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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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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昊 《学术交流》2005,(3):36-39
诉审同一原则,指的是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机关审判的对象必须与控诉机关起诉指控的对象保持同一,审判机关不能脱离控诉机关起诉指控的对象而另行审理和判决.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诉审同一原则,并未做出规定.对庭审阶段的罪名和法条的变更问题,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是含糊其辞,司法解释也语焉不详,以至于出现了诸如綦江虹桥案件问题.  相似文献   

2.
韦昌发同志:你向《社会工作》提出的问题由我来答复。现在就向你介绍一下民事诉讼费用方面的具体规定,供你参考。一、民事诉讼费用概念及种类民事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交纳和支付的费用。费用有两类,一类是案件受理费;另一类是其它诉讼费。二、案件受理费的种类,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案件受理费分为两种:一是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案件、收养案件等;二是财产案件受理费,如  相似文献   

3.
孙远 《求是学刊》2022,(1):94-103
起诉裁量权专指检察机关对于那些已经达到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从一定的政策、利益等出发进行合目的性的考量之后,作出不起诉处分的权力,检察机关对于证据的判断以及对法律的解释均不属于裁量的范畴。在我国制度背景下,检察机关无权以某一刑法规则不具合理性为由作出裁量不起诉的决定,其裁量权原则上只能在轻微犯罪这一有限范围内行使。因此,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并不在于扩大该权力可以行使的案件范围,而是应一方面丰富起诉裁量权的行使方法,另一方面,通过改造现有的撤回起诉制度以及推进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为起诉裁量权的运行提供更为充分的程序空间。  相似文献   

4.
明确的案件范围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正确实施的关键和前提。但从实践中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与独立的民事公益诉讼“同质化”现象明显,并未体现出该类诉讼的特殊性。要合理界定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应坚持“刑主民辅”的基本理念,充分考虑“附带诉讼”的必要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与价值等多重影响因素,从“两诉”被告人的关系、损害事实、诉讼管辖以及起诉时间等方面入手,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范围大于刑事诉讼被告范围的案件、公益损害事实超出犯罪事实的案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行专门管辖的案件以及在一审开庭后起诉的案件等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5.
作为行政主体的日本文官,在三权分立中,不但在行政方面,而且在司法、立法方面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行政机构是指日本内阁及中央省厅。在这些机构中,除了一些政治家担任总理大臣和各中央省厅大臣、政务次官之外,它的主体是云聚在东京霞关(中央省厅所在地)的“国家公务员”——即日本国家文官。 司法机构是指日本各级法院,它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但是与法院密切相关的警视厅、检察厅则属于行政范畴,而法院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警视厅的拘留审查和检察厅的起诉。检察厅首先判断案件的当事人是否有罪,如果认为无罪,即免于起诉,反之则起诉。而法院对检察厅起诉的有罪案件中,据统计,判为有罪的约占受理案件的97%,其比例之高在其他西方国家是罕见的。因此,在日本,法院有检察厅的“橡皮图章”之喻。可见,日本文官在司法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死刑复核程序对于保证死刑案件质量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将对死刑案件的纠错完全寄予复核审,未免勉为其难。应在强化一审以及二审程序的纠错和救济功能基础上,充分发挥复核审的作用,这对防止错案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周斌 《社会工作》2011,(1):60-61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  相似文献   

8.
一、地方保护主义在诉讼中的表现地方保护主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立案管辖方面。外地当事人起诉本地当事人的案件,本地人民法院就推,甚至违法移送。本地当事人起诉外地的,就抢着受理,这在票据纠纷、合同纠纷、保险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及联运纠纷、侵权纠纷中表现十分突出。某些法院为争管辖权,甚至在立案时间上作文章,把本法院的立案时间写成比其他法院的立案时间早几天,从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取得该案的审判权;有的法院对不属于自己依法管辖的案件擅自收案,拒不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外地法院;对外地当事人依法起诉本地当事人的,考虑到本地当事人可能  相似文献   

9.
刑事预审是庭前审查准备程序中的重要活动,主要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司法审查。完备的预审制度有利于保障庭审的高效进行,也有利于被控告一方对是否起诉的审查行使参与权。预审权既不是侦查权,也不是检察监督权,它本质上是司法审判权。预审应从侦查和审判阶段分离出来,独立地作为两者的中间程序。考察国外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在构建我国刑事预审制度中,预审的起诉决定对预审法官来说是一种相对决定权,检察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报上级检察机关审议,最终由上级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相似文献   

