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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药品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为了实现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等目标而在药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药品进入市场时设定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必须履行的程序.目前,我国对药品市场准入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尤其对新药市场准入的相关监管仍有不尽人意之处.本文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新药的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中国房地产预售制度:深层问题与对策建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预售制度是目前国内房地产领域最普遍的一种制度规则。由于我国住房预售制度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制度各方利益明显失衡,是一种单边风险机制,它为房地产开发商套取银行资金和获取暴利创造了条件,而风险则由消费者与银行来承担。因此,完善的住房预售制度就是让该制度成为相关利益主体对等与共同分担风险的机制,而且这种风险分担机制应贯穿于住房预售各个环节,包括严格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市场惩罚、市场风险分担与约束、信息披露与监管机制等,只有这样才能为建立一个健康、持续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民营快递行业正在迅速兴起并逐渐壮大,但由于快递行业的特殊性及民营快递行业的自身不足,其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民营快递行业的经营范围受制于邮政专营的界限;二是民营快递企业在面临国有和外资快递企业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业务经营不够规范、安全隐患较多,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规范和监管.我国应当正确运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价值原则、设定合理的市场准入标准,从而更好地保证民营快递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市场竞争、保障市场公平.  相似文献   

4.
罗国强 《江淮论坛》2010,(2):132-137
离岸金融市场准入通常涉及监管原则、准入主体范围、准入主体形式以及准入许可方式等几个方面。在构建中国离岸金融市场准入监管法制时,应当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并在必要时实施过渡安排和审慎例外的措施;允许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离岸市场;要求离岸银行采取分行的组织形式;主要采取牌照许可方式并辅之以传统的审批方式。  相似文献   

5.
《魔兽世界》行政审批权争议事件暴露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市场准入制度中的缺陷。政府应对数字内容产业实行市场准入是基于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正当性,但也应当注意其合理边界。我国目前数字内容产业市场准入制度存在政策变化快、监管权属不明、传统管理思维无法适应网络时代需求以及尚未对三网融合做出充分立法准备等缺陷。未来应当尽量明确行政许可的范围,简化准入手续,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6.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 ,对治安行政审批权的监督与制约显得更为重要。这就要通过加强立法 ,完善行政审批法律法规 ,明确规定治安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 ,合理设定审批项目 ,规范审批程序 ,并建立和完善审批责任制、审批公开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告知制度、稽查制度、司法审查和救济机制 ,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等 ,强化对治安行政审批权的监督与制约 ,保证其合法正当地行使  相似文献   

7.
商事信用是信用在商事领域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国企业商事信用缺失问题十分突出,而现行民法、经济法、商法有关企业商事信用的调节机制仍存在缺陷。对此,可以商法的商事主体制度和商事行为制度为基本路径,从市场准入、商事交易和市场退出的全过程来加以完善。在市场准入上,完善商事登记制,创设公司设立无效制度;对交易过程则实行商事信用公开、监督制,积极发展商事信用征集、中介法律调节机制,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在市场退出上,应建立商事信用缺失的淘汰和惩戒机制。  相似文献   

8.
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制,作为我国监管外资银行的"桥头堡",其能够从源头上将不具备准入条件、可能会给东道国带来金融风险的外资银行拒之门外,从而保证本国的金融安全和本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规制尚存在不足之处,对此,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是兼顾行政相对人权益保障和行政秩序维持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行政许可法》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定的偏颇,以重事前审批而轻事后监管为导向,导致行政法治实践中适格主体产生违法与不当行为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其中行政连续监管制度的构建应当是重中之重。行政连续监管制度密切契合了我国新时代的法治命题,其意味着由管理理念向治理理念转换、由管制性许可向多次性协商转换、由资格审查向行为审查转换、由环节处理向过程监督转换。鉴于此,应当在立法上确定行政连续监管的范围、排除事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和监管效力。由于行政连续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离不开整体的行政法治环境,我国行政法治机制的更新、行政公益诉讼的强化、行政商谈制度的拓展等制度改革必须配套推进。  相似文献   

