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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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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失独"家庭的增加,"失独"家庭问题开始成为大庆提前5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征程上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大庆社会建设不可忽视的问题。从"失独"家庭的数量、增速和构成等方面介绍了大庆"失独"家庭的现状,总结了"失独"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阐述了"失独"家庭的现实诉求,即放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发放年龄限制、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和水平、对"失独"者养老给予倾斜和特殊优待、为"失独"家庭人员提供看病就医的特殊关怀、政府应为"失独"者提供相应的服务等。着重提出了"失独"家庭问题解决的对策:建设机制健全、功能完善、紧接地气的政府帮扶体系;建构"失独"家庭养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全方位、专业化、科学化、项目化的社会支持体系;营建"抱团取暖、克服自我"的自救体系。  相似文献   

2.
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失独家庭的养老不能依靠家庭,只能依靠政府和社会。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失独家庭养老政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不能满足失独家庭的养老需求。从失独家庭产生的原因来看,失独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产物,因此政府在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中要起主导作用,把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做好顶层设计,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使失独老人安享晚年。  相似文献   

3.
"失独家庭"指的是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家庭社会救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救助,其核心目的,是帮助失独家庭老人安度晚年。目前,国家和地方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已渐成体系,但无论在失独家庭层面,还是在政府和社会层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政府必须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失独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实现精准救助;在不断提高经济救助水平的同时,重点做好失独家庭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工作,切实做好失独家庭老人的养老保障。  相似文献   

4.
失独者养老态势与困境摆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老龄化的压力,导致了"4-2-1"倒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形成,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益弱化的趋势。而失独家庭,作为新生的、规模可观的弱势群体,其潜在的养老风险亟需社会多方的协同帮助以构筑一道责任共担机制帮扶系统。针对失独者救助制度与政策存在的相关问题,通过国家(政府)、社会(社区)、以及慈善(公益)组织的共同参与帮扶,保证养老资源的可及与稳定,从而更好应对失独群体潜在的养老困境。  相似文献   

5.
失独家庭养老困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独生子女家庭是一种高风险的家庭型态,承受着家庭中唯一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伤残、患病夭折等风险,以及家庭结构的缺损甚至瓦解的风险。丧失独生子女的父母,不仅面临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精神缺失、经济返贫,还担忧未来如何养老、由谁养老等现实问题。虽然国家针对失独家庭给予一定的扶助金,但随着物价的高涨,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生活情况,国家给予的扶助金根本无法解决失独父母的医疗、养老保障问题,这也是失独父母最担心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从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两个视角分析失独家庭主要面临养老困境,并提出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提高扶助标准、建立健全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及服务体系、放宽收养政策等相关政策建议,以更好的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境。  相似文献   

6.
《理论界》2015,(7)
"失独"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社会疏离感和养老危机,并导致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发生萎缩。适当生活水准权作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体现着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与保护,意在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国家保障失独家庭的适当生活水准权,是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内在要求,是履行国家的政治承诺,也是对制度风险的积极回应。从失独家庭的普遍需要出发,国家可以通过提高扶助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投入和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从而保障失独家庭的适当生活水准。  相似文献   

7.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就"失独"家庭建立了相应的一些制度,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这些制度和措施存在法律政策规定空泛、帮扶主体单一、帮扶内容狭窄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失独"家庭的困境。因此,国家应从关注民生和维稳角度,将"失独"家庭帮扶工作提到社会建设的高度,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积极开展全方位帮扶和分类帮扶,建立健全"失独"家庭养老体系,最终构建我国"失独"家庭帮扶制度。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失独父母”是一个规模越来越大的群体,其产生有着特殊的背景,“失独家庭”的养老,无论是生活照料、经济供养还是精神慰藉,未来都面临重重困境,需要政府、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文章详细分析了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养老困境,具体提出解决“失独家庭”困境的原则和方式.  相似文献   

9.
失独家庭的缺失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失独"作为不幸的家庭变故,不仅破坏了家庭结构,更颠覆了家庭关系,因而导致家庭功能受到严重损害。"失独者"已成为迫切需要关注的群体,我们要从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关注"失独家庭",帮助"失独者"实现家庭重构。家庭重构主要是通过家庭功能的恢复来实现。在"失独家庭"重构中,"失独者"本人要发挥核心主体作用,国家和社会是不可或缺的支持力量。  相似文献   

10.
《东岳论丛》2016,(8):17-24
在全面剖析失独家庭四种养老模式及其弊端的基础上,基于养老服务提供者、养老服务接受者以及成本——效用的视角,比较分析了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以及集中养老模式的异同。最后提出从构建政府主导与多方分责的责任体系、以失独家庭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及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来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模式,以有效地提升失独老人的生活福祉与生命质量。  相似文献   

