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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终身“资格罚”的一些现行规定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这种规定的处罚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和原则,而且在处罚程序上也不完善,需要在立法上和实践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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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03,(10):4-5
为打赢抗击非典的攻坚战,彻底改变随地吐痰的陋习,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加大了随地吐痰的处罚力度。有的省市还开展了“清洁家园,消灭痰迹”的活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随地吐痰的危害;医学专家告诉人们,非典病例多数是输入型的,一些携带病毒的人群加上随地吐痰的陋习,加剧了飞沫的传播,所以能否消除随地吐痰的陋习,是抗击非典胜负的重要问题。 中国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消除随地吐痰的陋习,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对疾病的自我防范意识,受到中国人民的积极拥护和响应,国际社会也对此做出了高度评价。这里刊登的外国通讯社的评述性新闻,将有助于我们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我们的文明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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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实践中罪刑冲突产生的原因与对策彭泽君,陈华所谓“罪刑冲突”是指罪犯所犯罪行与其实际受到的刑罚处罚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重罪轻罚、轻罪重罚或同罪不同罚。亦即人们通常说的量刑不平衡。罪刑冲突在我国存在,但决非我国所特有。大凡奉行罪刑法定主义的国家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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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3(5):70-71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处罚机关滥用职权对相对人同一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理由处以多次行政处罚."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次处罚.复杂的事数形态和法条竞合领域也应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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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向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侯斌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6(6):202-204
我国刑法理论对对向犯鲜有研究,但刑法规定的犯罪却有这样的形态。在以人为对象的犯罪中,行为人与相对人的行为各自指向自己的相对方,并以对方的行为存在为要件的犯罪形态即是对向犯。我国刑法对对向犯的对向关系双方行为人规定有三种处罚方式:同罪同刑、异罪异刑和只罚一方。对于前两种应当按照刑法规定予以定罪量刑。对于第三种情况,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应当只处罚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一方,另一方不予处罚。但是,如果“不罚一方”的行为属于超出了对向行为的正常模式的教唆行为或者帮助行为,就可以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追究其共犯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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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剑君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3(3):83-88
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理由,有间接正犯类似说等多种学说,但都无法改变将追究责任的基础奠基于原本属于预备行为的原因行为的事实,并且都有扩张实行行为概念之嫌。由于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以及过失的作为犯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为,处罚这两者的原因自由行为本来就不违背“实行行为与责任能力同时存在”原则;而将故意作为犯中的责任能力(欠缺)解释为犯罪成立的消极要素、免责事由,可以更合理地解释故意作为犯的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问题。此外,有必要区分事实性行为和规范性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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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罚”原则确立标准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维护行政处罚的公正而不过分损及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一事不再罚"应当成为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但其理论支撑需要重新考量.实际上,"过罚相当"与"有效遏止"应当共同成为"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确立标准.唯有如此,"一事不再罚"原则才具有应有的适应性和指导性,行政处罚的目的才能有效实现.<行政处罚法>立法过程中对该原则的艰难取舍和最终妥协,成为其不得不予以修改的现实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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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 《市场瞭望(下半月)》2011,(3):62-63
要问谁是股市中最可爱的人,那可能非新股民莫属了,不接触不知道,接触多了才知道他们内心的想法原来是如此幼稚和天真,殊不知天下还有这样想问题的人,很多时候只能用“白日做梦”来形容才能恰如其分表示其状态。下面讲述的两个故事都是笔者真实遇到的人和事,人名等特征有所改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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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次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设的“首违不罚”等规定,将柔性执法模式从“免强制”领域扩大到了“免处罚”领域。对各地政府出台的免处罚清单进行对比分析后可知免处罚制度仍存在规范性、严谨性、效力性不足等问题,未来仍需从立法、执法、监督等层面对免处罚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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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成宽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9(6):81-84
对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即既处罚犯罪的单位,又处罚犯罪单位中的责任人员。在这种双罚制中,我国刑法还对责任人员作了并科罚金的规定,有悖单位犯罪的本质和罚金刑的功能。这种立法例需要加以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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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国家对不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强制性手段,两者之间既有共同性又有显著的差异性.实践中两者经常发生冲突与脱节,表现为立法上的竞合与适用上的错位,导致"漏罚"或"重罚"等处罚不公的现象出现.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打击和预防犯罪、实现公平正义等法治理念,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需在适用范围、处罚轻重、适用程序、竞合现象的合并适用、强化监督制约、法律救济等六方面实现两者在立法和适用上的有机衔接与紧密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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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琰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3):81-83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一事不再罚”原则作出了规定。“一事不再罚”通过制止重复处罚和不当处罚,能有效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体现行政法中的公平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这一原则的理解上存在着较大得分歧,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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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朗逍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2):89-95
现代国家治理企业违法存在严格处罚模式、裁量不罚模式与和解合规模式三种.中国目前属于严格处罚模式和裁量不罚模式的二元共治,存在执法的社会负效应大、执法的后期效果不佳、难以适应国际经贸发展要求这三大主要问题.中国的执法理念正在经历由报应性正义到兼容恢复性正义的转变,引入和解合规模式能够更有效治理企业违法.在制度层面,应当建立企业犯罪暂缓起诉程序,全面推行企业违法的行政和解制度,明确合规在和解中的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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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启安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12):13-24
唐人饮酒必行酒令,违反酒令则有科罚,科罚被称作"抛觥"、"飞觥"等,是则"觥"为专门的罚爵。兕觥作为专用罚爵,至迟在东汉已流行,汉儒多有解释,亦有实例。至唐代,则大为流行。之所以以兕觥为罚爵,是西方一种被称之为"来通"的角形饮酒器传入中土,由于其特殊的造型构造:尖端有流角,不能放置,可体现对违令者的处罚,因此大行其道。兕觥作为专用罚酒器,其实是东西方饮食文化交流的一个特殊事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