10.
市场准入是政府基于安全、效率和公平考虑而对企业或者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一定的活动施加限制或加以禁止的制度措施.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以项目投资审核(备案)代替主体经营资格许可,混淆了二者的性质和功能.这一制度的完善思路是以实施市场主体经营资格许可为主,以项目审核(备案)和产品标准、认证为补充,同时对经济主体进入市场及其经营的全过程实施立体、动态、滚动式的监管.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基金业的日益发展,基金市场准入问题突出出来,这些问题涉及理论层面的,比如基金市场准入的涵义不明,基金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内容不清等问题;也涉及实践层面的,比如原有的市场准入标准过高过死,实力弱小的基金公司如何退出基金市场,以及政府与市场协调力量严重失衡等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讲,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束缚到了我国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完善我国基金市场准入制度,应该框定基金市场准入制度的理论体系,并确立解决基金市场准入实践问题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2.
对技术转让行政规制进行规范是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外商投资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的目的在于防止贸易扭曲,但对国内产业来说,确保技术转让的商业属性并保证行政规制的合法性具有更重要的意义。2009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旨在提供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准入限制相结合的行政规制措施,其妥当性值得商榷。目前的规制措施既不符合《外商投资法》中技术转让条款的要求,也不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制度调整方向。药品技术转让规范应当以民事法律规范为基础,没必要对药品技术转让进行特殊界定;应当明确药品技术转让的市场化制度,避免双轨制监管框架重现,并通过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式,防止药品技术转让规范在内容上与其他法律规范相冲突。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学术失范问题比较突出,要有效抑制学术失范除了进行道德教育外,还应相应地建立学术监督及惩戒机制,并遵循公开、公正的监督及惩戒程序;建立和完善由高校及科研单位、专业学术协会、官方组织、媒体等组成的实施学术监督及惩戒的组织。用外在监督和惩戒机制作保障,使制度更好的运行。  相似文献   

14.
在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之间进行平衡是我国药品监管的目标。由于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往往采取制假贩假的违法手段,对此要从加强外部管制入手,深化药品安全监管改革,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考察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局限性以及新时期药品安全监管的现实需求,借鉴国外药品安全监管的实践经验,现阶段我国应加强药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进行政府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健全药品召回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在药品安全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5.
市场准入的法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益复杂的市场准入社会关系需要多个法律部门综合调整。民商法中的市场准入是一种权利确认及有关权利行使和交易的一般性制度安排;行政法对市场准入的调整明确了政府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力和对权力的约束;经济法中的市场准入是对民商法所确认和保障的权利在特定情况下的一种矫正,是在特定情形下对特定事物的公权干预形式;国际经济法中的市场准入主要是指一国企业、产品、服务或投资等如何从实质上进入另一国市场。  相似文献   

16.
安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创新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文先 《江淮论坛》2012,(3):149-152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和理论创新。安徽省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创新药品招标采购方式,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可及,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文章深入分析安徽建立规范性药品招标采购机制的创新特点和成效,提出进一步完善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经济理论的发现和发展,使传统的以限制和国有垄断为特征的市场准入制度所赖以建立的经济依据受到挑战甚至被推翻。回顾经济转型期我国政府对市场中介组织的准入管制改革,实际上具有"限"和"放"的双重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准入制度会在一定领域放松限制,而在某些领域则会加强限制,但这与改革之前和改革之初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准入限制不一样,其目的和手段更具有公平、平等和普遍性。针对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现状,应当建立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为特征的市场中介组织市场准入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与美国对信用违约互换(CDS)等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的放任监管不同,欧美等发达国家一直致力于研究探索对场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立法监管,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监管体系。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发达国家多元化的监管体制和模式、灵活的上市审批制度、严格的中介分类监管、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等,保证了场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我国在场内金融衍生产品发展中应重视立法监管和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建立功能性统一监管,以增强产品上市机制的灵活性和强化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福建担保行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虽然担保规模不断扩大,但还存在着担保机构监管主体有待明确、担保机构的管理尚待加强等问题.<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属性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市场准入,有利于行业发展;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范围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明确禁止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贷款和变相吸收存款等行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杠杆率和风险集中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和监管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将对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吴应宁 《理论界》2013,(2):15-18
完善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体系是大势所趋。我们应确立证监会的行政监管主体地位,并指导行业协会具体执行对私募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在监管内容上,主要是针对基金的市场准入机制、募集方式、发起人和管理人的资格认定、托管人监管制度以及投资者的资质条件和数量限制等方面制定法规并实地执行。在监管模式上,我们应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主,以信息披露为主要监管方式,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以保障私募基金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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