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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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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合同实践的深化,英美法系国家率先以判例的形式创造了预期违约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在其成文法中也逐渐形成了类似于预期违约的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集两大法系之大成,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非根本违约和预期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中建立的预期违约制度尚存有体系安排不合理、构成要件不明确、判断标准不具体、救济方法不完备等问题和不足,有必要通过学习CISG对之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上预期违约制度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预期违约是英美合同法通过判例发展起来的特有制度,现已为绝大多数国家的合同法和国际合同公约所普遍接受而成为现代合同法上的重要制度。面向21世纪的我国新《合同法》在参酌他国他地区成功的判例、学说与先进的立法经验之基础上,第一次规制了预期违约制度,扩大了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体现了合同法的价值关怀。从理论上,正确解析预期违约的价值取向,科学认定预期违约的形态,进一步完善预期违约的救济制度,对于准确适用这一制度,意义十分重大。  相似文献   

3.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上的独创制度 ,它深刻地影响了世界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和若干国际条约的制定。我国 1 999年颁布的《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系基本框架和体系的同时 ,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本文试图从分析预期违约的制度架构、价值取向、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其与大陆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等问题 ,探讨一下我国《合同法》在预期违约制度上的成功与不足 ,特别是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结合问题  相似文献   

4.
预期拒绝履行制度(Anticipatory Repudiation)作为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主要类型,系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当事人用言辞或者行动表示拒绝履行他的合同义务,从而严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同利益.我国于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新《合同法》于第94条和第108条则规定了预期拒绝履行制度.鉴于《合同法》规定之粗略,本文拟就预期拒绝履行制度在适用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提出相应之对策.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引入了具有典型英美法传统的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规则对我国现实经济活动产生积极意义,并完善了合同法理论体系,充分体现了引入该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制度价值。文章重点论述了预期违约制度对合同保全制度的弥补功效。  相似文献   

6.
预期违约是客观存在的一种违约形态。预期违约理论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然而它在我国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就预期违约的理论渊源、基本特征以及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异同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指出在我国合同法中全面引入预期违约制度乃是立法所趋,同时也是法律的效益价值目标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7.
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预期违约”制度的认定直接影响着合同双方的权益,不同的认定方法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加强对“预期违约”的研究,对于规范实践部门的实际应用,保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大有裨益的。而且对我国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新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也将起到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8.
预期违约救济制度起源于英美判例法,它更为明显地体现了合同法所追求的诚实信用、公平、效益等原则。预期违约制度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合同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国新的《合同法》对大陆法系传统概念加以扬弃,吸收英美法系中的合理因素,引入预期违约制度,将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预期违约制度已成为一项特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在商品交易中的最大作用就在于迅速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使交易中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秩序尚不健全,有关规定还不完备。故在我国实行预期违约制度更有其现实可能性。现在我国已加入《销售公约》,《销售公约》已接受了预期违约制度,对此,我国也应遵守  相似文献   

10.
基于双务合同中合同债务的关联性,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相对应地发展了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以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交易安全的合理期待。通过对该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就我国《合同法》对该两种制度的借鉴、吸收作一评述。  相似文献   

11.
我国新《合同法》吸收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在《合同法》第94条、第108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但较之英美法,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在构成要件、适用条件、救济方式诸方面均存在缺陷,削弱了其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2.
本文研究了预期违约制度的五种理论基础和三个法律价值,比较了预期违约与其它违约的异同,论述了我国《合同法》实行预期违约制度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预期违约在本质上违反的不是合同的给付义务,而是危害给付实现的不作为义务。预期违约制度包含着合同法的基本思想,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体现了公平、效益、安全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3.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继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之后在合同法统一化方面所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通过分析《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性质、特点和适用等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及其与“1980年公约”的关系可知,《通则》与“1980年公约”在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上是不同的,二者事实上属于一种并存而非对立的关系,《通则》在一定程度上对“1980年公约”起着补充和完善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大陆法国家合同法律制度现代化变革进程证明,在大陆法背景的合同法律制度中,可以建立与英美预期违约具有类似制度价值的履约救济机制。这一机制应与大陆法履行抗辩权制度形成功能互补、效用协调的履约救济和谐架构。我国《合同法》上预期违约与履行抗辩权制度并存建构存在不安抗辩权制度属性模糊等设计缺陷,应通过对不安抗辩权原因事实作更为原则的规定等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探讨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的渊源和特征 ,比较研究两种制度的法律内涵 ,指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相互独立 ,不可替代 ,各有优劣。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确立的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 ,是在借鉴吸收国外立法经验基础上的历史性突破 ,标志着我国合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合同法》引进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体现了《合同法》的适时性,前瞻性,然而预期违约制度规定的比较粗浅,并未区分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而是将两者混同在一起。《合厨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发生部分重叠,引起法律适用上的混乱,笔者建议完善预期违约制度,删除不安抗辩权。  相似文献   

17.
期前违约以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和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制度最具特色。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两者进行了吸收、借鉴,形成了综合两大法系的期前违约制度。但是,《公约》调整范围是有限的,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对这一传统的期前违约制度提出了挑战。本文试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货物买卖为例,对买卖双方的期前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救济途径进行分析,以期能服务于外贸工作人员的贸易实践,尤其为之在遭遇信用证结算中的期前违约行为时提供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8.
按照英美法系的合同理论,合同违约包括实际违约和期前违约两种形态。期前违约的本质在于期前违约方侵害了对方的期待利益,对此合同相对方有权获得法律救济。我国《合同法》在继承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也引进了期前违约制度,但对期前违约制度的规定却存在很多不足特别是在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协调上出现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合同法》做出适当的修改。  相似文献   

19.
先期违约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英国和美国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先期违约制度有关规定的分析和比较,对先期违约制度,从先期违约的概念界定、表现形态、债权人诉请救济的权利以及先期违约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指出了在我国建立先期违约制度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并对在我国合同法中建立先期违约制度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Nations Conrention On contractor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以下称公约)于1983年1月1日生效,迄今已适用三年有余。公约对于合同成立的程序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与我国现行法律及公司的习惯做法有许多不同的地方。本文主要就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称《涉外合同法》)中有关合同成立确定之异同作初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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