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3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王金玲 《浙江学刊》2005,(4):200-215
近十几年来,买卖/拐骗妇女儿童现象的蔓延已成为一个严重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问题.在对华东五省被拐卖/骗流入的婚迁妇女、性服务妇女、被收养儿童和廉价劳动力四大目标人群深入访谈的基础上,本项目力求了解被拐卖/骗者在被拐卖/骗前后及目前的生活状况和心态,探讨目前中国大陆买卖/拐骗妇女儿童现象的特征、类型、规律、趋势,把握不同类型目标人群被买卖/拐骗的发展态势,进而提炼更具草根性、效用性和创新性的学术观点,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法律政策建议和行动建议.  相似文献   

2.
中国的特殊儿童收养服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收养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收养也称领养,是指将他人的子女领养为自己的子女。具体地说,是指当儿童的生父母因某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意提供儿童成长所需要的物质上、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照顾时而寻求的一种替代性服务,是经法律及社会工作过程替一般丧失父母的儿童或具有重大理由而不能  相似文献   

3.
周丽苹 《浙江学刊》2006,(1):207-212
本文通过对深入访谈资料的分析,以了解浙江省云南籍被拐卖/骗婚迁妇女/儿童在迁入地的基本状况,目前有怎样的角色和身份,为什么做出相应的选择,需求和优先问题是什么,其生存的社区环境如何,身份转变及其转变的主客观因素等。从一个侧面反映浙江外来婚迁妇女的生存状况和存在问题,为改善外来婚迁妇女生存环境的决策提供基础性的信息。  相似文献   

4.
周心忠 《社会福利》2003,(10):60-60
所谓资助收养,是指因特殊原因,由收养家庭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但该孤残儿童的户口关系仍留在儿童福利机构,并约定由儿童福利机构定期资助被送养儿童的一种养育模式。在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实践中,湖北省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对三名儿童实行了“资助收养”。 一、资助收养的缘起 1996年以前,宜昌市社会福利院为推动家庭寄养  相似文献   

5.
苑辉 《社会福利》2006,(3):60-60
据美国《华盛顿观察》周刊报道:过去,从国外领养孩子的美国夫妇要足足等上18个月才能得到有关子女公民身份的证明。现在,根据华盛顿新颁布的法规,被收养的国际儿童在抵美后45天内就能收到相关的文件。这项举措无疑将为盼望领养儿童的美国父母们大大减轻了官僚体系所带来的负担。  相似文献   

6.
王晨光 《社会福利》2003,(12):38-39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于2001年12月分别与大兴区及延庆县寄养家庭的10名家长签订了领养协议,从而使失去父母的轻残儿童真正回到家庭,这是开展家庭寄养工作不断发展的又一成果,也是轻残儿童被寄养家庭收养的历史性突破。 失去父母的孤残儿童收养情况的回顾 新《收养法》实施以后,促进了我国收养工作的发展。它使大多数健康儿童找到了“父母”,重新回到了家庭。这无疑是福利机构内养育对象的最佳归宿。但根据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状况看:健康小令儿童(指6  相似文献   

7.
《儿童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调研总报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 引言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始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安徽、上海、山西、云南、吉林、四川等地逐步开展了家庭寄养,迄今已有10余年,家庭寄养这种新的安置模式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特别是2000年,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会议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动家庭寄养工作,全国的家庭寄养工作已经得到迅速发展。为了保证家庭寄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行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  相似文献   

8.
《社会福利》2011,(10):62-62
“儿童福利与收养政策研讨暨第六届全国儿童福利院院长论坛”拟于2011年12月上句举办。本次研讨和论坛以“家庭是儿童最大的福利”为主题展开,立足新形势下的儿童福利事业,探讨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拓展、机制创新及促进困境儿童实现永久性安置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为举办好这次研讨和论坛,决定进行论文征集活动,现就征文活动做以下启事:  相似文献   

9.
刘晓蕾 《社会福利》2006,(11):28-31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外国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来华寻根回访接待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6]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寻根回访接待工作,以确保寻根回访接待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于2006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外国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来华寻根回访接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寻根回访接待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与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10.
冀刚  张珩 《社会福利》2013,(10):62-62
为改善福利机构儿童的营养及身体状况,预防和消除缺铁性贫血,提高福利机构的科学化养育水平,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与美国亨氏公司合作,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微量营养素补充项目”,计划在2012年-2017年向全国儿童福利机构6个月至18岁的儿童免费提供亨氏微量营养素。  相似文献   

11.
王冠 《学术交流》2008,(2):61-63
涉外收养是现代国际社会十分引人注目的一种社会现象,涉外收养法律制度中的"儿童利益"原则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非常显著的现实意义.儿童作为人类成员.应该享有与成人同等的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国家机器的运转不是为了突出公法权力权威,而是为了社会弱势群体--儿童的利益,体现的是社会公益性的要求."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就是让儿童在一个拥有快乐、爱心和理解的家庭环境能够全面、协调健康地成长.虽然这只是一个模糊的标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各国法官的自由裁量,但其在立法上渗透了保护儿童的精神.法律不仅仅只是维护秩序的工具,也是体现并实现人性的关怀,是对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社会福利》2004,(12):46-47
2004年11月24日,荷兰儿童与未来收养组织总裁贝蒂楚女士和中国项目负责人马琳·贝克曼女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看望了由该组织资助的"明天计划"手术儿童。今年10月,荷兰儿童与未来收养组织向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捐赠了2.5万美元,指定用于广西省的残疾孤儿  相似文献   

13.
"四化"彰显报告特点 突出个性化。涉外送养中,体检、入院表、公告等说明的是生理特征、事件经过、法律事实,不能说明儿童的个性特征,而成长报告是反映儿童个性的唯一文字载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