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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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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6月5日-1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环境问题为主题召开的政府间国际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人类环境行动计划》,筹建并随后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大会召开的这一天,即6月5日被联合国定为"世界环境日"。"人类环境会议"开启并初步奠定了全球环境治理的体系,从此,人类进入了全球性环境治理的新时代。由于会议在斯德  相似文献   

2.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召开环境法学学术讨论会。来自北京、长春、沈阳、西安、重庆、广州、武汉、云南、湖北等地的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司法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法学者、专家及实际工作者共五十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二十篇,有十二人在会上宣读了论文。会议就国际环境法、比较环境法、中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环保法的立法与司法、环境法的教学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学术交流,对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立法,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到会的教授、专家及来自环境保护部门、司法部门的环境法工作者认为: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经  相似文献   

3.
2015年正式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首次明确了环境法基本原则,体现了形式法治的要求,释放出环境法要以基本原则规范为中心来构建和发展基本原则解释体系的信号.环境正义理论体现实质法治的要求,虽源起美国,但中国也面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交织的环境正义问题.新法确立的“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四项原则的内涵与环境正义理论存在着深度契合.以“环境正义”为视域思考环境法基本原则,在丰富、深化环境法基本原则解释的同时,也为环境正义法律化提供路径思考,促成环境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环境保护法>已成为目前中国环境立法的紧迫任务,确立科学的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则是完善中国环境基本法的前提.该文在考察了一些代表性国家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基础上,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条款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核心且日益多元化.文章具体探究了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两大层面,即价值性目的和工具性目的,总结了各国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共性和特性,进而根据中国环境立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提出重新设计中国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条款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至今,人类已经走过了40年的环保历程。40年来,人类整体的环境认知、环境意识有所提高,开展了许多环境问题研究,通过谈判达成了许多国际性环保协议,进行了许多环保实践,许多环保法令和行动被实施。但是,与环境的恶化程度、科技不当应用所产生的愈发严重的环境破坏后果,以及金钱、权势和贫穷这些更可怕的污染的恶化相比,人类的环境保护进程可以用缓进实退来形容。每一年新产生的环境问题总比解决的多,环境危害在深化,在向更广泛的区域漫延。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环保几乎被经济压垮,陷于惨淡尴尬的局面,国际环保会议也沦为博弈战和口水战。然而,地球环境已经难以承受人口和经济发展之重,人类已经没有多少机会拯救自己的家园了。"绿色经典"预言的"失控"、"崩溃"正在发生,我们迫切需要以行动为实质性特征的第二次环保启蒙,需要人类社会的转向性抉择。  相似文献   

6.
2002年8月26日至9月4日,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题目下,世界上192个国家的部长和首脑及联合国、金融与商业机构,各国的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组织等聚会于南非约翰内斯堡。这是继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和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又一次评估全球的变化并讨论其对策的世界性大会。十年一次的会议,讨论的又是人类当前生存所面临的和影响今后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国政府和所有关心人类发展的组织和人群都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这次我们走出去,很真实地与各国的人们进行交流和联络,了解了…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之相伴的是严重的跨国环境问题。在联合国主导下,世界各国就有关环境问题,举行了多次谈判和国际会议,并达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一种新的外交形式即"环境外交"因此产生了。但是,有关全球环境外交的谈判从未一帆风顺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有关减排责任问题上进行了持久的对抗和博弈。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环境问题对世界尤其是东亚周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世界面临的全球环境问题和区域环境问题需要国际合作。本文从联合国主导下的环境外交的发展与国家责任争辩的演变出发,结合东北亚地缘环境问题,探讨中日韩三国环境外交的发展动力及其相关问题,认为东北亚三国的环境外交合作过程,正好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环境外交的博弈模式,与其长期争论不休,不如切实开展中日韩之间双边或多边环境合作,更显重要。  相似文献   

8.
日本环境法的历史发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日本当初为解决诸如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等公害问题而被动地制定了公害对策法,但仍然局限于从传统的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公害对策。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顺应人类环境伦理观的转变和国际环境保护思潮,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融合了现代全球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并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纳入环境法之中。  相似文献   

9.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被各国所公认的、适用于国际环境法一切效力范围、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构成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很多不同主张。虽然各国学者对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认识不一,但是笔者认为国家环境主权及不损害国外环境的原则、全球共享共管资源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应当作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并由各国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中遵守。  相似文献   

