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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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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以"审判为中心"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但是,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审查起诉等审前环节证据排除机制却违背了此精神.该机制设置实质上是受传统的侦查中心主义思想影响所致,其危害显而易见,它不仅阻碍"审判中心主义"改革目标的实现,也使刑事诉讼程序制度性冲突不断.  相似文献   

2.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当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基点,其核心要义为发挥审判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和关键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性庭前审查程序存在诸多弊端:实践中难以发挥过滤不当起诉、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功能。应当抓住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一历史契机,重塑庭前审查程序,将目前的程序性审查改革为实体性审查,同时在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方式与程序、审查后的处理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以充分发挥庭前审查程序的第一道把关制约作用,进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3.
与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热度相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对清冷,改革亦未明显见效.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主要以司法公正为价值目标,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追求刑事司法的效率价值,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冲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约束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受该原则的指导与约束.冲突的平衡协调既要坚持公正对于效率的优先性,又需要两者之间彼此关照、相互妥协.应在实质性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有效推动检察主导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适用,避免虚化、架空审判的中心地位.  相似文献   

4.
在民主法治社会里,国家作为抽象物,其存在的合法性、正当性在于保证人民的自由与安全。国家应该以人为目的,成为每一个人获得安全、自由的手段。国家如此,国家的各种制度也应如此。基于此,维护人权也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具体的结构,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构造不符合维护人权的目的,应该重构。我国应该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以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审判中立为原则的刑事诉讼构造。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思想 ,追求客观真实的实现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目标。客观真实也成为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传统刑事诉讼中的客观真实片面强调了刑事诉讼与一般自然认识和社会认识的共性 ,忽略了刑事诉讼之不同于其他认识过程的特殊性。应当以法律真实代替客观真实 ,并在以法律真实作为诉讼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建立现代文明、科学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6.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强调审判阶段尤其是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把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限定在审判阶段,并通过制度提升法院的权威,保证判决的终局性。为此,一方面,应当对现行刑事审前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权力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应当对法庭审判进行实质化改革,确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会议制度,改革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要求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相似文献   

7.
我国在共时性语境下展开的刑事诉讼结构研究容易遮蔽一个历时性形成的问题:现代刑事诉讼结构与其理论基础浑然一体,其制度表达服务于西方由来已久的程序正义观;我国当下的刑事诉讼结构与我国的理论传统在整体上也是协调一致的,其制度表达基本上服务于我国当下日遭否定的实体本位说。家庭本位观决定了我国古代刑事诉讼中追诉者对被追诉者进行追诉、审问的两面结构。集体优位观决定了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国家专门机关对被追诉者进行犯罪追诉的简单结构和当下刑事诉讼的畸形结构。我国当下的刑事诉讼结构亟待实现现代化,需要充分确立被追诉者的基本权利,取消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权,在审判前程序中确立中立性裁判者的法律地位,实现追诉权与裁判权的分离。我国刑事诉讼结构的现代化需要以"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为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从而为审判做准备。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有利于实现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益,是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顺利推行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9.
我国尚未建立起预审制度,而当前刑事诉讼的庭前程序保留了大陆法系国家职权主义操作模式的一些特点,对诉讼质量和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在构建我国预审程序方面,笔者主张以设立两级预审法院为核心,建立起预审程序框架,并由此带动检警体制和审判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废除死刑的条件,但通过程序保障慎用死刑,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律师充分介入死刑复核程序,对于保障该程序功能的实现尤为关键。因此,有必要检视我国现行刑事政策下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与构造,使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关于辩护与代理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辩护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进一步扩大人权保障的成果,充分发挥律师在实现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和价值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法律的应然与实然必然存在张力,如何在保障法律适用确定性的同时实现个案公正,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争议不仅是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而且也是增强审判实效性的核心问题.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作为指导审判实践的制度设计,在统一法律适用及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变革,理论的变迁和司法改革的推进,这一制度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有必要在梳理我国现有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务界的态度及其制度回应,提出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行政案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张书琴 《学术探索》2013,(11):22-27
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中第三章以4个法条规定了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其实质理应是缺席审判的一种特殊形式。但与一般意义上普通的缺席审判相比,法条的精简导致缺乏相对完整和规范的制度设计。其实,普通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本身符合现代刑事诉讼制度多元化的价值追求,有其存在的合理的价值基础。通过借鉴普通的刑事缺席审判,可以通过一个合理的程序设计,解决因被告人不出庭造成的权利失衡所可能导致的审判结果的不公,实现诉讼效率与社会正义兼得的诉讼目标。  相似文献   

13.
关于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诉讼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面对新一轮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讨论 ,本文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合理性 ,并针对其原有的缺陷及其成因 ,进一步探讨了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作为我国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其具体职能是监督刑事诉讼当中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活动。自从我国检察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对于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研究一直局限于实务当中,注重实务当中出现的问题,但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研究少有文章提及。本文着重从理论的层面研究我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活动,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5.
研究中国的司法改革,应走出三权分立理论的司法即审判、审判即诉讼的认识误区,厘清我国审检并列司法架构与西方国家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格局存在的结构性差异,探求我国司法以程序正义为基础,以实体公正为主导,以化解矛盾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保障的运行特色,在宪政框架内把握司法改革的进路和重点,推进检察权、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改革和新技术革命要求建立法官辅助人制度。法官辅助人是受审判人员委托,协助审判人员判断双方专家证言或者鉴定结论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法官辅助人的结论不是刑事诉讼证据,帮助审判人员对有争议的专家证言或者鉴定结论形成确定性结论。为了防范法官辅助人制度的异化,应对法官辅助人的资格和选任进行规制,并建立与法官辅助人制度相平衡的专家证人制度,防止法官辅助人制度的滥用。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6,(4):177-183
司法话语权是针对法院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各主体所拥有的言说行为权。司法话语权是类似于"法权"的权利与权力的统一体。当前我国司法话语权的语境还有不完善之处,法律适用受到来自内外非法律因素的诸多牵制,司法的法律属性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目标下,必须基于交往理性建构政治合法性与法律合法性两者之间互为主体性的良性互动,健全司法话语权的法律保障机制、表达保障机制、参与保障机制、协商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的司法改革不断深入,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非常必要.美国律师协会为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统一,制定并推行了三部与法院相关的标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采纳标准的那些州已初步实现了司法统一、高效的目标.重点研究介绍了司法管理标准系列的第三部即《上诉法院标准》所规定的四种基本制度,并针对目前我国民事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了美国上诉法院标准制度对现阶段我国司法改革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由单纯的行政手段转变为由相对中立的专门仲裁机构仲裁和司法审判构成的"一裁两审",顺应了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改革的要求。这是我国人事争议解决程序制度改革取得的重大发展。"一裁两审"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仲裁制度体系,而且从制度上确立了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并保障各方合法权利在公正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0.
审判中心改革对律师介入刑事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确保每一个案件当中的每一个当事人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律师的有效帮助,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防范冤假错案。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作为落实审判中心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样面临改革难题。当前,法律援助机构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提供刑事法律服务:援助律师辩护和值班律师帮助。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应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回应审判中心改革的需求。首先,继续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其次,完善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职能及工作机制,确保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再次,基于经费保障、质量控制等因素,完善法律援助质量保障体系;最后,建立一体化的刑事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运转有力、有序、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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