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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凉山州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这里从古至今活跃着被称作"德古"的特殊职业群体。德古运用习惯法和判例解决凉山彝族地区大量的民事纠纷。他们为凉山地区化解社会矛盾、维系社会和谐和稳定发挥了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文章从解析彝族德古的特征、彝族德古现当代的状况入手,研究德古在民间调解中的地位和作用。德古是维护彝区社会稳定、促进彝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本土资源,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整合是彝区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要环节。  相似文献   

2.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彝族司法调解人——“德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少数民族司法制度,将目光聚焦于纠纷的调解者,是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运作过程,揭示传统社会秩序得以良好运行的奥秘所在。凉山彝族司法调解人"德古"至今仍活跃在大小凉山,并成为彝族人法律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他们用唇舌与记忆宣讲传递着古老的习惯法规范与判例,维系着彝区的安宁,展示了彝族乡土社会中法律与秩序的本土意味与和谐。在当今着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强调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手段成为对民众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法,德古作为彝族社会的法律人、民间的司法官,其作用必然是不可忽视的,是可重借的资源。  相似文献   

3.
在凉山彝人法律文化的研究中,人们把注意力都放在习惯法的规则和运行机制上,作为纠纷解决程序和制度的"莫"很少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导致了凉山彝人的公共道德与习惯法的混乱,从而得出"德古"就是习惯法的执行者的结论.笔者认为,"德古"与"莫"分别象征着凉山彝人社会中的"世俗权威"和"纠纷解决方式",这样的看法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传统的凉山社会,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今天的凉山.  相似文献   

4.
彝族习惯法在凉山非诉讼纠纷解决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定纷止争作用,本文探讨了彝族习惯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积极作用;也分析了其挤占现代法的治理空间,使得恶俗纠纷难以有效治理等消极作用。进而提出了加强"德古"培训、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构建凉山彝族习惯法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彝族地区的群体性事件除具有群体性事件的普遍特征外,还具有盲从性强、行为激化等特,点。本文通过对彝族地区的群体性事件现状分析,揭示彝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根源除政治、经济、文化原因外,还受彝族习惯法、家支文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民族关系的影响,提出充分发挥彝族家支和德古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凉山彝区出现的"德古热"和"诉讼凋敝"现象表明,理论界认为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中习惯法处于弱势地位的观点已经滞后于凉山彝区司法实践。德古调解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有保障、合道德的特点。在凉山基层纠纷解决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德古调解与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配合的典型案例。在"国家法——习惯法"二元权威结构下,最大化二者相互促进作用,减少相互消解作用,需要在能动司法理念指导下,处理好三对关系:即平衡好民族团结的政治目标与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的关系,处理好依法裁判和德古依习惯法调解的关系,协调好司法裁判中国家法和习惯法适用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德古"属于一种社会分层,是彝族社会的民族精英,他们不经过选举或任命产生的,而是由其本人的办事能力和威信自然产生的。他们是彝族民间社会主要的纠纷解决人,是彝族民间秩序的维护者。彝族重视家支内部的团结、追求和谐的传统文化是"德古"能调解纠纷决定因素;"德古"是彝族民间自发生长的乡土权威人士,也是调解纠纷的媒介和见证者。了解"德古",对于促进彝族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彝族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习惯法和纠纷解决机制。在今天的凉山彝族地区,既由于传统的根深蒂固,也是由于人们现实的需要,"德古"调解依然是彝族群众解决纠纷最主要的方式。探讨如何利用"德古"这一传统文化资源,将其传统的法律职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更好地为今天的法制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9.
彝族人民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以德古、家支头人等权威人士调解为主的民间纠纷解决机制。本文在分析彝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情况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实现彝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国家法律制度的良性互动。具体来说,要整合民间纠纷调解的资源,将彝族民间调解纳入现代法治体系,形成法院与彝族民间调解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解放前的凉山彝族家支,是传统彝族家支的异化,是族群适应特殊环境的结果,为恶劣的生态环境和内卷化的社会环境合力形成。造成其异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国家权力的缺失,使得地方和国家间的联系发生中断,凉山彝区处于无政府状态,为传统家支的异化提供了空间。  相似文献   

