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2 毫秒
1.
今年是一代大诗人吴梅村诞生400周年,6月2日江苏太仓市政协召开了"纪念吴梅村诞辰400周年大会",吴梅村研究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叶君远教授、王振羽先生,南京大学徐雁教授,苏州大学王英志英教授,重庆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王于飞教授,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徐江教授,山东师范大学田海林教授,抚顺市社科院院长傅波教授,<红楼研究>杂志主编梅玫,以及钟长山、林公武、饶毅、陈斯园、壹赵子、元之凡先生等研究吴梅村的专家、学者,还有太仓本地吴梅村研究者共一百多人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2.
《清忠谱》的作者李玉,是我国明末清初的一位十分重要的剧作家,但我们对他的生平事迹却知道得很少。根据现在掌握的一点资科,我们仅知道他是江苏吴县人,字玄玉(为了避清康熙帝玄烨的讳,常写作“元玉”)。自号苏门啸侣。因为他始终不曾做过官,所以自题其居为“一笠庵”,题其传奇为“一笠庵传奇”,因而又自号一笠庵主人。他的生卒年月,不可详考,大致是明万历间至清顺治初人,与诗人吴梅村同时。吴梅村曾为他著的《北词广正谱》和《清忠谱》写过序,钱谦益曾为他著的《眉山秀》写过序,他们都称赞李玉的才学,可见他是当时的一位知名作家。吴梅村《北词广正谱序》称:  相似文献   

3.
吴梅村的叙事诗被誉为“梅村体”,达到了中国叙事诗的高峰,被称之为“绝调”。对他的叙事诗的评价,历来总是认为吴梅村是“诗史”,通过诗歌寄寓兴亡之感,具有叙事与抒情相结合的特点。本文认为吴梅村诗歌的独特魅力在于关注个体命运,展示时代苦难、人生悲哀。诗中对人的生存环境的真实描写,以及悲天悯人的情怀,皆缘于诗人对个体命运的极度关注。在吴梅村的诗中,上至帝王将相,下至歌儿舞女,几乎涉及到社会的每一个阶层,这些人物在易代之际的升沉荣枯,繁华寂寞,无不寄托着诗人的兴亡之感  相似文献   

4.
从《红楼梦》的原文、抄本序文、书中批语、评语等里面,找不出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原创者的依据;拿已被新红学家驳倒的旧红学家的观点,不加分析的拿来作否定曹雪芹原创权的依据,方法陈旧;卒于康熙十年的吴梅村没有看到康熙南巡,没有写《红楼梦》的背景;从吴玉峰、孔梅溪和棠村名字中推测“吴梅村”名字,牵强附会;从吴梅村的著作包括诗中寻求吴梅村“创作《红楼梦》的蛛丝马迹”是捕风捉影,等等。  相似文献   

5.
《鹿樵纪闻》是研究明末清初历史常常要用到的一部重要的野史。这部野史的作者,长期以来,普遍都认为是吴伟业。因为其序言末尾署名为“娄东梅村野史”,娄东是太仓州的别称,梅村是吴伟业的号,那么,太仓州之梅村者,不会是别人,当然是吴伟业  相似文献   

6.
论梅村体     
明清诗坛上,抱残守缺、摹仿唐音宋调之风盛行,但也有不少有识之士能学古而不泥古,在借鉴前人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在这方面,成就突出的当首推吴梅村。吴梅村在明末清初诗坛上声誉极高,“蔚为一时之冠”。他一生诗作一千零三十首,最能代表其创作风格的当为梅村体,即吴梅村在学习借鉴长庆体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诗歌风格。它的内容以反映明末清初的重大史实为主,形式上为五七言叙事歌行体制,风格含蓄深沉,回环绵密。下面就梅村体的内容和艺术两方面作一粗略的探  相似文献   

7.
吴伟业,宇骏公,号梅村,江南太仓人(今江苏太仓县)。明末清初,诗名盖世,他以毕生精力写作大量五、七言歌行,创为“梅村体”,对当时和后来都产生很大影响,以致徐世昌说其形成一个艺术流派《见《晚晴(艹移)汇》)。但《梅村诗集》二卷,  相似文献   

8.
陈岸峰 《南都学坛》2020,40(1):44-53
吴梅村自小为老师李明睿所赏识,并获其介绍给复社盟主张溥。因缘际会,吴梅村凭借个人才华与政治机缘而高中榜眼,作为主考的李明睿更因此而正式成为吴梅村的座师。在崇祯时代,朝廷内外不乏忠臣猛将,却均在内忧外患中束手无策。关键时刻,李明睿与吴梅村师生俩在南迁与核清军饷方面大胆上疏,吴梅村更冒死请求崇祯下罪己诏,可惜均未能力挽狂澜。历来有关李明睿的论述并不多,关于吴梅村的政治参与的研究也甚少,此研究或可为这对师生在甲申年间的政治参与略作补白。  相似文献   

9.
《南都学坛》2018,(1):44-52
公元1644年的"甲申之变",诚为天崩地裂之年代,明王朝为李自成所倾覆,崇祯殉国,不久清兵入关,中原易鼎。吴梅村在"甲申之变"期间所书写的关于他自身避乱、皇室悲剧,并对不忠将领以至于由清政权所造成的社会各阶层的艰难困厄做出批判。吴梅村之诗书写细腻真确,在"正史"之外,为我们提供了明清易鼎之际社会各阶层状况的另一幅图像。  相似文献   