11.
在失独群体的养老保障中,由于存在法制规范不健全、中央政府财政责任缺位、养老模式缺乏顶层设计以及责任主体关系趋于紧张等政府责任缺位问题,导致失独群体的养老保障面临严峻挑战。这种挑战主要体现在绝大多数失独群体的养老缺乏保障、各地进行的失独群体养老保障试验混乱和失独群体养老保障权益受损三个方面。政府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健全政策法规、加大财政支持、做好顶层设计以及协调责任主体关系四方面来重构政府责任体系,以改变失独群体养老保障政府责任缺位的现状,让失独群体实现"老有所养、困有所助"。  相似文献   

12.
"失独家庭"的产生有着一定的偶然因素,但也存在深层次原因的必然因素。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实施的时代背景下,意外、事故等频繁发生,是造成"失独家庭"的直接原因;但是"失独家庭"的救助制度、养老法律等配套制度以及其他制度的缺失却是造成"失独家庭"权益受损的关键所在。要解决"失独家庭"权益方面窘迫现状,要从制度完善方面着手,提升救助力度,加强制度保障,提高技术水平,从而保障"失独家庭"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东岳论丛》2016,(8):10-16
现有的失独家庭扶助体系主要是从"家庭—国家"二维互动模式出发形成的政府主导型扶助体系。"政府失灵"导致现有扶助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市民社会理论强调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在失独家庭扶助领域,建立"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三维良性互动的扶助体系既有必要性,也有其独特优势,能够有力完善现有扶助体系。  相似文献   

14.
一孩生育政策的执行,一方面,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这项政策也形成了较多的失独家庭,这种失独家庭群体在计划生育政策普及率高的城市之中尤为庞大.社会工作服务要充分发挥正式社会支持、非正式社会支持以及失独家庭自身支持体系等多个方面的作用,来构建和完善失独家庭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支持体系,进而帮助城市失独家庭摆脱养老困境.  相似文献   

15.
失独老年人因为代际亲情失恃和家庭结构毁坏,成为养老人群中特殊困难群体。根据我国《老年人法》第26条规定的意定监护,拓展其制度设计的考量因素,设定监护人、保佐人和辅助人以及意定监护监督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运行措施、权责体系和激励措施等,从而与现行监护制度有效衔接,减少失独老年人的"养老孤独"与"晚景凄凉"困惑,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后,对失独老年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国家道义义务"的改革型偿还。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飞速发展,初步形成了"大养老"的保障体系。文章从养老保险、老年救助、老年福利等五大方面全面阐述了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最新进展,从老年人的角度深入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如养老保障资源合力作用不足,不同人群养老金差距大,失独家庭老年人养老困难等。并从"大养老"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需要处理好个人、政府、社会三方面的关系,树立自我保障意识,发挥自我和家庭保障能力,促进各种养老保障资源的整合,强化制度顶层设计,减少制度碎片化程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17.
失独改变了原有家庭成员的地位关系及性别角色。尤其对45岁以上中老年失独妇女而言,失独导致母亲角色的丧失、家庭地位的下降及其再社会化的消极应对,她们普遍产生了生活信心不足、自尊心受挫、人际关系紧张等自我认同问题。这就需要建立动态完整的失独家庭成员档案,为精准帮扶失独家庭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通过小组与个案工作恢复并重建中老年失独妇女主动中断的社会支持网,帮助她们重建社会关系与社会角色;开设涉及中老年失独妇女心理调适与危机干预方面的社会工作或心理学课程,增强她们的社会适应能力,让她们感到"失独"而"不孤独";重建失独家庭政策体系,让她们尽早摆脱失独后自我认同危机。  相似文献   

18.
失独老年人因为代际亲情失恃和家庭结构毁坏,成为养老人群中特殊困难群体。根据我国《老年人法》第26条规定的意定监护,拓展其制度设计的考量因素,设定监护人、保佐人和辅助人以及意定监护监督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运行措施、权责体系和激励措施等,从而与现行监护制度有效衔接,减少失独老年人的“养老孤独”与“晚景凄凉”困惑,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后,对失独老年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国家道义义务”的改革型偿还。  相似文献   

19.
计划生育自1983年施行至今30余年催生了大批独生家庭,其中最特殊的是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The family of loss one-child)。目前,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和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缓慢发展,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作者通过分析社会保障发展现状,参考国内外学者主流的观点,探讨在我国现有体制下网络化治理模式,以政府、社会、个人要素构建的三维网络养老模式。通过明确政府职责、建立社会网络、整合第三方力量等措施来构筑公共服务,为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一种可行性思路。  相似文献   

20.
赵罗英 《理论界》2014,(3):72-74
失独家庭作为特殊弱势群体,遭遇养老保障、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社会交往等困境。福利多元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政策理论范式,它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应由国家、市场、社区和民间社会共同合作提供。本文运用福利多元主义视角,尝试建构了失独家庭保障政策。我们认为应将国家作为主导责任主体,市场作为有效的补充,重视家庭和社区的福利供给功能、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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