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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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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在双重意义上与道德发生关系。法律的外在道德是指法律的实体目标,法律的内在道德则是指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的方式问题,即一种特殊的、扩大意义上的程序问题。而法律的内在道德(或称法本身的价值)如强制性、明确性、普遍性、稳定性、官方行为与法律规则必须一致等主要原则对道德具有决定性影响。法律的这一特征启示我们在治国实践中,应明确法治相对于德治的前提地位。  相似文献   

2.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对封建法律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规范体系中处处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应批判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德治和法治思想,并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和市场经济的社会现实加以综合创新,正确认识和处理德治和法治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是法治与德治正确结合的重要途径通过立法或其他方法,实现法律与道德的直接、间接和弹性结合,为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尤其是切实加强和完善德育、法制教育等,加速法律的道德化,从而使反映德治要求的法治与法治严格制约下的德治彼此渗透,相互结合.  相似文献   

4.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重视挖掘与借鉴中国古代政治道德资源:原始儒家倡导的"德于天下";古代政治道德资源中的"廉";古代政治道德注重"德法并重";古代政治道德中的"民本"思想。  相似文献   

5.
当代思想家哈贝马斯借助其互为主体性的“交往理性”范式和商谈伦理学理论,以现代法律为主体(理性化和形式法)去审视道德这一主体:道德具有不可制度化、不确定性、不能稳定的可期待性以及不具操作性;而法律则不同,具有自治性、独立性(不可化约为道德)、可制度化、确定性、稳定的可期待性以及具有操作性.虽然“后现代性”视野中的道德不再是法律的基础,现代社会的法律不能化约为道德;但为了化解二者的紧张关系,他则从承载者交往理性的商谈原则出发,从程序主义的角度对法律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实现了对传统论证方法的超越:法律与道德同源、互为主体、相互渗透、功能互补.哈贝马斯对于现代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新推进,向我们昭示着——中国迈入现代社会的坦途只能走法治之路而非“德治”(人治)之路.  相似文献   

6.
道德与法律的对立统一性是二者相互支持、协调发展的理论根据,更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学理基础;了解它们在矛盾互动中的相互支持规律,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既是德治与法治矛盾运动的内在逻辑必然,又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更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相似文献   

7.
法律的道德性问题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与自然法学之间长期争论的焦点。分析实证法学主张道德与法律是可分的,法律和道德没有必然联系。自然法学认为道德与法律不可分,法律本身应该合乎道德。在法治建设中,法律的道德性要求立法的道德基础、守法的道德义务以及司法的道德判断。  相似文献   

8.
崇尚德治与浓厚的道德信仰意识是中国传统的民族心态,然而这种心态对走向法治化却是一种障碍,面对西方的规定和中国的传统,从文化的视角来考察,认为要走法治化的道路,中国民族的心态必须从道德信仰转向法律信仰,必须使法律信仰成为民族首要的最高的信仰。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各民族法律道德思想既有自然万物相互依存的生态伦理思想基础,又有人与人和谐相处、交融相谐的社会伦理道德意涵。法律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阶段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规范化和合理化的社会行为准则。古代惯例和习惯法是当时主要的行为准则,是法律的前身。古代社会生活惯例逐渐发展成习惯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逐渐提升为律令和法典。律令、法典、社会治理行为包含法律道德伦理意识,在社会生活规范行为上得到体现。  相似文献   

10.
作为社会调控系统中的法律与道德 ,尽管各具不同特性 ,但二者又有着紧密的联系 ,法律的确立和实施都需要有道德的支持。笔者认为 :良法的价值基础源于社会伦理道德的普遍性标准 ;道德的柔性、内生性、自律性的规范特性与法律的刚性、外生性、他律性的规范特性正好优势互补 ;系统论的基本观点给道德对法律的支持作了最好的诠释。  相似文献   

11.
规范性德治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诸多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困难。德性的建立要以对道德绝对命令般的信仰和感情为前提,所以德治首先应该是道德信仰之治。现代道德价值的多元性决定了道德信仰之治不是整个社会道德信仰的一致性,而是个人道德生活的同质性,即道德价值信仰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12.
道德与法律作为调节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在以不同的作用方式在不同的领域发挥对社会调节作用的同时 ,在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体化的一面。这种“一体化”的基础是二者作用方式和作用范围的互补性 ,其实现形式表现为道德规范的法规化 ;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的相互结合与渗透 ;对人们社会行为的监督作用的一体化。这种“一体化”运行在实践中有着重要意义 ,为此 ,我们要采取切实措施 ,积极推进二者的一体化运行。  相似文献   

13.
社会主义的道德和法的一致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德治"和"法治"的一致性."德治"和"法治"作为治国安邦的两种手段,都是不可或缺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相似文献   

14.
道德是民族的灵魂 ,是维系社会的凝聚剂 ,具有长期的稳定性。道德的力量蕴藏在全体社会成员的心目中 ,表现为强大的舆论力。在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时候 ,道德容易受到冲击并产生各种疾病 ,因此需要政府动员社会予以纠正。但要实现道德的回归 ,必须强化中华民族的主体道德精华 ,吸收先进的价值观念 ,重建具有强大约束力的社会道德。  相似文献   

15.
法律与道德——法律合法性的三种论证路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时至近代,法律的合法性问题日益凸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论证法律的合法性问题的过程中居于核心的地位。一般而言,对法律合法性的证明主要有两种路径:其一认为法律的合法性植根于道德的合理性,法律与道德是一种模仿关系;其二主张法律与道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法律的合法性或者在于法律的合法律性,或者在于国家强制。但哈贝马斯认为法律与道德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的关系,所以法律的合法性应该从基于商谈伦理学的程序主义角度进行论证,从而实现了对传统论证方法的超越。  相似文献   

16.
2 0 0 1年新制定的《婚姻法》的最大特色是将社会责任和道义融入法律条文之中 ,在婚姻自由和道德自律之间更推崇以德入法、以法固德 ,体现出家庭道德的法律强制的特点。针对这一特点产生的原因 ,从法律必须以道德为基础、道德必须以法律为坚强后盾和保障的辩证关系 ,中国以伦理为本位的历史、文化及其家庭成员关系也是主要靠道德来维系的传统 ,经济体制的转型、社会的相对无序、家庭生活危机的这一现实客观要求 ,阐述了道德的法律强制推行和实施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德治传统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德治传统,一是要求统治者集团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二是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前者忽视常人本性,仅靠道德觉悟解决廉政勤政过于理想化,因此德治必须和法制相结合。后者洋溢的“民本”思想和利用家族伦理关系进行道德教育的做法值得借鉴,但要区分民本和民主的界限,警惕过分推崇道德,导致道德化法律的危险。法治(依法治国)包含了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两层含义。法治和德治只是在工具性价值层面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18.
人治、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差异取决于是否以宪政为基础;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两难处境,德治以善良人性论为基础,法治以邪恶人性论为基础,而两者都体现了一定的道德意义。  相似文献   

19.
德治与法治虽然不同,但二者并非绝对对立。德治所关注的是政治的主体层而,法治所注重的则是政治的客体层而,各有其利和弊。今天,我们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不应该排斥德治思想,而应该使二者互相结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  相似文献   

20.
重视公德和私德的统一、重视德治和法治的统一、重视群体主义和个人事业的统一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特点。当前社会治理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根本 ,要做到德治和法治的结合。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道德 ,是实施公民道德建设 ,重建当代社会道德不可缺少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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