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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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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法论问题是现代科学的核心问题。马克思写道:“不仅探讨的结果应当是合乎真理的,而且引向结果的途径也应当是合乎真理的。真理探讨本身应当是合乎真理的,合乎真理的探讨就是扩展了的真理。这种真理的各个分散环节最终都相互结合在一起。”决定创造性探索的性质和方向的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不仅对研究本身具有意义,而且它也有机地包含在研究本身所固有内容之中,因而也是科学劳动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西方哲学史和数学史入手,探讨以真理问题为核心,哲学和数学之间存在的一种倾向性关系的生成与消解。笔者认为,哲学在确立自己的真理理想和真理途径时,存在着对数学的夸张性解读。这是哲学加于自身的桎梏。数学的发展自身表明它并不具有哲学期待于它的典范性,哲学应当走出数学的阴影,如实、坦率地考察“真理如何成为真理”。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在论述真理发展规律的时候,往往只讲一条规律,即真理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发展的。我们认为,这条规律固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它并非是真理发展的全部规律。人类的认识发展史表明,真理不仅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发展的,而且是在其自身的相互融合与拓展中发展的。因此,真理颗粒的相互融合与拓展也应当是真理发展的规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认识,是处于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诸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中,主体能动地反映客体的一种活动。它既表现为一种静态的认识结果,也表现为一种动态的认识过程。而所谓真理与谬误的斗争规律,正是从人类认识运动的范畴内,揭示  相似文献   

4.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的标准既不能到人们的主观意识中、也不能到被认识的客观事物中去寻找,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已被全部科学发展史所证实。 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问题,必须作深入的探讨,而不应当只停留在简单的、一般的理解上。当前,现代科学技术正经历着一场大革命,社会实践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是前所未有的,它迫切要求我们运用实践标准理论去研究和总结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真理的实践检验方式的多样性问题,就是我们在深入研究实践标准理论时应该深入探讨和正确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一、真理的实在真理的传统形式:真理作为概念、结构或关系只能是肯定的东西。真理与实在的区别在于:真理不仅是存在着的,还是正确无误的,真理不可能来自谬误或错误的政策。所以,真理具有肯定的特性。这一肯定的特性能够被作为绝对知识而予以强调。为了新思维起见,我们必须超越真理与实在之间的这一鸿沟。实在不仅是肯定性的真理,它也可能是谬误。因而,实在也可能是否定性质的真理。结论:可以把实在描述成以下的东西:a.作为肯定性质的真理,实在是我们必须保存的那部分实在。b.作为否定性质的真理,实在是我们必须  相似文献   

6.
如果说现代行政法的变化是行政法控权模式的革新,即从注重行政结果的合乎规则性向注重行政行为的合乎程序性转变,那么,进一步而言,行政程序又在不断地由法定程序规则向正当程序规则转变。随着中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行政法治实践的发展,正当程序已经由幕后走向台前。充分发挥正当程序的应有功能,厘清正当程序的基本要素是行政法学的首要任务;而落实司法审查则是正当程序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然而,要使正当程序能够有效付诸实践,正当程序与法定程序关系之处理以及正当程序司法审查应当遵守的原则等问题尚有待于理论界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7.
真理是发展的,真理在现阶段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其在形态上表现为具有并列结构的形式。所谓真理的并列结构,是指真理在逻辑上存在着一种互为关联、互相依存的双结构并列形式,这种双结构形式将真理的两方面内容紧密地联结起来,成为表述对象的完整的思维具体。一真理是具体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真理的具体性主要表现在:真理是“多样性的统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以及“对立面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文艺创作应当怎样表现爱情,这是关乎文艺能否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品德、精神境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朋建设的重要问题。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说:“我们不仅要努力提高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而且要在全社会建立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型社会关系。”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建立人与人之间新型的社会关系方面,表现爱情的作品则有其特殊的功能。爱情生活是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成分,什么是高尚的爱情,什么是庸俗的爱情,文艺这个“道德法庭”应该提倡哪些合乎共产主义道德的东西,谴责与惩罚、审判哪些不合乎道德的东西,是否正确体现共产主义道德伦理观念,应是评价表现爱情的文艺作品的一个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9.
我曾在《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吗?》一文中,对真理的形式作了探讨,当初原是针对所谓“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这个论点而发的。这个论点,完整地说就是:“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没有阶级性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具有一定的阶级性;但是内容是决定形式的,因此真理是客观性的,是没有阶级性的。”这个三段论式的论点,清楚地表明“客观的”和“主观的”这两个概念,是对立关系的概念,犹如说内容是客观性的,而形式则是主观性的,两者具有“唯物”和“唯心”的对立的含义。提出这一论式的论者,显然也是承认内容与形式的矛盾的,唯其如此,才需借助于“内容决定形式”来自园其说;只是这种解释等于空话,矛盾并未解决。因为如果内容决定形式,那末内容的客观性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论具体真理     
列宁指出:“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列宁选集》第1卷第507页)。那么,什么是具体真理呢?在我国哲学教科书中有一种税法:具体真理是对一定条件下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是在一定实践水平上对客观事物某一阶段  相似文献   

