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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规定一人公司,但是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却是广泛存在的.我国现行的一人公司制度只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和外资企业,而且我国的<公司法>也没有明确地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所以,明确地规定一人公司是<公司法>修改的首要任务.与此同时,制定各种措施对一人公司进行相关的法律规制也是必需的.  相似文献   

2.
邵省 《理论界》2014,(2):83-85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是我国公司法领域的一大创举,对其成文法化树立了很好的典范。但事实上,该条文的规定与英美判例法中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别,不能完整地表达这项制度的丰富内涵。因此,将第20条第3款视为侵权责任理论在公司法领域的特殊条款视乎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3.
张辉 《社会科学》2012,(9):90-98
上市公司的相对独立存在以及上市公司法律规范在公司法之外的体系化使得中国公司法制结构性改革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中国公司法应当打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以上市与否作为公司类型化的标准.针对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规范功能弱化的现象,应通过法律技术的处理解决证券市场监管性立法的合法性问题.以闭锁性公司的概念统一非上市公司,并在闭锁性公司内部再区分立法.肯定关联关系的经济价值,并通过公司法规范的形式有限度地给予承认,以单体公司为模型的公司法结构面临调整的压力.  相似文献   

4.
公司法的结构亦即公司法规范的结构,是公司法内部相互联结的功能性要素作用于商事活动的一种反映。由于私法的公法化及国家强制与公司自治的分离与制衡,公司法兼具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由此组成公司法的特定结构。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之间互相渗透、相辅相成,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要在自由与安全之间实现平衡。我国现行《公司法》在追求自由与安全动态平衡基础上,变“管制法”为“任意法”,是一部鼓励公司自治的市场型公司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司法上监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建宁  王晓红 《学术界》2004,(2):203-210
我国《公司法》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如何加以完善 ,这方面的文章不少 ,但较完整地从监事制度的角度来研究的并不多 ;本文拟从论证监事制度在经济学上的合理性出发 ,分析我国法规中有关监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并比较国际经验 ,提出修改和完善《公司法》上监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几点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社会责任是当今各国公司法学者、立法者、公司经营者、股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传统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挑战。新《公司法》第5条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且在分则中设计了一套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例如,新《公司法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严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而实行公司制改革的法律标准和规范模式就是现行的《公司法》。可以说,公司制改革是否规范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公司法》,但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讲,它还取决于《公司法》立法本身是否完备和完善。从法律部门自身的特点来说,公司法具有很强的技术色彩,但由于立法技术等局限,我国《公司法》存在一些技术缺陷,有些内容偏离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以致严重影响了《公司法》的权威性和操作性,制约了《公司…  相似文献   

8.
优先购买权是公司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公司法》并未对各种具体情况下行使优先购买权作出明确规范。对于司法程序中拍卖被执行股权以及国有股权转让问题,当前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与《公司法》《拍卖法》的规定存在冲突。在目前的法律架构下,应当寻找适当的途径解决这种法律冲突,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面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公司法的制定张国平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作为规范这一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公司法,在企业立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随着企业体制的改革中产权制度的改革的深入,公司法的制定已经迫在眉睫。我国的公司法草案已经几易其稿,本文就公司法制定中的有关问题作一...  相似文献   

10.
公司的独立人格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滥用公司法人格将严重危害安全交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扰乱经济正常秩序。我国尚无系统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探讨规制滥用公司法人格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李清宇 《兰州学刊》2002,3(4):72-73
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为公司法上的各种主体提供法律上的保护。《中华人民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 1条明确了其宗旨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其中 ,没有明确“股东”的含义。从立法精神上来看 ,这个股东应该包括大股东和小股东。但是 ,《公司法》中却处处体现的是对大股东权益的保护 ,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了忽视。本文试图通过对现行《公司法》在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欠缺甚至空白现状的…  相似文献   

12.
证券市场与中国公司法的发展表明,证券市场由为公司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的被动地位慢慢转向引导或推动公司法积极发展的主动地位,尽管有证券法规范侵入公司法领域、证券监管机构越权等可质疑之处,但并不能阻碍这种现象的深入发展.证券上市资格制定权和审批权由监管机构到交易所的移转,以及证券市场国际化竞争的挑战在促动公司治理法制趋同的过程中,证券法规范取代、架空上市公司法的迹象逐渐清晰.但作为关系法的公司法与证券法立法宗旨的差异,使得证券市场的规范在公司法化的过程中仍需历经公司法的检验.  相似文献   

13.
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乃忠  戴瑛 《理论界》2005,1(1):68-69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将公司的营利性作为经营的唯一目标,而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是传统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挑战。究竟何为公司社会责任?它与传统公司法确认的公司营利性是什么关系?笔者从这两方面,阐述现阶段我国公司的社会角色定位,即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非法律规定上的责任,从而廓清我国公司的经营目标,明确公司法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4.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法现代化改革浪潮席卷全球,各主要国家(地区)先后对既有公司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检讨和改革,公司法改革已呈现出经常性、持续性和制度化的特征。在梳理和检视这些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对"现代公司法"及"公司法现代化"的基本内涵进行阐释和解读,是反思我国2005年公司法的不足,树立现代公司法的基本理念的关键。下一步改革应以公司形态的调整为主线,不断推动我国公司法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5.
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与公司法的修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分析检讨了我国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运行现状及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缺陷,从保障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行的角度,参酌国外立法例,提出了修改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以期有助于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健康发展和公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公司的兴起和发展,是人类生产史上企业组织的一场伟大革命。时至今日,公司制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我国公司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公司在我国的发展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法律环境。掌握公司法的精神实质对于依法操作公司,规范公司行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都是十分必要的。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对公司法精神实质的高度概括,是贯穿于公司法始终的指导思想,是理解和解释公司法各项具体规范的依据,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依法设立原则。公司具有标准性,设立公司或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符合公司1法规定的形…  相似文献   

17.
郭鹏  覃淮宇 《学术论坛》2007,(4):134-137
我国新《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六十四条都涉及对公司法人格的否认,要把握此二法条在适用上的差异,必须明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来源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传统的社团法人理论的突破。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适用的标准不同、适用的主要情形不同、有权主张法人格否认的主体不同、适用结果及责任形式不同、举证责任不同等方面。  相似文献   

18.
公司僵局是公司运行中经常会出现的状态,它的出现有法律层面的原因,也有公司章程内在缺陷的原因,它产生的危害是严重的。股东应当充分利用新《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在公司章程中科学合理地设计表决权制度和设置公司的治理机构,以达到预防公司僵局的最佳效果。面对公司僵局,股东可以依据新《公司法》确立的解散公司请求权来寻求法律救济,但为避免负面影响,应全面完善司法解散公司的制度,并尽可能地优先考虑解散公司之外的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9.
论少数股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数股东 (又称小股东 )是相对于多数股东 (或控股股东 )而提出的一个公司法上的概念 ,在最近的公司发展的几十年中 ,大股东借助新的机制和形式被强化以及滥用权利 ,导致少数股东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完善和创新保护少数股东的法律机制就成为了世界各国公司法变革中的焦点问题 ,也是我国公司法修改所面临的问题。本文立足于现行《公司法》的基础之上 ,对这一问题作些探讨 ,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修改必须跳出"法律稳定性"的思维定势,要基于公司法需要经常性修改来考虑.公司形式的变化,要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在制度上要有眼于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平衡",并从动态上把握公司法构建的法人治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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