10.
《圆圆曲》“真实”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近几年关于《圆圆曲》的讨论中,该诗的历史真实性成为最热门的话题。姚雪垠撰文认为,《圆圆曲)纯属虚构,作者是“有意采取不合理的传闻”,“有意不按照他所知道的史实写”,以鞭挞吴三桂,宣泄其亡国之愤。姚文的出现,打破了吴梅村研究长期以来的沉寂局面,引起了大家对吴氏作品诸多问题的注意和探讨,应  相似文献   

11.
郁达夫不但是个小说家,而且还是个诗人,他是以写诗走上文学道路的。他写的格律诗,为老一辈诗人所推重。他的一生留下了大量的诗作。照他的《自述诗》说,他九岁便开始作诗,十五岁读《梅村诗集》,乃专心研求诗律。自传里又说在杭州读中学时便常常向报纸投稿。1931年三十六岁的时  相似文献   

12.
由于吴梅村一生活动范围主要在江浙一带,故学界特别重视江南文化与他的文学创作之间关系,而对于他和岭南文化的关系则甚少提及。尽管吴梅村在世时很少涉迹岭南,但他的一些作品却牵涉到岭南文化,故探讨他和岭南文化的关系就显得相当重要。本文主要从他对岭南文化的吸收、创作、传播三方面进行了探讨,力求能从新的角度对吴梅村及其作品作出阐释。  相似文献   

13.
以往论者普遍认为吴梅村的诗风以明清易代为界出现过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易代之前,吴梅村只是一个“吐纳风流”的“艳才”,经历了鼎革之变,他的诗歌才变得激楚苍凉、风骨遒劲。实际上,吴梅村的早期诗歌在题材、诗体、艺术表现和意绪格调等各方面已然确立了相对稳定的个人风格,后来的诗歌创作不过是这种风格的进一步发展与强化。吴梅村的早期诗歌在其整个创作历程中的作用与地位是不应当被低估的  相似文献   

14.
读梅村词     
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其号梅村,江苏太仓人。他是清初著名文学家,主要以诗名世,兼擅词曲。梅村词旧有三种本子,所收篇目多寡不一。《梅村集》收九十二首,《梅村家藏稿》收九十六首,孙默刻《国初十二家词》收一百零一首。近人陈乃乾先生辑《清名家词》以上述三种本子互校,收罗最为完备,共得一百零五首。梅村生当明清易代之际,因而其词多抒写沧桑之感,故国之思。集中五首以《感旧》为题者,就有四首属于此类。如《满江红·重阳感旧》上片:“把酒登高,望北固、崩涛中断。  相似文献   

15.
清代著名诗人吴梅村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尤其是他诗歌的独特风格及其诗史特征更是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但对于他诗歌和岭南文化的关系,学界则鲜有论及。为了能从新的角度对吴梅村的诗歌作出新的阐释,因此,探讨他诗歌和岭南文化的关系就显得相当重要。  相似文献   

16.
徘徊于灵与肉之际的悲歌——论吴梅村诗歌中的自我忏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果撇开枝叶不论,吴梅村的诗歌里大致形成三重主干:历史的铺叙,现实的感应和自我的观照。当我们将审视的目光聚焦于“梅村体”叙事诗广阔的历史容量与杰出的叙事艺术在古典叙事诗中的成就地位,格外注目《芦洲行》、《马草行》、《打冰词》等作品如何深刻地反映现实吋,似乎相对忽略了创作主体的自我体认。就“文学是人学”这一命题的某种角度看,“文学史,就其最深刻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①在明清易代之际的诗人群里,再没有谁如吴梅村一般于“感怆时事”的同时,缠绵凄婉地“俯仰身世”,铭心刻骨地忏悔自我,痛苦而执著  相似文献   

17.
明代末期,“钱、吴二老,为海内所推,入国朝称二大家”,大节出处相同,均为明臣仕清之“贰臣”。但大家对梅村多恕词,而於谦益不能谅解。究其原因,除去被迫出仕和主动迎降区别外,归咎最多是梅村有深悔之心,而谦益则“矫饰”,两者成为鲜明对照,故世人多略迹原心,嘉梅村后来“跼天蹐地之意”。赵翼说:“梅村出处之际,固不无可议,然其顾惜身名,自惭自  相似文献   

18.
吴梅村之诗号称"诗史",抒情纪事,或哀怨缠绵,或沉郁顿挫,寓含批判,以诗传史,可谓深得诗家三昧。吴梅村的〈雁门尚书行并序〉与其《绥寇纪略》相结合,史诗互证,聚焦于孙传庭之剿寇策略及其与李自成之交锋过程。借此研究,可以在"正史"之外,重新了解孙传庭之剿寇韬略、功绩及其无奈,亦可见晚明民变起因、壮大以至于导致大明王朝倾塌之原因,并借此以彰显吴梅村诗歌之诗史特征。  相似文献   

19.
历史透视     
公元前141年,汉武帝即位,他在位时间一共是54年,在他去世之后,人们对他有各种评价。大家最熟悉的,可能就是毛泽东《沁园春》词里的一句——“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了。这个评价固然带有遗憾的口吻,但毛泽东是在纵横百代的背景下评价历史人物的,能够进入他评论范围之内的,都是历史上的雄杰人物。  相似文献   

20.
傅波、钟长山同志发表的论文《〈红楼梦〉作者新探》,提出《红楼梦》的作者是吴梅村。笔者详细考察了吴梅村生平、创作以及其所处时代,确认吴梅村不是《红楼梦》的作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