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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春秋笔法”对于后世文学理论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春秋”本是古代史官记事之书:“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礼记·玉藻》)班固《汉书·艺文志》“左”、“右”互误为:“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以春秋代序为一年,从而以“春秋”为纪年史的专用词语,先秦时期,已经十分普遍。当时各个侯国都有“春秋”,《楚语》申叔时论傅太子之法有“教之《春秋》”,即教之  相似文献   

2.
“越”是古代我国南方的一大族系。早在商代初年就与商朝有往来,《逸周书·伊尹朝献》载,商汤时伊尹为四方令,正东有越、沤,正南有瓯、桂等献方物。《王会》也说有东越、瓯人、于越等入献。瓯(沤),桂等都是越的别称。越族部落众多而又分布广泛,故而名称也繁多。如称“于越”,《春秋》定五年经:“于越入吴”。是分布在浙江境内的越族部落。“扬越”,《战国策·秦策三》:“吴起……南攻扬越”,《史记·南越传》:“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扬  相似文献   

3.
《物色》篇在《文心雕龙》中的位置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物色》篇在我们今天所见的各本《文心雕龙》中,位置均在《时序》篇后,《才略》篇前。对此,现代不少《文心雕龙》研究者均表示怀疑,认为次序当有错乱。最近出版的周振甫先生的《文心雕龙选译》,索性把《物色》提前放入全书第三部分,次在《熔裁》前,《声律》后。据我看,这个问题还可以商榷,原来的次序位置不见得错。试申述鄙见。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很早就提出了《物色》的位置问题,其《物色》篇题注说: 《文选》赋有物色类。李善注曰:“四时所观之物色而为之赋。”又云:“有物有  相似文献   

4.
时空作为自存的包罗人生的物质形态,被先哲们认为:天广地大而生变化四时,人须与之顺应,“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乾卦》);或者是“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庄子.养生主》)儒道异见都基于“知量无穷”、“知时无止”的时空体认。哲人思辨的同时,诗人  相似文献   

5.
<正> 近年来有的著作认为著名玄学家王弼是今河南省焦作市人,这是不对的。据《三国志·魏书·钟会传》云:“会弱冠与山阳王弼并知名。”此山阳乃指山阳郡,属于兖州而非河南。考王弼乃王粲之侄孙。《魏书·王粲传》“王粲字仲宣,山阳高平人也。”王粲年四十一卒,他的两个儿子被杀,无后,以族兄王凯之子王业嗣。故《魏氏春秋》云:“文帝既诛粲二子,以业嗣。”(《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注引)王业就是王弼的父亲。王粲的祖父王畅,曾祖父王龚均山阳高平人,《后汉书》并有传。王龚,顺帝时为太尉,王畅,灵帝时为司空,故《王粲传》谓“曾祖父龚,祖父畅,皆为汉三公。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其世系如下:  相似文献   

6.
《汉书·董仲舒传》载董仲舒的对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武帝纪·赞》又将它概括为“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这就是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由来。  相似文献   

7.
<正> 孔子是我国最早的史家之一。关于他著《春秋》之事,屡见于先秦、两汉人的记载。他的治史态度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史家,司马迁就是其中一个,然而他们毕竟有所差异,今试作比较如下: 一,直。孔子主张“秉笔直书”,他赞美“书法不隐”的董狐,许以为“古之良史”(《左传·宣公二年》)。他的《春秋》也由此而使“乱臣贼子惧”。这一点与司马迁的“不虚美,不隐恶”的“直录”(《汉书·司马迁传》)笔法是一致的。但孔子又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这就严重地影响了他的治史风格,以  相似文献   

8.
颜回,名渊,字子渊,春秋末年鲁国人,孔门弟子之首。《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回年二十九,发尽白,早死。”其生卒年说法不一,主要有享年四十一岁(公元前521—481年)说和享年三十一岁(公元前521——491年)说。《论语·雍也》记他“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可知他家并不富裕。《庄子·让王》则记他家有“郭外之田五十亩……郭内之田四十亩。”《史记》又记他和父亲颜季路“父子尝各异事孔子。”父子二人同  相似文献   

9.
(一)《汉书·艺文志》说:"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尚书·多士》谓"惟殷先人,有册有典."从《周礼·春官》和《礼记·玉藻》中可以看出,西周的记史和史官制度,比之殷商更趋完备.《春秋公羊传注疏》引闵固曰:"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可见,西周以至春秋时期,周王室及各诸侯国都有各自的史书.《墨子·明鬼》谓西周晚期周、齐、宋、燕皆有《春秋》.《孟子·离娄下》说:"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这就是说,按年代顺序记有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事迹的《乘》与《祷杌》,其性质与体裁同于鲁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史籍,《史记·十二诸  相似文献   

