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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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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探讨近代中国铁路修筑的资金来源和债务问题,在梳理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分析陇海铁路债务的形成、整理。分析认为:陇海铁路债务是近代中国资本匮乏下的无奈选择,它有效地促进了铁路的延伸,也成为长期无法摆脱的梦魇;其连续性与阶段性并存,内外债并举,逐步形成中外资本联合修筑中国铁路的模式,推动了近代中国铁路债务思想理性的回归。  相似文献   

2.
正6月30日,香港苏浙沪同乡会属沙田苏浙公学师生近30人,经江苏省侨办推荐前往扬州中学考察。座谈交流中,双方校领导分别介绍了各自学校的相关情况和发展历史,并表示以后要加强联系交流。会后,香港师生们参观了扬州中学校史陈列馆、扬州中学院士广场等,对学校的自然环  相似文献   

3.
欧债危机,全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是指自2009年以来在欧洲部分国家爆发的主权债务危机.欧债危机是美国次贷危机的延续和深化,其本质原因是政府的债务负担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范围,而引起的违约风险.文章首先介绍了欧债危机的背景,然后试图分析欧债危机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我国的应对政策.  相似文献   

4.
民初平政院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制度尝试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在近代法制移植过程中仿照大陆法系建立了二元司法体制,于民国初年设立平政院,并在原本行使行政法院职能的平政院中加入行使最高监察权的肃政厅。肃政厅直接对大总统负责,独立于平政院各审判庭,既可通过纠举弹劾官吏和监督平政院裁判的执行情况等方式进行行政监察,又可通过提起行政公诉的监督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结合审判庭审理被纠弹官吏的特殊职能,平政院体现了将中国传统监察制度和近代西方先进行政监督体制相结合的特色。尽管它也存在着如过度受制于大总统等诸多弊端,但作为草创于民国初年的一个制度尝试,平政院对中国近代行政监督体制的形成不无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5.
婚姻法及学界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往往将其范围局限在合同之债.之所以界定得如此狭窄,其根源在于学者和立法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除合同外的债务均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事实上侵权、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无因管理之债并非完全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这是一个复杂的经验问题而非简单的逻辑问题.此种认识误区,不但破坏债法体系的完整性,而且脱离司法实践,同时还忽略婚姻法的家庭伦理属性.婚姻法应当在综合考虑债务是否与共同生活相关、债务人过错以及婚姻存续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苏浙两省入境旅游市场发展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之处。浙江入境旅游客源人数增长速度快于江苏,但浙江客源市场更具季节波动性;苏浙两省的地理集中指数G值均有下降趋势;客源地域结构在呈多样化发展,韩、日、美、港、台仍是两省主要客源国(地区),菲、新、马市场份额在下降,同时美、英、德等欧美客源市场在江苏发展较快,港、澳、韩、日等来浙亚洲客源增长更为迅速。国际旅游者中男性、商贸人员以及年龄在25岁~44岁之间者所占比重较大;浙江以商贸为目的旅游者比重高于江苏,江苏参加文体、科技与会议交流的客源比重高于浙江;来浙江国际旅游者的购物消费不高,而来江苏国际旅游者的娱乐花费和通讯花费亦尚待提高。  相似文献   

7.
改革初期,苏浙两省农民的收入相差无几,只是后来江苏的增幅和增收额在多数年份里逊于浙江,致使差距越拉越大。苏浙两省区位条件相当,人均土地这个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资源江苏还明显占优,江苏农民收入长期落后于浙江必有因由。本文在比较了两省农民收入的沿革后,从增长方式方面分析了收入差距的成因,并提出了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自然债务是指债权人不能依诉强制履行,但是债务人一旦为给付,则构成有效清偿,债务人不得基于非债清偿而请求返还的债务。自然之债的本质是道德义务的升华,是当事人出于自身道德意识的考虑,自愿选择接受法律规制的结果。自然债务在法律与道德之间起着重要的平衡作用。因此,在我国民法典中进一步完善自然之债的体系,对指导司法实践,完善我国立法有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记者从海协暨侨港资企业座谈会上获悉,旅法苏浙同乡会会长、法国张园酒楼董事长张大荣先生代表同乡会,向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捐赠了15万元人民币,专门用于扶助江苏高校的优秀贫困大学生。张先生说:希望这次活动在会里是抛砖引玉,会员们以后继续做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国有企业债务形成的模态结构分析 ,讨论了国有企业债务形成的原因及国有企业负债的连锁负效应 ,进而对于不同原因造成的国企负债作了不同的解债策略研究 ,为进一步增强国企活力与使企业扭亏为盈提供了解债增效新思路与一系列有效解决企业负债的解债新方案  相似文献   