10.
王鑫 《探求》2018,(2):88-92
201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其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以下简称《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协议的范围,并划分了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中适用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的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基于行政协议而提起诉讼的诉因五花八门,出现了一些《解释》第十二条无法涵盖的情形。针对这些情形,如何在行政协议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诉讼时效或起诉期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道难题。本文基于真实案例,就案例中涉及的撤销行政协议之诉是否应适用起诉期限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为同类案件的审判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国外司法的不断研究、引进、移植,暂缓起诉在我国法律实践中逐渐被引入并试行。但因为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此项制度,所以我国是否应当设置暂缓起诉制度以及怎样设置合理的暂缓起诉制度等问题,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设置暂缓起诉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但应根据我国国情对试行暂缓起诉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利用国家的公权力解决私人利益间的冲突,实现对私权利的合法救济,其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础就在于它的公正性.为了保障裁判公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中都建立了上诉审程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案件类型与数量的剧增,我国的四级两审终审制度所存在的各种矛盾已凸现出来.法律制度借鉴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本土化,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民事上诉审指导思想,将公正与效率价值作为民事诉讼的内在基础价值,按照现代审级制度和司法独立的要求重新进行设计,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建构以两审终审制度为主,兼采三审终审制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多元化民事审级制度已成为时代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来,随着西方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抬头,反倾销法日益成为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亦成为我国扩大同欧美等发达国家贸易的一个障碍。 目前,我国出口到欧美国家的商品受到反倾销起诉的已达70多起,正在应诉的案件有10多起。很多商品在败诉之后已经被迫退出西方市场。如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刷子、蜡烛已退出美国市场;我国向欧共体国家出口的仲钨酸铵和钨砂.也遭到反倾销的起诉.这给我国的对外贸易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研究西方国家的反倾销法及采取相应的措施,已经是我们从事对外贸易人员的当务之急。 一、欧洲共同体的反倾销法 欧共体的反倾销法…  相似文献   

14.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律有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但是,随着社会就业的灵活性和人口流动的无序性,造成了部分人起诉无门。这主要是指被告人户分离、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人员。法院往往因被告常年外出,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为由不予受理,而被告实际生活地点有的无法查清,有的“狡兔三窟”.法  相似文献   

15.
欧卫安  ;倪瑞兰 《探求》2013,(Z1):101-106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由此,原刑事诉讼法框架下公诉人缺席法庭简易程序审判的"司法习惯"将为历史。在社会转型时期公诉任务日益沉重,而检察资源之增长可以预见之限制条件下,如何完成乃至于完善简易程序出庭公诉任务,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其研究的意义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16.
陈闻高 《创新》2016,(4):76-84
疑罪案件是存在罪案事实,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案处于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状态,在法律上被推定为无罪人的案件。一般表现为撤销案件、不起诉、无罪判决、疑罪从挂等情况。疑罪案件赔与不赔,处于两难,可能还与责任追究挂钩,因此,在我国一直饱受争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适用违法与结果的多元归责,实行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赔偿程序,"疑罪从挂"也可获得赔偿,我国正在形成提高侦办质量的倒逼机制。但疑罪案件不可避免,要减少它难,判无罪者则易。疑罪赔偿实现正义具有悖论,其机制是否适度,还需接受实践检验。  相似文献   

17.
白彦 《学术交流》2007,(9):64-67
刑事审判救济程序是旨在发现和纠正判决、裁定错误而设置的一审后审判,其会引导刑事案件重新走回法庭,由控辩审三方参与进行审理。在该程序中,适格的被告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被中外刑诉法所回避。司法实践中,两大法系国家一般将原审中的原被告在救济审中发生程序角色换位,我国则是将一审中的控方和被告人视作救济审中的原被告双方,而救济程序中真正的被告人则一直隐藏于幕后,从而使刑事审判救济程序因诉讼主体的错位导致诉讼行为的移位。从诉讼程序的客观规律出发加以分析,刑事审判救济程序中的被告人应是原审法院,而且法院作为程序性刑事被告人是完全正当的,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原审法院程序性被告的归位应该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18.
《求是学刊》2017,(6):149-159
他州公民或外国人是否可向联邦法院起诉一州,这一问题引发美国建国者进行了多次激烈的争论。在1787—1788年联邦制宪期间,他们就争论于此。在18世纪90年代,随着在联邦最高法院出现八起他州公民或外国人起诉一州的案件,建国者们又在各种场合以多种方式表达支持或反对"州的可起诉性"的言论。他们的不同观点基于对州权的认知,体现了对新国家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思考,也反映了他们对现实利益的考虑。联邦宪法第11条修正案的批准,暂时终止了这场关于"州的可起诉性"的争论,表明反对可起诉州的建国者在这一阶段的国家构建中取得了优势。  相似文献   

19.
公诉人既要面向法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要逆向审查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这一双重性的法律监督职责决定了公诉人在审查案件时,应当以超然中立者的地位洞察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缜密厘清侦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查明侦查证据的取得方式、取得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以及现有证据是否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然而,透过“景案”可以发现,这一职能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异化,这种异化使得公诉人的支持公诉行为与法律规定之间发生了直接冲突.透过“景案”亦可以探知,审查起诉程序要发挥其预期作用,需要公诉人回归依法、审慎、认真审查案件的角色,同时以中立者的超然心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20.
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则要点与制度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具有易受损性,其利益代表模糊,救济机制残缺。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弥补相关法律制度缺陷、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公益的要求。本文认为: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中,应明确诉讼类型定位、起诉主体资格、起诉案件范围、举证责任承担、诉讼费用负担、损害赔偿金归属等方面的特殊规则,防范滥诉现象发生,禁止反诉和以牺牲公益为代价的和解调解,并应协调环境公益诉讼与受害人的诉讼、检察机关的公诉和抗诉、环境行政执法以及诉讼支持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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