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中的社区参与模式是"2+N"模式,"2"是指我国社区矫正中的社区参与主体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N"是指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借鉴美国"市场主导、社团协作"模式、日本"保护司"模式,我国参与模式的发展方向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模式。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实践中,我国已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负责、公检法部门辅助、社会力量补充"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呈现出合法性与合理性、广泛性与同质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等特征。现行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潜藏着深层的社会风险,陷入了内生性与外迫性、实质性与形式性、民间性与官方性、常规性与权益性等相互冲突的组织困境中。要摆脱这种困境,就应当将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融入社区矫正的实践过程中,迈向一条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互链接、上下通达的双轨治理之路。这种治理不仅涉及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条块关系的重构,还关涉社会力量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角色与功能的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社区矫正作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举措,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并且在23个省市区试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立足我国的国情,更新刑罚理念,改革和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扩大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改进矫正方式,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等措施,以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东岳论丛》2016,(8):163-169
随着行刑社会化的推进,监狱矫正与社区矫正已成为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主要构成要素,形塑两者的互动机制是推动我国刑罚执行改革的重要议题。强调系统性及功能承载的功能主义为我们研究刑罚执行体系内的协作互动提供了新思路。监狱矫正与社区矫正的协调互动有利于各自效能的提升及刑罚功能的增进,有予以大加申彰之必要。然而,目前我国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各行其事,在互动方面存在着对接不到位,职责不深化,协作不充分等症结。在行刑一体化的指导下,通过推进立法,加强部门配合以及建立协作式矫正模式等路径,能够保障监狱矫正与社区矫正功能的进化、分化与优化。  相似文献   

5.
以社区矫正目的为依据,社区矫正模式可以被划分为康复模式、风险管理模式与合规模式。受西方国家社区矫正“执法”导向与监狱行刑观念的影响,我国社区矫正总体上偏离了立法确定的康复模式而遵循合规模式。社区矫正合规模式的理论缺陷在于偏离立法规定的康复目的而强调报应、威慑目的,实践弊端在于未遵循分类管理原则导致社区矫正资源不堪重负。回归立法本意,社区矫正应遵循康复模式,贯彻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原则、最低限度影响原则。  相似文献   

6.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运行10年,其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并没有形成一套独立的工作体系.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矫正方案与成年人没有区别,该方案明显不符合未成年人的需要,亦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为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我国应从矫正方案科学化的角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制定矫正方案和矫正项目,从而使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真诚悔罪、顺利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7.
俞国女 《浙江社会科学》2012,(4):77-83,157,158
社区矫正是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但从实践运作看,我国社区矫正的社会化程度依然不够,没有最大效度地达到社区矫正的目标.本文在对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模式:基于责任共担的社区服刑环境建设、基于社会工作方法的个案矫正模式、基于社会人力资源的社会帮教工作.  相似文献   

8.
新疆社区矫正工作在经费保障、规章制度的健全、部门之间的整合与协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机构建设发展不平衡,专业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滞后,经费缺少,监督和管理滞后,群众认知程度底等一系列问题,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改进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是使新疆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必要保证。  相似文献   

9.
在行刑社会化、轻缓化、人性化的国际视野下,对未成年犯实施社区矫正不仅可以避免监狱矫正的"交叉感染"与"标签效应",还可以降低行刑成本、减轻监狱人满为患的压力,同时,也适应了未成年犯身心特征的需要。实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应加强社区矫正宣传与普及工作,创设适合未成年犯特点的矫正项目,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调查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八)>是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化的里程碑,我们应该顺势而为,继续推进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化进程:第一,明确认定社区矫正行刑性和社会性双重法律属性;第二,适时制定<社区矫正法>;第三,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第四,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官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第五,构建社区建设和社区矫正的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1.
陈芳  金志鹏 《理论界》2009,(11):197-199
本文在任务中心模式的框架下,分别从矫正机构模式和矫正思维模式对S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正面解析。通过对S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模式的分析,笔者试图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并从专业社会工作的角度对其模式进行改进,从而寻求一个更加适合本土的社区矫正模式,并以此作为切入点,探寻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路径,更好地促进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相似文献   

