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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问责制度可以借由新旧两种理论范式创建。旧范式"问责行为法治化"理论上有缺陷,实践中有危害,应当被淘汰。新范式"问责权法治化"是对旧范式的超越。其核心逻辑在于:任何权力都应该受到法治化制约,问责权亦不例外;只有问责权实现法治化,才能派生出法治化的问责行为,才能走出"问责风暴"。而问责权法治化的实现,从根本上依靠"问责权网状循环问责系统"的建立。  相似文献   

2.
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首部党内问责法规,在党的建设历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举措.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充分释放强化问责的制度优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唤醒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3.
精准规范运用行政问责机制,纠正防范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等乱象,是基层政府治理的题 中之义.从"价值一工具"的二分法的基本假设出发,构建"目标替代"与"执行工具化"的解释框架,系统探究行政问责的执行过程,有助于破解实践中产生的种种行政问责难题.基层行政问责中的目标替代产生于制度要素的实际运作中,政府组织方式、治理方式与政治生态的调整,使基层官员在问责活动中采用了目标替代的策略,使得对上负责、模糊责任、指标管理、形式管理、惩戒处置等工具目标取代了人民赋权、权力规制、规范行为、合规控制、绩效改进等价值目标.这种目标替代强化了行政问责制度中价值与工具的分离,进一步产生了"执行工具化"现象.借鉴沟通理性理论,增加问责制度中的沟通与对话机制,是防治基层问责乱象,解决目标替代与执行工具化问题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4.
党内问责程序是指在党组织内部,上级党组织在对下级党组织、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时应该遵循的程序规则与机制.党内问责程序应该坚持程序公开、程序参与和程序平等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内问责程序奠定了基础.但是,实践中仍然存在启动和受理机制不明确、参与和公开程序不完善、回避和时限缺乏、保障和救济措施不足等诸多问题.故而,需要有针对性地明确党内问责的启动和受理程序,细化党内问责的参与和公开程序,增加党内问责的回避和时限程序,引入党内问责的司法救济程序等.  相似文献   

5.
戴者春 《中华魂》2008,(1):29-29
2007年,某地掀起了一场源于"城乡清洁工程"的"问责"风暴,50多名干部因为"扫地不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15人被撤职,40多人分别被调离工作岗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以及诫勉谈话。单就当地主要领导严格要求下属,工作雷厉风行来说,这种作风是值得表扬的。不过这里也有一个问题,就是问责干部的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6.
从法律上来看,免职是一种正常的人事任免手段,不具备惩戒性;问责则要求官员对其行为作出解释以及回应,并对违反公共职责的官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具有一定的惩戒性。"官本位"的政治文化影响、我国现有的问责法律制度中对官员"免职"的责任定位不明确、官员问责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是免职被衍生为问责手段的主要成因。以30个案例分析指出,免职被衍生为行政问责手段将产生执法过程随意性大、"免职"官员的复出成为常态、免职被异化为庇护官员(尤其是高官)的保护伞等一系列问题。应纠正目前法律中对免职的各种模糊规定,明确免职的人事管理性质,取消"免职"作为问责官员的惩罚形式,统一规范我国官员问责的形式、内容及程序,从制度上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官员问责机制。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问责官员频频被发现悄然复出,问责官员的复出呈现出高比例化、神秘化、迅速化、高位化、争议化等特点。问责官员的轻易复出架空行政问责制,损害问责制之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严重了损害政府公信力,也会助长"唯上不唯下"的官场不正之风。当前我国问责官员随意复出之乱象,既有问责官员复出制度的不完善之故,也与我国长久以来的"官本位"吏治文化有着深刻的联系。当前,从实体上界定问责官员复出的条件十分困难,但可通过完善问责官员复出的程序,通过正当程序实现实体正义。具体包括:要求行政问责时即对问责内容、复出时限加以明确规定;确保公众在官员复出中的知情权;建立官员复出的公众参与及反馈机制;建立问责官员复出后的公众监督机制等程序要求。  相似文献   

8.
行政问责概念及内涵辨析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在公共行政领域,responsibility是责任的一般表述,accountability具有问责的意思。行政问责是指行政人员有义务就与其工作职责有关的工作绩效及社会效果接受责任授权人的质询并承担相应的处理结果。其内涵有3个方面:从功能和作用上看,行政问责表现为行政管理中的一种监督控制机制,其作用是为了实现社会和行政自身对于行政效率和效果的价值期望;从问责对象和问责主体来看,他们之间表现为一种对应的责任关系,这种责任关系往往为政治理念和法律、规章制度所规定,使得行政问责过程表现为强制性执行过程;从问责内容及实现机制上看,行政问责一般表现为法律问责、政治问责、等级管理问责和职业道德问责等方面。  相似文献   