11.
宋刑部之制,沿袭隋、唐。在宋代,刑部之职能变化,分两个阶段:北宋前期,刑部官员无职事;刑部之权,为审刑院与纠察在京刑狱司所分。但刑部并非空壳,尚掌有昭雪天下死罪之司法权,及犯罪免职官员经赦重新叙用等职事。为宋初四家中央司法机构之一,则大理寺为最高审判机构;审刑院为复议大理寺断案机构;刑部为大辟复核机构;御史台为刑法最高监督机构。元丰五年,行新官制,刑部尚书、侍郎及其所属四司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郎中、郎中、员外郎,官复原职。职掌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之政令。元丰改制之后,中央司法机构由四家简为二家,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则为司法监督机构未变。天下奏案,必断于大理寺,详议于刑部,然后上之于宰执,决之于皇帝,这就是元丰改制后,确立的宋代刑事审判制度。这也从刑政方面,体现了宋代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2.
铁路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依照《铁路法》的规定确立的。《铁路法》由于立法时的各种原因 ,把铁路站段排除出了企业的范围。其结果是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两级企业法人混同 ,站段不具有进入市场经济的主体资格。而事实上 ,铁路企业参与市场经济的法律行为绝大多数是铁路站段来完成的 ,出现纠纷和诉讼也是站段的行为引起的 ,这种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了事实上市场经济行为的实施者 ,而理论上又不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的矛盾。铁路站段以何种身份、地位去面对和参与市场经济 ,是理论上更是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法国类属司法部和最高法官委员会的混合型法院管理模式。司法部对法院行政事务的集权管理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以保障司法权中央化;最高法官委员会对法官任命、晋升和纪律监督的管理有利于法官个体独立。法院审判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双重组织属性和二元异质性的法院内部管理结构有利于司法权力高效、公正行使。我国司法改革应深化最高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决策权以构建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的法院管理体制,建立法官自我施加的标准和同业集体监督控制的法官委员会制度,再造区分法院审判和管理双重职能和异质性的我国法院组织内部权力配置结构。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公安机关的两种行为——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进行了分析、比较。公安机关在实践中由于滥用刑事司法权 ,导致刑事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难以界定 ,这给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带来困难。针对这种状况 ,提出了界定我国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的标准 ,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作出评析  相似文献   

15.
曾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行政裁决权,正逐渐被民事审判权所取代。随着民事案件数量的激增及内容的复杂化,学界和实务界日益认识到了审判权的局限性及行政裁决权的重要性。最高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必将推动行政裁决权的“回归”和民事审判权的“退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探讨行政裁决权与民事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科学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法院系统分为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两大块是法国法院的基本特点。法国行政法院隶属于行政机关,就现行法律和行政法令向行政机关作出解释,提供建议和拟订草案,审理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控告案件,只审理公法与行政案件,不干涉普通法院的事务。德国法院的基本特点是无论是普通法院还是宪法法院、行政法院都属于司法系统,独立于司法之外的法院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和有着“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法国是显然不同的。同时,德国法院也具有既不同于法国、也不同于美国的特殊的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系统。  相似文献   

17.
民国时期,全国铁路运输会议是交通部(铁道部)下属的以讨论铁路运输及附属运输各业务之改良统一及进行为宗旨的非常设机构。通过以往论者用之甚少的运输会议纪录等史料,考察运输会议的创立、运输会议的议题以及运输会议的意义等内容,可揭示运输会议与中国铁路运营管理制度变迁之关系。  相似文献   

18.
对于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确立了“共同生活”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不同标准.对司法实践中法官的标准适用、举证责任等处理方式分析表明,大多数法官采用共同生活这一实质标准.在夫妻双方分居时,夫妻一方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推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第三人能证明有合理理由信赖这一债务属于一般家事代理范围,或者举债人配偶不能举证债务利益并未用于共同生活.  相似文献   

19.
2001年初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经过修订的企业债务重组准则与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相比,在企业债务重组概念、重组方式、计量基础、会计处理等方面,均有明显变化,这对于搞好企业会计工作,尤其是时处理好企业债务重组工作,有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新旧债务重组准则比较及对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债务重组准则也不例外。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进行了修订(以下将其简称为旧准则)。2006年2月财政部在制定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对该准则再次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将其简称为新准则)。本文就新旧债务重组准则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并就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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