12.
枫桥镇是浙江省确立的三个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之一.枫桥有着全国文明的"枫桥经验",其创立的依靠群众的社会治理模式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在现时的枫桥,村民自己治理社会的能力相应提高.其在社区矫正试点中创立的"5+1"的监管模式,是村民自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中国农村社区矫正适合运行村民自治模式,并应选择村民法治路径.村民自治模式为农村社区矫正执行主体问题提供了一个探索性的思考.村民法治路径为农村社区矫正的实施方略展示一个前瞻性的考量.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立法化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社区矫正作为防止犯罪人再次犯罪的一种模式, 早已或正在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从立法的角度研究, 国外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的社区矫正制度的立法较为发达, 在对其做简要考察的基础上,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并具体提出一些立法上的建议: 1) 对目前社区矫正的定性应拓宽, 社区矫正立法应成为一个在纵向和横向上立体化、多元化的法律体系; 2)建立相应的矫正对象分类机制, 确立新的社区矫正适用标准; 3) 应该明确矫正对象的权利和矫正工作者的权力界限; 4) 合理化惩罚体系, 将惩罚方式和矫正相衔接, 矫正型惩罚方式优先。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是源于西方国家的一项司法制度,引入我国后,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社区制度性功能定位,社区矫正将会失去其原有的品性,最终演变为社区的矫正.当前实践中的社区矫正制度种种困境根源在于对社区功能的误解,其根本的出路在于重塑一个具有共同的利益和情感基础的、能对其成员进行教化的社区.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把社区矫正写入刑法,但是社区矫正在我国却处于一种分散模式的尴尬境遇。从控制技术的角度来考量,分散模式只是一种零散式的处遇方法,并未形成一种真正完善娴熟的处遇机制。社区矫正"入刑"将会对刑罚结构、刑罚观念和刑事司法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应以此为契机,构建社区接纳、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力量配合、司法权和行刑权合作的新模式,最终形成一种完善的罪犯新处遇机制。  相似文献   

16.
山西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面临着社区矫正立法滞后,机构设置与分工不明确,矫正人员素质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矫正措施和方案的粗糙等问题。应通过构建法制体系、科学的机构体制以及高素质的矫正人员等措施,完善和发展全省的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7,(12):191-198
在当今世界社区矫正现代化的进程中,针对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立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法理偏离现象,我们应以思维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路径,摒弃传统重刑主义对社区矫正的影响,以惩罚性与恢复性并重为重点,以综合刑、恢复性司法、法社会学等现代刑罚理论为引导,对社区矫正的本质、功能、目的模式和管理模式进行法理重塑,为推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动力。  相似文献   

18.
陈荣卓  唐鸣 《江汉论坛》2012,(4):131-136
农村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日俱增,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职能弱化问题日益凸显,给传统农村基层司法行政管理模式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因此,应改变原有管理观念、管理体制及管理方式,促进传统农村基层司法行政向以主动介入、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为特色的新型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模式转变。当前,可以村(居)自治组织为依托,通过搭建村(居)一级工作平台,吸纳、整合多方力量,促使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维权等多项职能延伸到最基层的村、组和社区,形成多方参与、共同作用的农村基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体系。为此,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职能延伸范围以及村(居)法务组织的职能内容、自治性质、资金支持等问题,从而保障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模式创新的合法性,促进村(居)法务组织在承接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职能的轨道上实现自身的独特性、独立性、延续性。  相似文献   

19.
自2003年我国社区矫正开始试点以来,很多地方将现代助人事业的社会工作运用其中,这是社会管理的一大创新,业已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现今,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仍存在问题,如职业制度生成空间不足,矫正工作者专业水平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法制和制度建设滞后等,影响了社区矫正的实际效果.可从扩大社会工作参与渠道,完善专业机构运行机制,健全矫正社工职业制度和加快专业立法等方面,探索构建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20.
基于对河南省郑州等六市养老现状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针对我国现行社区养老模式存在的不足,城市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应以互助理念为切入点,以社区为依托,顺应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建设养老服务业健康体系的潮流,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构建"4+5"养老模式的新思路,即集合政府、社会、社区与老人自身四方力量,以社区连接家庭与机构,同时结合互助理念和医养结合模式的优势,建设以"一刻钟"社区助老园为核心的多元化养老模式。同时,对城市社区互助养老模式构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和规制研究,以实现老人在社会各界以及彼此的扶持下守望美好未来的"安老乐老"夙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