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占有脱离物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是近现代民法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占有脱离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理论界争论的问题之一,本文认为,从善意取得存在的价值依据出发,占有脱离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2.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中关于所有权取得方式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确立的必要性非常明显 ,作者通过研究善意取得制度的源起和不同学说 ,在介绍国外此项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基础上 ,分析论证了该项制度构成要件及其所包含的具体法律问题 ,提出了构建此项制度的见解。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编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便利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文章从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取向、理论根据、适用范围及与占有改定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关系诸方面对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探讨,并阐述了作者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的规定不够全面、欠缺操作性,具体适用时众多概念需要明确界定.适用要件中,分析无权处分时不可忽视有权占有这个前提,应明确规定其为要件之一;界定善意时要考虑主观过失、主体的代理行为和判断时点等因素;替代交付中,交付的确定各异,占有改定不应适用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5.
邹立言 《理论界》2005,(4):98-98
善意取得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是交易安全价值观在民事立法上的反映。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我国民法学界存在不同认识。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物权法在建立善意取得制度时,应合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立足我国实际,明确规定赃物也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6.
善意是善意取得制度的核心,如何界定善意的内涵、合理认定善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均至为重要.然而,我国<物权法>却欠缺对善意的界定.为实现善意取得制度保护交易安全和平衡当事人利益的价值追求,善意应为受让人取得动产或不动产时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物权真实状况的主观心态.在认定善意时,首先依据公信力基于占有和登记事实推定受让人为善意,然后辅之于其他客观因素,当足以认定受让人非善意时,则推翻对善意的推定.反之,则认定受让人善意.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物权法乃至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民事立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依该条规定,对我国物权法所确立的善意取得制度应作广义的理解,其作为我国民事立法中制度创新的积极成果,较传统民法意义上的善意取得制度有了开拓性发展.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着手,介绍了该制度在两大法系的发展,分析了该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和价值依据,力求清晰再现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沿革,探究该制度生命力所在,最后结合各国的立法经验,对我国未来民法典关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9.
公信力和善意取得都具有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但善意取得制度对交易安全保护的条件比公信原则要严格,对原权利人的利益保护要充分一些。动产以交付或占有为公示方法,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公示方法的不同,导致二者的公信力强弱差别很大。以动产占有之公信力保护交易安全有较大缺陷,需要用善意取得制度来保护交易安全。不动产以登记之公信力保护交易安全很充分,不必采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0.
公信力和善意取得都具有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但善意取得制度对交易安全保护的条件比公信原则要严格,对原权利人的利益保护要充分一些.动产以交付或占有为公示方法,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公示方法的不同,导致二者的公信力强弱差别很大.以动产占有之公信力保护交易安全有较大缺陷,需要用善意取得制度来保护交易安全.不动产以登记之公信力保护交易安全很充分,不必采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1.
张涵 《东岳论丛》2007,28(1):201-202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保障市场经济中的交易安全与便捷,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善意取得制度面临以下挑战:所有权与占有权的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该制度能否适用于不动产,是其面临的又一难题:“善意”如何界定,也是发展和完善该制度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2.
占有脱离物的范围应定位于非因原权利人之意思而丧失占有之物,不应仅限于盗赃、遗失物。在原权利人请求回复期间,占有脱离物的归属应区分有偿回复与无偿回复,而分别归属于善意受让人与原权利人。金钱、无记名证券重在市场流通功能,占有即本权,与善意取得丝毫无涉。  相似文献   

13.
论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为现代民法确定的一项财产所有权取得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本文重点论述了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关于法律效果 ,着重分析了物权变动和善意取得所涉及的债权关系。希望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典能对善意取得制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使其真正发挥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论善意取得制度与公示公信制度的适用规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善意取得制度和物权的公示公信制度均具有保护第三人的重要功能 ,但对于如何在适用中保持这两个制度的和谐统一 ,始终未能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足够重视。本文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认为 ,应以公示公信制度为原则而以善意取得制度为补充构建善意第三人保护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善意取得的概念及存在依据的探讨 ,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有关善意取得问题的规定 ,从理论上探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效力  相似文献   

16.
阎磊 《理论界》2005,15(12):100-101
本文通过阐述让与担保的发展历史及其特征,结合相关的占有改定制度、善意取得制度,说明让与担保与民事基本理论的冲突。阐明让与担保是一种非典型的特殊担保,债权人取得的是担保性所有权。参考各国立法实践,本文认为一方面让与担保的立法应该成文化,另一方面将其纳入特别法加以规范为宜。  相似文献   

17.
随着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陆续被确立,我国也在新的物权法中规定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但是我国存在着严格的公示公信制度,这个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解决不动产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必要性就受到质疑.文章通过对这两个制度的分析比较,指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以及适用情况.  相似文献   

18.
善意取得制度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并不仅仅是财产权的保护和交易保护之间的简单取舍,它更重要的目的是在财产所有者和善意购买者之间分配无权处分行为引起的交易风险。经济分析表明,善意取得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过失责任规则,通过为买方制定合理的"善意"标准,它能同时为财产所有者和善意购买者双方提供有效的行为激励,从而实现了最小化交易成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完善我国善意取得制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旨在解决财产所有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冲突。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善意取得制度不够完善、具体,此种状况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笔者从具体案例出发,以我国现今法律中有关善意取得的规定为基础,主要在善意取得的条件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粗略设想。  相似文献   

20.
王珂 《天府新论》2007,(Z1):191-192
善意取得制度是以日耳曼法的法律原则为契机演绎发展起来,是财产所有权制度中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适应了票据流通的需要,极大地保障了交易安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因而被借鉴到票据法中。票据善意取得制度关系到原持票人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因此,应当规定严格的构成要件,谨慎适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