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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文献比较丰富,但缺乏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研究。鉴此,以沪深市场2007—2008年度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构建回归模型考察股权结构与关联交易之间的关系,其研究结果显示:民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控制链层级对关联交易规模产生显著正影响;制度环境的改善能抑制终极控制人因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所引发的侵占动机;终极控制人为自然人时,对公司的侵害程度较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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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多种控制权强化机制实现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是终极控制权配置的重要特征,按照所使用的控制权强化机制计算和分解两权分离度是比较不同控制权强化机制的经济后果的重要依据。按照终极控制权配置的控制层次划分,文章在直接控制层次计算了超权股、投票权协议和单一控制等强化机制导致的两权分离度,在间接控制层次计算了金字塔结构和董事会席位超额控制等强化机制导致的两权分离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多种控制权强化机制运用下的终极控制权两权分离度计量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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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2003~2008年期间的106家民营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以解释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并采取面板数据模型,对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进行了分析,验证了先前提出的3个假设,得到如下结论:公司绩效与所有者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比值呈负相关;大的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规模有助于降低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提高绩效;高管薪酬激励度与绩效呈负相关关系,而股权激励度则能提高绩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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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6~2010年中国A股244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从股权结构角度分析了终极所有权结构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机理。实证结果发现,终极控制股东的现金流权负相关于公司债务融资成本,而两权分离度则与其呈正相关关系;家族式控制公司中,两权分离度与债务融资成本正相关,其控制股东会弱化两权分离造成的壕沟效应;国有式控制公司中,两权分离度与债务融资成本负相关,其控制股东会加剧两权分离造成的壕沟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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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类型与公司绩效——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引言最近的研究表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存在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管理者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但与此同时,控股股东可能通过其股权优势谋取控制权收益,从而损害了上市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LaPorta等,1999;Claessens等,2002)。La Porta等(1999,2002)认为控股股东的激励效应来源于其现金流权收益,公司绩效与控股股东的现金流权呈正向关系,这种效应称为正的“激励效应”。另一方面,世界上很多经济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通过交叉持股、金字塔持股等方式使控制权和现金流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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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社会嵌入性视角研究了企业社会资本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采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2343家公司的样板数据,利用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模型实证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现金-现金流指数较高,普遍存在着融资约束问题.在加入了企业社会资本与经营性现金流净流量的交互项后,发现企业社会资本能显著降低模型中的现金流敏感性,即社会资本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约束,这可以为企业在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上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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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微观投资活动是驱动宏观经济商业循环的诱因之一.那么,公司的投资是如何被决定的?早期理论界以托宾Q值、现金流及资本边际效率来解释投资的决定,并以传统的净现值(NPV)法或现金流贴现(DCF)法来确定投资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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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影响因素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一、自愿披露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一)公司特征影响因素
1.公司规模
代理理论认为,由于大公司更趋复杂,且股权更为复杂化,导致其代理成本更高.Chow和Wong-Boren(1987)认为自愿披露的潜在收益随着代理成本的上升而增加.而且根据Jensen和Meckling(1976),代理成本随着外部资本使用比例的提高而上升.显然,大公司使用外部资本的比例高于小公司(Leftwich et al.,1981).由此可见,大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动机比小公司更强烈.从政治成本角度看,大公司的行为更易受到公众的关注和政府的介入,所以大公司对政治成本更为敏感(Watts和Zimmerman,1986),亦为其提供了自愿披露的额外激励.另外,证券分析师一般倾向于追踪报道大公司的情况,因此对大公司的信息需求量更大(Lang和Lundholm,1993),也迫使大公司的自愿披露程度更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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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对不同终极控制人的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以揭示在股东—债权人代理冲突下,不同终极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后在银行对其不同的外在约束下所产生的对公司投资行为的不同影响,并基于中国沪深股市2009—2012年间150家参股银行的公司共600个观测值的平衡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公司持股银行的比例增加,对银行业金融资源的控制能力增强,可以抑制公司的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行为,投资扭曲减少;终极控制权为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之后面临银行的软约束使其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现象更严重,而非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后其投资行为受到银行的硬约束,则可以有效抑制其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研究结论为上市公司低效率投资现象提供了一种解释,同时也为监管部门设计约束政府干预公司经营行为的机制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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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结构是指企业从不同渠道筹集的资金在总融资规模中的构成比例,也就是企业资产负债表右边项目的构成比例。从资金供求双方通过资金形成的关系来看,企业资金来源大体可分为两部分:权益资本(即自有资金)与债权资本(即借入资本),再细分下去,权益资本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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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关于可转债的发行动机在理论上存在两种主流解释:Green(1984)的风险转移假说(Risk-Shifting Hypothesis)与Stein(1992)的后门权益假说(Backdoor-Equity Hypothesis).风险转移假说认为,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动机在于资产替代,即发行可转债替代一般企业债券,以减少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例如成功的正NPV投资将使大部份投资产生的财富转移至股东,而债权人无法分享.可转债由于包含到期转换的选择权,具有避险的功能,可以使债权人有机会免于承担公司出现的高于预期的风险,即"风险转移",又有机会转换为股权分享财富.后门权益假说认为,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达到间接权益融资的目的,回避权益融资可能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债券融资可能产生的财务危机成本.当公司对未来股价表现非常有信心时才会考虑发行可转债,因为如果未来股价上涨,投资人转债为股时可获利,同时增加公司资本结构中的权益比重,间接实现权益融资的最终目的.所以可转债可以被看作预期发行权益证券的"后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