9.
社会问责是对行政问责的深化和发展,具有建构前瞻性公共行政、提高社会自我治理水平、推动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积极功能.当前我国社会问责存在主要不足有:问责法律不健全,问责程序化程度不够,问责对象和问责范围不明确,问责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构建社会问责的对策是:发挥政府和社会的协同作用,培育公民社会鼓励公民参与,培育和塑造积极的问责文化,加强社会问责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10.
随着村域治理环境的变迁,传统的乡村治理理念受到了时代发展的挑战,推动村务管理向村务善治转变是新时期乡村治理机制变革的内在诉求。基于"善治"理论的分析范式,村务治理的可问责性是现实村务民主治理的重要维度。在分析村务问责建制的重要实践价值的基础上,从问责主体、客体、内容和程序4个要素梳理了村务问责体系,进而以村务定责、履责、督责和追责4个环节为核心内容分析了村务问责的内在运行机制,最后揭示了从问责文化的培育、问责法规的完善、问责渠道的拓宽以及问责公开的落实等4个维度的建设和完善来保障村务问责机制的长效发展,以期通过村务问责的建制与完善来提升村务治理的民主性、有效性和持续性,从而实现村务"善治"。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山东省4个县市区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应由外部问责压力和内部政府偏好共同决定.问责压力来源于不同层级政府对改革试验区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形成不同程度的问责压力,即强问责和弱问责;政府偏好是指试验区的改革倾向,包括改革工作机制、改革重点环节、前瞻改革探索等是否创新及创新程度,形成不同类型的发展偏好,表现为发展型偏好和任务型偏好,两者组合形成4种不同的改革效应,即"强问责-发展型偏好"组合下的积极改革、"弱问责-发展型偏好"组合下的稳进改革、"强问责-任务型偏好"组合下的保守改革以及"弱问责-任务型偏好"组合下的消极改革.积极改革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理想的状态,外部问责压力和内部政府偏好是形成积极改革的重要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难以促进改革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2.
司法问责是维护司法权威,修复因冤假错案而被贬损的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司法问责制度的合理构建离不开相应的理论支撑,因此,建立健全司法问责制度,有必要构架起司法问责的基本理论体系。完备的司法问责理论体系是由问责目的、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程序、问责措施、问责救济等基本范畴构成的,对这些基本范畴的正确诠释有助于司法问责制度的合理设计。  相似文献   

13.
环境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应当对环境负责.为此,各国法律均规定了政府的环境责任.2006年2月20日,监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我国首个环境问责规定.然而,由于环境保护责任的缺失以及问责机制的不健全,环境问责的有关规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环境问责主要是风暴式的,随意性大,势必出现问责结果的不公.环境问责制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它包括问责的依据和条件、问责的主体和对象、问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4.
粮食收储环节发生的一系列案件表明,我国急需强化对粮食安全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制。欠缺与义务设定相匹配的问责机制是导致我国粮食收储制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根源。粮食安全的省长负责制,在本质上就是要建立起了一套以行政问责为中心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粮食安全考核问责制的重点,应是对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事由等基本问责要素实施统一规制。  相似文献   

15.
在环境问责的过程中设立所谓"尽职免责"条款并不能解决"环境问责异化为问责环境"的现实和理论困境。从理论上看,科学的环境问责必须是从义务到责任的归咎程序,从实践角度来看,无论是舆论关注的身份问责抑或纯粹的事实问责都不能科学地解释环境问责的责任基础。为此,由政治义务、管理义务、执行义务构成的环境义务才是科学问责的基础。同时,基于注意义务的比例性而设置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符合当前与行政管理相适应的体制需求和现行问责效果的事实需求。由此,可以相应地建立起针对政治义务的免责清单、针对管理义务的负面清单和针对执行义务的正面清单等三大责任清单共同构成的清单制度以作为相应的制度设想。  相似文献   

16.
"社会安全事件"是指涉及公共生活安全、社会秩序、政权稳定等社会安全领域,因人为因素而短时间内对众多社会成员利益造成严重威胁或损害,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的重大突发性事件。该类事件的特点、范畴和发生频率决定了其是当前我国行政问责的主要内容。当代行政问责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其在西方民主政治体系中经过长期的实践运行与理论总结,在行政问责程序、行政问责法律等方面都达到了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社会安全事件行政问责制度作为西方国家行政问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实施过程、法律规范、有效监督和权力制约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是能为促进我国社会安全事件行政问责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的。  相似文献   

17.
中国行政活动中存在公民认识有误区、“公仆”与公众之间的角色定位错位及行政问责的保障机制薄弱等问题。行政问责以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改善政府管理,促进了责任行政的构建和政府公信力的重塑。因此,行政问责理念的正确树立、角色正确定位以及行政问责机制的构建等途径,对责任行政,有效遏制行政责任虚化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8.
行政问责的范式变化:从传统到现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行政问责范式较为简单,问责内容一般被理解为在政治授权体系基础上形成的责任回应,研究方法一般采用解释性方法.现代行政问责的研究以罗美泽克的研究成果较具有代表性,罗美泽克以"期望管理范式"取代了传统的"对责任的回答范式",罗美泽克的研究价值在于从概念、研究方法和体系内容等方面的系统研究揭示了现代行政问责范式的基本架构.笔者认为现代行政问责范式的发展有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现代行政问责范式正处于形成阶段.二是现代行政问责范式正处于多种范式竞相发展过程.三是现代行政问责范式发展中已经出现了某些起到突出影响作用的范式.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种行政活动,行政问责的效力作用于一定的主体和事物,问责的效力范围即由问责的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所决定。行政问责效力范围的确定,既有利于保护基于问责形成的法律状态,又能防范问责机关之权力的滥用,保护公务员之正当权利免受不当问责之侵害。行政问责约束的行为主体包括:违法行为人,表明违法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不利性后果;问责机关,表明问责机关不能随意撤销、变更问责决定,亦不能对违法行为人进行重复评价;不特定主体,表明其需尊重基于问责形成的法律状态。行政问责作用客体则包括:劳动关系,表明问责机关可以解除与违法行为人的劳动关系;职务关系,表明问责机关可以撤销违法行为人之职务;岗位关系,表明问责机关可以调整违法行为人的工作岗位。  相似文献   

20.
审计问责是“后审计风暴”时期的一种制度期待。现行审计制度无法彻底解决审计问责所面临的种种问题,而问责立法将可能很好地清除审计问责的主要障碍。问责立法是可行的;问责法律作为一个体系,涉及到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权力、问责管辖、问责程序和问责信息披露等一系列事项。问责法律的有效实施还必须依靠行政规章的完善和道义约束的强化,三者联动,效果更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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