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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纳税人员勾结,不征或少征税款,其行为应当定性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收受贿赂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的行为应当与受贿罪数罪并罚;非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若未利用职务身份,就不能依照共同犯罪原则与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罪处罚。  相似文献   

2.
混合主体共同贪污定性在理论上存在很大争议,而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做法也不一。因此。对混合主体共同贪污问题进行正确定性,有利于维护司法的统一性。根据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及身份的连带作用,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能够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而非国家工作人员从主体部分及时空条件方面具有构成贪污罪共同正犯的可能性。同时,混合主体共同贪污行为特殊性在于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具有分别定罪量刑情形,结合以上两点,可以明晰混合主体共同贪污犯罪与盗窃罪、贪污罪犯罪圈的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3.
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收受回扣应当犯罪,在性质上宜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同性质的医院不会影响收受回扣的医生被定为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医生的处方权是医院药品管理权的一部分,医生利用处方权受贿属于利用职务便利行为,应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相似文献   

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可否构成共同实行犯?我国刑法缺乏明确规定,学界观点不一。根据我国刑法现行规定以及身份犯和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及共同实行犯,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在征地拆迁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被拆迁人之间相互勾结、共同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所涉及的是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定性问题。从共同犯罪的本质在于“行为的共同”而非“犯罪的共同”的妥当性立场出发,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存在适用不同罪名的可能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拆迁人相互勾结、伙同贪污的,应认定成立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6.
根据《刑法》条款,可知非国家工作人员可构成受贿罪共犯。目前,导致认定共同受贿受阻的原因主要有:立法上的不协调;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规避法律;司法机关突破受贿案件的策略影响。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共犯有两种最典型的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家属构成受贿罪共犯;请托人向第三者行贿。  相似文献   

7.
受贿罪作为典型的身份犯,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受贿罪共犯认定的困难,非国家工作人员当然可以成为共同受贿罪中的教唆犯或帮助犯,但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共同受贿罪中的共同实行犯仍有待商榷.  相似文献   

8.
企业人员受贿罪存在未遂形态,其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应以行为人是否确实索取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为标准;对该罪共同犯罪的认定,则应根据参与共同受贿的主体身份不同,分为四种情况分别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9.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与受贿罪是两个截然独立的罪名,又不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但在程序上却归人民检察院专属管辖。从身份犯的视角考察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同时不以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知情为必要条件。而在对向犯的基点上,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对向行为犯罪化既符合对向犯的基本理论,又顺应我国当前的反腐需求,并有利于保持贿赂犯罪立法体系的均衡。  相似文献   

10.
就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家属能否成为职务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即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单位能否成为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1.
单位行为是单位在其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为单位谋取利益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非国有单位。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象,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客体存在差异。应该根据犯罪对象的性质来区分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应该比照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规定不同等级的量刑幅度。《刑法》不应该对单位行贿罪规定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2.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着贪污罪构成标准过高、渎职罪成立条件过严、贿赂罪法网设置过松及死刑作用夸大、资格刑功能错位、罚金刑地位缺失等宽严失调的现象,故应从职务犯罪立法上降低贪污罪的构成标准、放宽渎职罪的成立条件、严密贿赂罪的法网设置及废止死刑、改造资格刑、增设罚金刑。  相似文献   

13.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涉农职务犯罪主体应该包括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工作人员和村经济合作社工作人员。基于"从事公务"的标准,可以区别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构成贪污贿赂类犯罪还是其他类型犯罪,并进一步解决管辖冲突。  相似文献   

14.
依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犯罪,构成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不过这种场合下司法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二者不再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5.
目前高校贪腐成为高官贪腐之外人们关注的另一焦点,腐败行为从官场蔓延至高校。如何规制高校贪腐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高校贪腐既有贪腐犯罪既有的特征,也有高校贪腐自身的特点;从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着手,分析其构成要件特征及现行司法解释,展开论述贪污贿赂犯罪目前存在的司法实践问题以及对于打击高校贪腐的作用及可能面临的现实困境;最后,从法律层面、制度层面提出打击高校贪腐的应对之道。鉴于高校贪腐行为的行业特殊性,在注重刑罚惩罚和预防的同时,应当强化对高校贪腐行为的制度约束和道德教化,此种路径可能更为可行和有效。  相似文献   

16.
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人均具有直接故意的主观罪过,同时还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每一商业贿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却积极追求并希望这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商业行贿犯罪中行为人的目的是在商业活动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商业受贿犯罪中行为人的目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用职务换取财物。  相似文献   

17.
挪用公款罪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一直备受理论与实务界的关注和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受贿而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按数罪并罚处理。笔者对此持否定意见,认为因受贿而挪用公款仍属于单纯的一罪,不发生数罪并罚问题,并从行为的罪数性质、该解释的合理性分析、挪用公款罪的立法背景和立法例的比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理由与依据,以及对该行为从一重处断的主张。  相似文献   

18.
现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政策存在着重刑罚轻预防、重刑法而轻其他治理手段的不足,而公职人员财产信托制度则兼具预防和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功能。私法语境下的信托法具有权利分割和财产独立的基本理念,其为反贪污贿赂制度的建构奠定了基本逻辑范式。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公职人员财产信托制度,需要在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管主体的基础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协调与党规党纪、部门规章和刑法等规范之间的衔接关系,形成层次分明、分工协作、预防优先的贪污贿赂犯罪刑事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9.
当前,贿赂犯罪在整个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比例逐年上升,尤以窝串案的影响最为恶劣和深远。贿赂犯罪窝串案技术侦查路径的选择具有客观必然性:一方面,贿赂犯罪窝串案自身的特殊性及其发展态势,对当前侦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技术侦查条文的增加,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法治化趋势得到进一步充分肯定。为了有力打击新形势下的贿赂犯罪窝串案,恪守犯罪惩治与人权保障平衡的主线,又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来增强技术侦查的可控性,使其得以正当而有效地运用。  相似文献   

20.
在当前受贿罪的司法认定中,我们一般都只关注到受贿人在“收受贿赂”这一侧面所表现的行为定性和定量问题,而对其在权钱交易的另一侧面,即作为贿赂标的物存在的“渎职弄权”行为却研究甚少.这种侵害公权力行为严重性程度的量化不足将使得我们只能得到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定性结论,却无法根据不同的侵害公权力行为严重性程度在量刑上做出有效区分.通过对侵害公权力行为严重性程度量化的可能性、量化标准、立法与司法应用的探讨,以期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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