10.
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指出:《庄子》“善属书离辞,指事类情”。宣颖《南华经解·庄子小言》也说:《庄子》“写景摛情,真有化工之巧”。对照《庄子》全书来反复品味这个“情”字,颇有“一唱三叹”的情致:一是在“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为庄语”(《天下》)的愤激之辞中,渗透着庄子在人生体验中的“一把辛酸泪”的悲愤之情;二是在说理中以“指事类情”的意象体系融注着浪漫激情;三是在哲学观点中附丽着“直致任真,率情而往”的审美情感论。最后的这一个方面,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颇有阐明的必要。  相似文献   

11.
王力先生的《汉语史稿》(修订本)585页说:“除了避讳之外,其他的忌讳,也可能引起事物名称的改变。古人忌虎,所以称‘虎’为‘大虫’”。这个看法对不对呢?我们不妨先从“大虫”一词的来源说起:在上古的时候,“虫”字曾经一度扩大到动物的总称。《山海经·大荒北经》:“有虫,兽身蛇首,名曰琴虫。”《庄子·应帝王》:“且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熏凿之患,而曾二虫之无知。”《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吕氏春秋·本(?)》:“夫三群之虫,水居者腥,肉玃者臊,草食者羶。”《大戴礼·曾子天圆》:“毛虫之精者曰鳞;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论衡·自纪篇》:“人亦虫物,生死一时。”人们最初对“虎”的认识并不一致,《战国策·秦策》:“虎者,戾虫”。《论衡·遭虎篇》:“夫虎,毛虫”。可见是从不同的角度定性的。  相似文献   

12.
荆蛮浅释     
荆蛮,据新《辞海》云:“即楚,周人敌视楚国的称呼。”新《辞源》云:“古代中原地区泛称江南楚地之民。”窃以为皆失之太简。考之史籍,似应有以下三种解释:(一)指楚。《春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奔楚,而其告诸侯曰:‘兹不榖震盈播越,窜在荆蛮,未有攸底。”周人敌视楚国,称为蛮荆,《诗经·采芑》:“蠢尔蛮荆,大邦为仇。”《说苑·尊贤》:“救中国,攘戎狄,卒协荆蛮,以尊周室。”(二)古族名。《史记·吴太伯世家》:“荆蛮义之,纵而归之者千余家。”《史记索隐》云:“荆蛮,南夷之名。”《汉书》谓:“荆蛮之吴子寿梦,盛大称王。”荆蛮为吴越之地的古族称。而朱熹注《诗经·采芑》云:“荆蛮,荆州之蛮也。”为荆州之古族称。荆蛮为古代长江中下游之古民族。(三)指地域。(1)指吴越之地,《史记正义》在注释《史记·周本纪》:“古公有长子太伯奔荆蛮。”一段时说:“而亡荆蛮者,楚灭越,其地属楚,秦灭楚,其地属秦,秦讳楚,故曰荆。故通称吴越之地为荆。及北人书史云蛮,势之然也。”这里说明是长江下游的吴越之地的通称。(2)指长江中游江  相似文献   

13.
近岁缘工作之故,时检《辞源》(新版),有所疑则笔录之,久亦盈囊.今辑出数条,略加董理,以就正于大方,不敢日必是,故名之曰“疑误”云尔。一、释义之误[郢都]春秋楚都.1、楚文王十年自丹阳迁此.至昭王十年,吴师入郢,楚迁都于鄀。故址在今湖北江陵西北。参阅《水经注·沔水》.2、楚文王迁郢,后九世平王立别宫,亦称郢。故址在江陵东北。参阅《资治通鉴·三·周赧王十六年》.案:“郢都”有二义。一义为专名,即《辞源》所云之“春秋楚都”。此郢亦被称为“纪郢”(见《史记·楚世家》)、“南郢”(见《越绝书·吴内传第四》、《新序·卷四》)、“哉郢”(见安徽寿县出土之。“鄂君启节”、湖北  相似文献   

14.
安丰塘,原名期思陂,亦名芍陂。是我国古代兴建的一个大型水利工程。座落在安徽寿县境内。至今已有二千五百八十余年,仍有灌溉之利,实在难能可贵。相传这一工程的创建人是春秋楚国的孙叔敖。 一、孙叔敖其人。《左传》宣公十一年载:“令尹(艹为)艾猎城沂。注:艾猎,孙叔敖也。”宣公十二年载:“(艹为)敖为宰。注:药敖,孙叔敖也。”《荀子·非相篇》说:“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吕氏春秋·不苟论》说:孙叔敖是沈尹茎的好友。“荆王欲以(沈)  相似文献   

