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存续"活态传承",这是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合理性的基本准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不同,保护其活态传承的方式也不一样.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以"生产"、"表演".打着文化遗产"原生态"旗号进行商业性炒作是个误区.  相似文献   

2.
当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重大.民俗学的学科追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是相通的,民俗学学科理论和实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民俗学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场问题在于"基层社区"保护、"文化空间保护"和"民间社会保护"三方面.  相似文献   

3.
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以及"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的精神,鼓励和支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各级教学活动之中,使年轻一代增强对祖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培养学生对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和意识,这是关系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能够长久保护和传承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蕴含着人类发展某一个阶段的真实历史信息.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饮食发展历史的真实反映,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源于农耕文明时期的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得十分脆弱,保护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时代课题.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煨汤技艺"保护的研究证实,建立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和分类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科学概念,通常又称为"无形遗产"。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来的。《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护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了国际法的范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宗旨和内容给予了界定,对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定责任、国家保护和国际合作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以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都作出了确切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非物质"与"物质"结合保护我国从前比较重视物质文化遗产,近几年逐步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是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延伸、拓展、充实.  相似文献   

7.
随着国际博物馆协会采纳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相关规定,博物馆的馆藏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联系更为密切.对于如何敦促博物馆从单纯的"静态保护"变为科学的"动态利用",以及如何在"动态利用"中禁止博物馆对其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法利用,并最终制订最佳的博物馆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导原则,至今尚无令人满意的答案.由此,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的国际实践,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以期在满足博物馆馆藏效益和合理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者利益之间达到平衡.  相似文献   

8.
"汤瓶八诊"系列案反映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制度在理论与现实上存在着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是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制不健全和不完善而导致的,它主要体现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产权问题时存在观点、思路差异."汤瓶八诊"系列案亦反映出我国亟须明确和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否拥有私权利、知识产权制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角色等问题.通过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等有关知识产权条款,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拥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私权利及其他权利类型,改良知识产权权利及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将在某种程度上缓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9.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与利用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路径选择之一。对"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开发与利用,需要在政府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可行性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人力资源开发等要素的支撑下进行。  相似文献   

10.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研究   总被引:11,自引:4,他引:7  
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传承人传承的.但随着遗产濒危程度的加剧和各国政府的出手相救,除传承主体之外,又出现了一个由政府、学界、商界以及新闻媒体等共同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从表面看,保护主体与传承主体均基于遗产保护而生,但实际上两者功能完全不同.传承主体负责传承,保护主体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动、弘扬等外围工作.如果我们弄乱了保护主体与传承主体职能上的区别,作为保护主体的政府放着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做,而亲自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来,就很容易将自己所熟知的官方文化、当代文化等外来文化添加进来而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有基因使"民俗"变成"官俗",使"真遗产"变成"伪遗产".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破坏,许多都与各级政府亲自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改编风"有关.这种错位性制度安排,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注意.  相似文献   

11.
以风险理论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行法律制度,根据风险产生根源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风险会表现为制度运转失灵风险、制度功能偏差风险和公平性缺失风险。化解制度风险,形成制度风险的维度,不可基于同一个标准,而是需要在大的框架之下论及制度风险的法律管控,需要有针对性地创构"建立私权,善用公权"的多元法律控制体系,并在体系内引入技术规制,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权",推动民间习惯法与法律制度、公法与私法的互动式发展。  相似文献   

12.
目前,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均存在分歧,而合理界定其内涵和范围,对于中国将来制定相关立法具有积极意义。以国际公约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基础,通过比较分析,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被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等具有社会进步性的活态文化遗产。其范围包括:(1)民间文学艺术;(2)民间传统知识及实践;(3)文化空间;(4)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力求进一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相似文献   

13.
爱国主义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永恒主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资源和载体。当前应通过深入挖掘"非遗"资源,积极推进"非遗"进课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建立"非遗"传承的长效机制等措施提高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1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近些年的热点问题,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保护入手,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特点,以及介绍了云南、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保护的经验,着重论述了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律保护面临的机遇以及挑战。  相似文献   

15.
毕摩文化是彝族民众创造的彝族本体核心文化,它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项特征,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应当将其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并构建合理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6.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国际认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是文化遗产概念向非物质层面的扩展,其国际认同经过了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项目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评选和“世界遗产”评选所依据的法律文件不同,目前其法律地位还不是完全一样。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可以直接列为世界遗产的品类,还是一个值得慎重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基本形成体系,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程度远不及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参见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Declaration of Istanbul).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遗产生态发生了变化,一些文化遗产尤其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的减少.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以文化地理学与新兴的音乐地理学为学科背景,以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这个相对独立的文化区域中民间音乐跨省的交流融通为实证案例,论证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不同步现象,进而指出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行政区划框架体系的局限,建议采用文化地理学的方法,用文化区域取代行政区划,对行政区划框架下"非遗"的目录体系与空间分布图进行调整与重构。  相似文献   

19.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与复杂性,以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本文分析了我国制定法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民间规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能性,提出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立法并应挖掘和研究民间规则以弥补法律的局限。  相似文献   

20.
五千年的农业文明使我国广大农村积淀了极其厚重的非物质文化,如何保护好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珍宝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民间文化组织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者,是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的促进者,是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社区利益的维护者,也是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者。通过有效的管理途径,积极发挥它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独特作用,是保障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持续传承和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