11.
山菊同志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吗?》一文,对“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讲法提出了疑问,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也具有客观性,真理的内容和形式是相一致的”。我认为这样的分析对真理的认识是一大进步,但觉得似乎还应该再补充一点意见:客观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具有客观性,也是统一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真理的表现形式的主观性质,因为真理既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又是客观范畴,它的内容的客观性可以不依赖认识主体,但是它的表现形式则必须要有认识主体参加。如果离开了认识主体对客观真理所依据的客观内容的反映或表现,也就无所谓有认识论中的真理了。因此,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真理的内容和形式的客观性表现为其内容和存在形式的统一;而真理的主观性质则表现在真理在认识主体上的表现形式。把真理的形式区分为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也符合事物的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的区分。这样既可以肯定了客观真理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也正确表述了认识论中认识主体和客体对象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相对真理与絕对真理的关系是真理論上的一个重要問題。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經驗批判主义》一书中,把真理問題归結为两大問题:(一)有沒有客观真理的問題;(二)相对真理与絕对真理的关系問題。这是用辯証唯物主义原理考察真理問題必然得出的結論。客观真理問題,說的是人们的认識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这是真理論中的唯物論的問題。相对真理与絕对真理的关系問題,說的是人们的认識是一个从相对真理走向絕对真理的逐步深化的过程,这是真理論中的辯証法問題。如果有沒有客观真理是真理論中唯物論和唯心論  相似文献   

13.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有其确定性即绝对性,又有其不确定性即相对性。这是实践标准自身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两重性,是我们把握实践标准的两种界限,这就是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的辩证法。本文仅就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确切含义,形成实践标准辩证性质的客观依据,以及把握实践标准辩证法的认识论意义进行初步地探讨。(一)所谓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含有这样三层意思:其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  相似文献   

14.
山菊同志在《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吗?》(见《浙江学刊》198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对于启发人们思考问题很有意义。但对他的“真理的形式是客观的”这一看法,我们认为值得商榷。真理属于认识的范畴。一切认识都是由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而形成,它既非纯主观,也非纯客观,而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真理就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这里客观的是真理的内容,而反映客观内容的主观的东西,我们称之为真理的形式。列宁在谈到真理的客观性时指出:“有没有客观真理,就是说,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列宁选集》第2卷第121页)列宁的这段话启示我们:第一,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事物,这就是真理的客观性;第二,真理的内容存在于“人的表象中”,这就是真理的主观形式。因此,真理是借助于人们的主观意识,具体地说是借助于意识的高级形式——思维来反映的。没有人类这种特有的思维反映形式,就没有认识,就没  相似文献   

15.
任何一个具体的真理,它的内容与形式必须是统一的。列宁说,真理是过程,就是思想与客体一致的过程(《哲学笔记》)。如果我们把思想理解为形式,把客体理解为内容,则内容与形式的一致,是构成真理认识的必要条件;反之,如果内容与形式不相一致,也就不成其为真理了。近年来,哲学界关于真理问题的讨论中,有一种意见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按照这个论点,真理的客观性,似乎只是体现在它的内容方面,并不体现在它的形式方面;于是就发生了一个问题,内容与形式不相统一(或者说思想与客体不相一致),怎能称之为客观真理呢?  相似文献   

16.
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教学和研究中,长期以来有一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个问题是由对“绝对真理”这个概念不一贯的理解中引出来的。许多教科书和文章,在谈到真理时,认为任何真理都既是相对真理又是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辩证统一:就真理都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具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来说,任何真理都是绝对的,都是绝对真理;就它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程度来说,只能是近似的、不完全的,因而又是相对真理。这里讲的“绝对真理”是在真理的客观性、包含的客观内容的意义上说的。但在讲到真理的发展过程时…  相似文献   

17.
张严 《阅江学刊》2010,(6):141-145
海德格尔的《艺术作品的本源》通过对设置入艺术作品的真理的考察,探讨了真理、艺术与存在三者的关系,阐明了人与存在在艺术中的关系。相对于海德格尔以前的作品,《艺术作品的本源》大大提升了空间的地位,更多地从空间的角度来探讨存在,并对艺术进行规定。艺术作品是存在的真理所照亮的澄明之境,是人与存在共属的"位置"和"空间"。  相似文献   

18.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真理只是相对确定的,真理的源泉在语句之中。而在胡塞尔看来,真理是绝对确定的,真理的源泉并不在语句之中,而是在前语言活动里。因此,要想找到真理之源泉,就不能把目光仅仅锁定在语言活动上,而是要突破语言活动这一层面,进入到前语言活动层面。对前语言活动无法进行语言分析,但前语言活动毕竟还是意识活动,所以可以对之进行意识分析。这样一来就意味着:要想找到真理的源泉,就要从语言分析转向意识分析。通过这种意识分析,胡塞尔说明了绝对确定性是如何产生的,从而说明了真理是绝对确定的。  相似文献   

19.
真理与知识的相互关系问题不能归结为对知识作认识论评价。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列宁在论述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时提出的“分析怎样从不知到知”的任务有直接关系。在这里最为有趣的是“自在真理”怎样变成“为我真理”的问题。在苏联的哲学著作中对“真理”和“知识”这两个范畴的相互关系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1.“知识和真理是同义词”;2.“‘真理’和‘知识’这两个范畴是不相同的。任何真理都是知识,但并非任何知识都是“真理”。如若不从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的立场出发对知识形成的辩证过程进行专门的根本分析,如若不对马克思主义以前哲学的有关结论进行比较,就无法判断这两种说法中哪一种是正确的,或者在两种说法以外提出第三种新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社科纵横》2016,(10):19-2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网络时代,马克思主义教育必须直面新变化,让网络成为推动实现中国梦的有力武器。为此,应当关注网络对理想信念、价值观和真理观的影响,通过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增强思想免疫力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功能、规范功能和激励功能来强化价值观教育,通过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识真理是具体性与全面性的统一与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来强化真理观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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