15.
释“信宿”     
“公归无所,于女信处”、“公归不复,于女信宿”,《传》曰“再宿曰信”,信宿即连宿两夜。《周颂·有客》“有客信信”,《传》亦曰“再宿曰信”。典籍注释训信宿为再宿者,不胜枚举,其义无可置疑甚明。然再宿何以得曰信宿?未有说者。今案信为申之同音假借。《邶风·击鼓》“不我信矣”,《释文》曰“信即古伸字也”。《考工记·轮人》“信其程围”,疏曰:“信,古之申字”。《谷梁传》隐公元年“信道而不邪”,注曰:“信,申字,古今所共用”。皆其例证。申字训重训再,如《荀子·王霸》“案申重之以贵贱杀生”,注曰“申亦重也”;《苟子·仲尼》“疾力以申重之”,注曰“申重犹再三也”;《尔雅·释诂》曰:“申,重也”;《大雅·旱麓》序“申以百福干禄焉”,疏曰“申者重也”。申字既有重、再之训,故再  相似文献   

16.
<正> 《论语·颜渊》载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短短一句话,却一直众说纷纭。最先解释“无讼”的是《礼记·大学》。它在引用了孔子那句话之后说:“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郑玄注云:“情扰实也,无实者多虚诞之辞,圣人之听讼与人同耳,必使民无实者不敢尽其辞,大畏其心志,使诚其意不敢讼。”按照这种解释,无讼就是借助于法庭的威严使无实者畏而不敢讼。《周礼·秋官·大司寇》则云:“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后听之。”郑注云:  相似文献   

17.
<正> 一不是杂家是新道家《汉书·艺文志》把《吕氏春秋》和《淮南子》这两部书列为“杂家”是很不恰当的。首先,“杂家”这个名称就不太恰当,既“杂”何以成一家之学呢?这是早已有人提出过的问题。其次,从诸子百家的发展来看,“杂家”之名也不确切。本来,从春秋到战国的所谓诸子百家,开始一个人就是一家,正如《墨子·尚同下》所曾说过的:“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因而“国之为家数也甚多”。《庄子·天下篇》根据相同的理解,因为“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所以有“百家之学”的说法。《荀子·非十二子篇》列举六种邪说,非难了十二个人,  相似文献   

18.
“杀盗非杀人也”这一命题,是墨家的光辉逻辑著作《墨辩·小取》中提出的,对这一命题人们历来争议较多。不少人受《荀子·正名篇》的影响,认为这个命题是诡辩,是“惑以用名以乱名”。也就是说这个命题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也有人认为:这一命题是墨家为了宣扬“兼爱”的政治主张,而忽略了逻辑;另外,也有不少人为这一命题作了辩解。认为《小取》中提出的这一命题是从“获事其亲,非事人也”等例,根据《小取》“以类取,以类与”的原则和“援”式合乎逻辑地推出“杀盗非杀人也”的结论的,因而认为这一命题不是诡辩。(参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年版《中国逻辑思想史论文选》462—470页)  相似文献   

19.
《晋书·罗含传》 :含父尝宰新淦 ,新淦人杨羡后为含州将 ,引含为主簿 ,含傲然不顾 ,羡招致不已 ,辞不获而就焉。“辞不获”后盖涉上而脱一“已”字。“辞不获已”为中古习用的成语 ,意思为迫不得已。《三国志·魏志·公孙瓒传》 :“绍遣将攻之 ,连年不能拔。”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载袁绍与公孙瓒书曰 :“遂跃马控弦 ,处我疆土 ,毒遍生民 ,辜延白骨。孤辞不获已 ,以登界桥之役。”《晋书·陆机传》 :“(机 )谓秀曰 :‘自吴朝倾覆 ,吾兄弟宗族蒙国重恩 ,入侍帷幄 ,出剖符竹。成都命吾以重任 ,辞不获已。’”《宋书·武帝本纪上》 :“义众…  相似文献   

20.
《天问》“兄有噬犬”节索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楚辞·天问》:“兄有噬犬,弟何欲?——易(夷)之以百两,卒无禄!”《天问》关于人事的部分,疑据楚史《梼杌》或《坟》、《典》之书,作节略并加以艺术的再创造,故叙古史特详。清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引贾逵曰:“梼杌,……谓鲧也。”夏、楚同为龙图腾族,故楚人视鲧(舷)犹本族的英雄,并进而以鲧名其国史。《天问》特详“夏史”,盖由此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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