11.
瑶族民间组织是指在瑶族社会中,由瑶民自发组织形成的,调整瑶族社会关系的村寨机构。瑶族民间法是指瑶族人在处理和调整民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时,用以约束全体成员,维持社会秩序,解决争端和纠纷,逐渐形成的共同行为规则。瑶族民间组织和民间法在当今瑶族社会中仍有现实的影响,这些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瑶山经济发展、传递民族文化的正面影响,也有阻碍瑶族社会发展的守旧、保守落后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因势利导,发挥其积极作用,消除其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2.
彝族在千百年历史中,形成了以德古调解为主,吉尔吉铁会、蒙格会、神明裁判和冤家械斗为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种具有非诉讼性、血缘性、神秘性和权威性特点的纠纷解决机制,对维护彝族社会的稳定和传承彝族法文化,起过积极的作用,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仍然具有价值。  相似文献   

13.
司法过程中的习惯法查明——基于非洲法和普通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习惯法的可适用性已经越来越受到司法实务界的关注,从而司法过程中对于习惯法是否存在的确定、当事人对于习惯法的解释产生冲突时如何选择等诸多问题,就摆在法官们的面前.非洲是习惯法极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普通法也与习惯法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研究这两个法体系对习惯法的司法查明和适用极有价值,其许多方法,如通过权威证明、教科书查明、习惯法编纂、判例宣示、司法认知等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这些方法的使用首先取决于习惯法在司法过程是作为事实还是作为法律的对待,不同的回答会导致适用不同的方法,但这些方法并非水火不容,而可以加以综合运用.  相似文献   

14.
中国现行的人民调解制度,是继承和发扬中国民间调解的历史传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的法律制度。2008年4月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一起相邻排水纠纷调解过程中,借鉴瑶族传统的纠纷处理习惯法,吸纳瑶族固有习惯法的现代价值,圆满地解决村民之间的冲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这表明瑶族习惯法在当代中国纠纷解决中是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15.
凉山彝族民事习惯法的民法适用现状呈现出腹心地区依然适用习惯法;过渡区优先适用习惯法;边缘区习惯法与国家法博弈和竞争的三种样态。前两种样态我们可以称之为错位,最后一种可以称之为断裂。这种错位和断裂的原因主要在于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因此,文章通过对这些样态和原因的深入分析,以期为找到一条适合于民族地区法治现代化的“路径”提供参照和依据,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的国家统一法治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6.
凉山彝族习惯法是历史岁月的沉淀物,至今未完全丧失自身的价值。当前凉山彝族社会存在着两种法律类型:习惯法和国家法。这两种法律都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实施,使安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并由此对彝族社会的现代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我国藏族地区历史上存在内容丰富、约束力强的习惯法,赔命价规范等固有习惯法在藏族民众的现实社会生活中依然有 着不可低估的影响。青海省湟中县西清镇光明村2018年7月发生的一起意外伤害致死纠纷的调解过程为我们展现了藏族固 有习惯法的现实表现,体现了传统规范的活力。这对我们认识固有习惯法的传承、思考固有习惯法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价 值,对于我们理解现代法治建设中的乡村治理也提供了生动的事例。在当代的解纷过程中,乡村干部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的 基础上,可适当按照和参考固有习惯法规范,特别是其中的良善规范、程序性规范,以使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消解社会矛盾, 恢复乡村社会秩序,促进乡村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8.
2011年度的民间法研究在平稳推进中稳步提升,学者们围绕民间法本体、民间法社会实证、民族习惯法和民间法司法运用四个方面,贡献着自己的知识增量。在本体研究中,学界对于民间法研究进行评价和反思的作品渐趋增多;在社会实证研究中,公法领域中的民间法也陆续纳入到学者的研究视野;在民族习惯法描述研究的基础上,学者们增强了民族习惯法基础理论和司法应用的研究;除此之外,民间法司法运用的法律方法研究和纠纷解决中的民间法研究,也日趋成熟。  相似文献   

19.
公平原则主要是由国际司法与仲裁机构通过判例发展而来的一种海洋划界习惯法规则。长期以来,公平原则的习惯法地位一直存在争议。就目前而言,公平原则还不是一般习惯规则,而是特殊习惯法。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无疑是最有可能成为一般习惯法规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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