10.
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环境保护的特殊性,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原则与全球环境保护的需要存在矛盾之处,其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适用导致了一项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产生。由《斯德哥尔摩宣言》原则二十一宣布的主权适用原则,体现了国际法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新发展。它包括了权利和责任两个基本内容,具有三重涵义:一是确认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适用,二是维持国与国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三是谋求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11.
现代意义的中国环境法兴起于本世纪 70年代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 ,现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 ,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 ,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在这个体系内部 ,还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回顾我国现代环境法发展历史过程的基础上 ,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环境立法还存在的不足 ,并就改善环境法立法的有效途径做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环境法的修改与历史转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可以新制定一部环境基本法或修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环境基本法,以实现环境法的历史转型.环境基本法的修改坚持国家生态安全与公民生态环境生存权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国家干预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相结合等原则.环境基本法的基本框架应包括总则、政府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体制与决策机制、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损害救济、附则等部分.  相似文献   

13.
本文将回顾联合国及其所属环保组织如何通过1972年的环境大会、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及1997年的京都会议等重要会议加强其环境立法职能,进而分析联合国在环境领域的作用、局限性及补救办法,说明在环保问题上,联合国处于最有利的地位,它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但是,由于联合国自身的局限性,再加上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联合国和各国政府、跨国公司以及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国际合作就是十分必要了。联合国通过三次环境国际会议发挥的作用联合国在环保方面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大会和京都会议这三…  相似文献   

14.
 2017年6月法国倡议的《世界环境公约(草案)》是一次意欲推动全球环境治理一体化而整合国际环境立法的可贵尝试。该公约草案主要是对现有国际环境法原则的重申,但也适度发展了新的原则,具有较典型的共进性、权利义务统一性、统领性和框架性。各国政府对公约草案本身尚未明确表态,理论界对其内容和作用亦有所质疑。公约草案的倡导国法国试图在联合国框架下促其生效实施。2018年5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评估制定“世界环境公约”可行性的决议,启动了联合国工作程序。虽然法国意欲推动联合国在2020年左右通过“世界环境公约”,但就目前的《世界环境公约(草案)》来看,其因缺乏法律规范体系的逻辑自洽性,未必能实质性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国际统一立法的车轮。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全球自然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了极其严峻的挑战。环境与人口、资源一起构成了当代三大国际性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不少国际政坛的知名人士更是把环境问题看作本世纪末至下世纪中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重的国际问题。因此,保护全球环境不仅成为当前国际关系中的热门话题,由此产生的环境外交也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异常活跃,对国际关系发生了重要影响。今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第二次环境与发展会议,以其空前的规模和规格,讨论了全球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通过了一系列历史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全球环境保护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我国也积极参加了国际环境保护工作和联合国环发大会,接受并签署了有关文件和公约,并按照其精神,根据本国实际,提出我国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应采取的十大对策,承担了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本文试就全球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环境问题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及环境外交等作一粗浅的分析,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16.
变迁中的国际环境机制:以联合国环境议程为线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是国际环境机制正式确立的主要标志。以30年联合国环境议程为线索,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国际环境机制发生了持续且明显的变迁,主要表现在治理密度、原则深度、框架设置和模式选择四个方面。这种变迁在文本话语层面上可能是演进的,但在运作实施层面上可能并非如此。  相似文献   

17.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矛盾的日趋尖锐,原有的"一元论"、"二元论"环境法的目的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加深。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应运而生,并在立法实践中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可并采纳。但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综合审视可持续发展理论却可以发现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环境与人类共同科学发展作为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在将来更符合自然规律和人类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环境保护法保护的对象不是环境本身,而是环境带给人类的利益即环境利益。环境利益是人类从环境中获得的非物质性公共利益,其包括生活环境利益和生态环境利益(简称生态利益)两类。环境利益是环境法正当性的基础,是推动环境法发展的动力。一切环境法理论的创新和制度的构建都不能脱离环境利益这一基本范畴,否则就会产生法律对环境保护的泛化和虚化。  相似文献   

19.
环境保护法保护的对象不是环境本身,而是环境带给人类的利益即环境利益。环境利益是人类从环境中获得的非物质性公共利益,其包括生活环境利益和生态环境利益(简称生态利益)两类。环境利益是环境法正当性的基础,是推动环境法发展的动力。一切环境法理论的创新和制度的构建都不能脱离环境利益这一基本范畴,否则就会产生法律对环境保护的泛化和虚化。  相似文献   

20.
国际环境法是现代国际法为应对人类环境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分支,与传统的国际法及其各个部门相比,国际环境法具有公益性、科技性、综合性、早期性、超前性和区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反映了现代国际法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最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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