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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间习惯作为一种内生于社会的“本土资源”,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对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在我国学界,司法活动中民间习惯的适用也引起了学者的普遍关注和研究。笔者以民事调解制度为背景框架,探讨民间习惯在民事调解中的运用,并在此基础上试提出国家对于民事调解活动中运用民间习惯的规范和引导措施。本文一方面希望为民间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寻找一个更为适宜的语境,另一方面通过论证在民事调解中适当引入民间习惯的可行性,以期促进调解制度的解纷功能进一步发挥,更好地应对和解决我国目前社会转型时期所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2.
清代乡土社会存在着三种层次的纠纷调解,即民间调解、州县官方调处以及介于官方与民间之间的半官方性质调解.在官府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清代民间调解十分盛行且存在着内在的规则与秩序:参与民间纠纷调解的主体多、范围广泛;民间纠纷调解的形式灵活多样,家族调解享有程序上的优先权;民间调解的依据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除国家制定法外,儒家伦理道德和情理、家法族规、乡规民约、习惯、风俗等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清代乡土社会的民间纠纷调解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国家法与乡土社会规则之间一种既相冲突又相融合的矛盾统一的和谐秩序.  相似文献   

3.
当代中国民间调解制度是民事程序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民间调解功能有下降趋势。本文认为,要顺应法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要求,必须改革我国民间调解制度:一是赋予调解协议之执行效力;二是实现由权威调解向依法调解的转变;三是加强法院与民间调解组织的互动。  相似文献   

4.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受传统诉讼观念的影响在和谐社会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需进一步完善。因此,应引入适合当前我国国情的民事诉讼法原则。  相似文献   

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而平息民事冲突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内容。要平息民事冲突、化解社会矛盾,必须重视社会教化,重视当事人双方的对话、交涉与和解,在重视单位协调作用的同时,发挥社会各种群体的协调、规劝功能,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重视民间调解,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强化仲裁制度,修改并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惟其如此,才能最终达到平息民事冲突、促进社会和谐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民事审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日渐凸现,本文主张肯定法院调解制度的存在价值,并对其加以改造,同时就如何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民间调解的困境和出路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调解的一种重要形式,民间调解曾经在纠纷解决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我国进入“诉讼时代”后,民间调解受到压制和质疑,面临困境。然而,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纠纷,诉讼已不堪重负,构建包括民间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意义重大。本文分析了造成当前民间调解困境的诸多原因,探索了社会转型期民间调解重构的路径与方法等,使其与诉讼方式相得益彰,以发挥民间调解应有的不容忽视的优势和作用。  相似文献   

8.
行政调解协议长期效力不明,制约了行政调解制度应有功能的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明确了行政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解决了长期困扰行政调解的效力问题,但同时也带来新的弊端。明确行政调解的适用范围,统一行政调解的程序,严格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认定条件,处理好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行政调解协议被确认为民事合同性质后所带来的弊端。  相似文献   

9.
民事调解之保留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调解曾发挥重要作用,然亦有运用过滥之弊,法学界呼吁废止之声颇高.本文则主张保留,理由有三:法律明确规定调解只能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并无强制性;调解是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法律行为;调解在某些司法实践中切实可行.本文还主张从三方面对民事调解进行完善,规定接受调解结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建立调解员的回避制度;缩小调解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行政机关处理民事争议的制度是行政司法的重要形式。我国行政机关处理民事争议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裁决。这些法律制度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市场经济下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作为“适当干预”手段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但我国这些法律制度还有不尽完善之处,急需从立法等各方面加以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11.
"调解"在古代被称为"调处"、"和对",最早可追溯至西周,至清朝调解制度臻于完善,通过大力的推行调解息讼,把公权力和社会力量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并由此将民事关系的调整纳入了国家权力涵盖的范围内,使调解息讼成为乡土社会自然经济民间纠纷解决的最好方法。所以对于清朝调解制度的研究,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调解制度的一个高度完善的缩影。  相似文献   

12.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法上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调解长期以来存在一些缺陷,产生了某些负面效应.为此,民事诉讼法学界对完善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有的认为应以诉讼和解替代法院调解,有的主张实行调审分离.为了使法院调解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对法院调解的原则和具体程序进行必要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调解的核心要素在于合意,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达成的调解协议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调解协议的程序性效力主要是由其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而由国家立法所赋予的,将其从调解协议的效力中予以剥离,还原调解协议的民事合同属性,维持其作为合同的拘束力与效力,不仅有利于为当事人所享有的反悔权提供合体系性解释,也可以针对实践中强迫调解等现象发挥反制作用.调解协议的效力主要体现于其所具有的确定性拘束力以及确定力之上.前者是其作为民事合同的根本属性,而后者则为其所特有.一旦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其效力无瑕疵,即应以协议内容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据,当事人也不得再以之此前的基础关系作为根据而为请求.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公益诉讼进程的推进,产生了一种新的诉讼类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类诉讼具有保护范围广泛、诉讼进程高效等程序特点,在诉讼中适用调解制度比其他类型的诉讼更加契合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实体正义的实现。通过对全国调解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归纳分析,可以看到调解制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没有系统完备的法律规定,各地方法院仅处于探索模式,在适用范围、阶段、公告等具体程序方面难以形成统一的规范。因此,为了统一案件处理程序,更好地发挥调解在案件适用中的优势,应当进一步扩大适用调解的案件范围、允许在刑事诉讼的任一程序阶段进行调解、保留对调解内容的公告程序,以实现对调解适用情况的监督和统一。  相似文献   

15.
法院调解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在民事司法运行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曾一度作为中国民事审判特色而享誉西方的“东方经验”,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改革挑战.法院调解融合着中国历史上民事纠纷解决的经验,而在不同时期却又表现出不同的价值理念和实践特点,几度沉浮,终究没有被现代的法制潮流所吞埋,而现今却在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又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相似文献   

16.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的相关司法解释的陆续出台,民事调解成为司法领域的热点。在民事调解热的背后,也要做一些冷思考。民事调解与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以及法院审判权之间存在一定冲突。我国民事调解面临的现实环境与以前大不相同。民事调解与现实的吻合度不高。不能过分夸大民事调解的作用,更不能将民事调解强行性推进。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制度发端于陕甘宁边区的民事调解制度,在解决民间纠纷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该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使得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弱化的趋势。进入21世纪以来,人民调解制度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必要从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经费保障、强化与法院调解的衔接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8.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民事审判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被国外誉为“东方经验”。该制度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它对于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带有强烈职权主义色彩的法院调解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司法实践需要,暴露出该制度的诸多弊端,严重阻碍了该制度作用的发挥。本文剖析了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并提出了改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19.
上世纪末以来,民间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它一方面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正确的把握国家司法和民间调解的关系,以便充分、正确的发挥二者解决纠纷的功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民间调解和国家司法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因此,在实践和理论上,应该辩证的对待二者的利弊,以使民间调解和国家司法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在解决纠纷的实践中,能够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20.
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是民事调解启动方式之一,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的建构与完善,蕴含着复杂的价值及利益冲突,因而离不开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方法的运用。在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民事调解自愿原则的程序维度加以重述,确立以“调解可能性”为前提,以主动调解为启动方式,以当事人拒绝权、调解的次数、调解的时间、调解的阶段为正当性保障的民事调解启动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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