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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民法(草案)》“物权编”采纳一些学者的观点,将让与担保权规定为担保物权的一个种类,由此,引发了有关让与担保是否应当“入典”的广泛争论。本人认为,从趋势看,让与担保应定性为独立的担保物权。但是,让与担保仍以其“转移所有权”之形式区别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的担保物权。这就决定了让与担保不可能采取与典型的担保物权相同的立法模式进入民法典的物权编,而只能采取单独制定民事特别法的模式解决其立法化问题。  相似文献   

2.
让与担保是由学说、判例发展而来的非典型担保制度,凭借着应用场景广泛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势,迅速在担保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和法治环境的日趋完善,让与担保制度的立法成文化具有了现实的基础。一是让与担保制度具备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是让与担保制度的立法阻碍能够进行缓和;三是担保权构成模式下的让与担保制度契合现行物权法体系。在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下,应抓住历史机遇,将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实现立法成文化。  相似文献   

3.
陈祥健 《东南学术》2005,(2):169-174
让与担保的法律构成从早期的“所有权构成说”占主流地位,演进到现在的“担保权构成说”占主流地位,这加快了让与担保物权化的趋势。因此,从趋势和个性上看,让与担保应定性为独立的担保物权。但是,担保物权的定性并不改变其“非典型性”和“非定限性”的特征,让与担保仍以其“转移所有权”之形式区别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的担保物权。这就决定了只能采取单独制定民事特别法的模式解决让与担保的立法化问题。  相似文献   

4.
现代市场经济语境下,担保的功能定位已经不限于债之保全,更多的是商事主体以较低成本扩大融资规模的重要手段。我国担保制度不乏"商事"元素,但受限于物权体制,在立法和实施中存在规则缺失、制度障碍、裁判标准混乱三大问题,这已成为影响我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短板"。商事担保规范在民法典物权编中的完善必须设立科学的立法选择标准,从而实现民法与商法的"帕累托最优"。根据商事担保规范与民事担保规范的相互关系和区分程度,可以将类型化划分为"替代型""互补型""冲突型"三类规范,以此设立合理的商事担保规范加入民法典物权编的口径和标准,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商事担保规范设计加入和完善的方案。商事担保的完善不限于"典内",更重要的是通过"典外",特别是通过法律适用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31-136
法国民事诉讼法律发达史对于完善现代民事诉讼理论体系的意义重大,我国学术界对此远不够重视。尽管法国民事诉讼程序和理论的发达先于德国,但在理论体系的生产上却无法与德国和日本相比,民事诉讼理论的"德日体系"的影响力是巨大的。然而,透过法国民事诉讼法律发达史,隐约可见先于"德日体系"的法国因素及其理论优势。因此,经由法国和意大利,回到古罗马,是研究诉讼法学不可回避的一条正道。  相似文献   

6.
旺代农民叛乱是法国革命史中最为重要的"反革命"历史事件.两百多年来,欧美学界对叛乱的起因从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文简述了不同历史时期内各主要学术流派代表人物的著作和观点,分别展现了共和派、革命反对派、社会经济史学派和新史学在该领域中的发展脉络.对叛乱起因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法国革命的历史价值.  相似文献   

7.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世界各国民法对优先权的立法例有法日式和德瑞式两种。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不承认优先权是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与德瑞式的立法模式相一致。  相似文献   

8.
关于担保物权立法定位的争议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 ,学术界对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问题存在着较大争议。笔者认为 ,在立法定位问题上 ,从晚近学者的研究看 ,“物权说”已成为一种通说 ,并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采纳 ,我们对此应给予更多尊重 ;同时 ,将之定性为物权并纳入物权法中加以规定 ,更符合该项权利的本质特征 ,更有利于我们把握担保物权与其他债权担保方式之间的区别 ,也更符合大陆法系大多数国家担保物权的立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后经《担保法解释》和《物权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对保障债权实现、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市场经济,起到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担保法》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在独立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涉外担保、企业分支机构不动产抵押、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等领域,理论界与实务界仍存有较大争议,亟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0.
五十余年来,欧洲人权法院通过大量的判例对《欧洲人权公约》的诸多条款作出了更明确的权威解释,形成了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权利谱系。这促使法国刑事诉讼设立了"权利总则"——"权利立法"——"侵权无效"——"复合审"的立体式基本权利保障体系,扭转了职权主义国家长期以来"重打击、轻保护、重秩序、轻权利"的传统。法国的刑事诉讼改革对全欧洲乃至全世界均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相似文献   

11.
立法和学理上的流担保契约禁止原因,主要是指防止债权人的"乘人之危",纠正债权人的"不当得利",维护债务人所有权利益。流担保契约解禁需要平衡两个问题。第一,担保制度功能和流担保契约功能之间的衡平。第二,流担保契约制度与债务人及其债权人以及担保物上其他担保权人利益的衡平。我国台湾地区流担保契约自由主义立法模式可供借鉴,可以很好解决以上两个问题。该模式特点在承认流担保契约自由的基础之上,辅以任意性的清算义务和登记对抗制度,兼顾各方利益,在利益价值判断上为流担保契约的成立理顺了关系。  相似文献   

12.
优先权制度的存废取舍是民法典制定中必须解决的理论和立法问题。主张废除优先权制度者认为,优先权具有担保物权属性,可以被法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法定担保方式所取代。但是,从优先权产生的渊源及其性质、特点和法律功能来看,只有以债务人特定财产为对象的特殊优先权具有补充担保的性质,可以被担保物权所取代;依据特定法律政策所确立的、针对债务人全部财产的一般优先权,实际上是救济权中的形成权,具有独立存在的制度价值,不可能被担保物权所取代。因此,我国应在民法典总则"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一章,明确规定具有救济权性质的优先权,充分发挥其保障和救济民事权利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3.
继承与创新:法国民法典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国民法典虽然是由法国大革命催生的 ,而产生民法典的更深刻的原因则在于法国社会、思想以及法学的长期历史发展。法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不仅包括人人平等、私权神圣、契约自由等 ,男尊女卑、教俗分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意思自治等也是其一以贯之的重要原则。这些原则是在西方悠久的历史和法律传统以及法国大革命的基础上产生的 ,体现了法国民法典新与旧交错并存的基本特色。法国民法典的立法技术最重要的有四项 :总分结构、自然顺序、语言通俗、刚柔并济。这些技术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法国民法典的质量和特色。法国民法典自颁布至今已近二百年 ,其所以“长寿”,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 ,法国民法典颁布之后 ,并没有固步自封 ,停止发展 ,而是不断与时俱进 ,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内容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相似文献   

14.
日本与法国作为国际道教学传统重镇,二者道教学特征在内外两个层面都存在异同之处。研究方法上,日本道教学偏重经典文本的文献研究,而法国文献研究与实践调查并重;与他教关系上,日本道教学与佛教关系密切并受其影响,而基督教背景则直接影响了法国学者对道教价值的判断;学术传承上,日本形成了东大、京大、早大"三核"并立的局面,而法国则薪火相传,形成颇主一家的单核心。这些对两国20世纪道教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法国大革命所提出fraternity口号的词源词义分析、该口号成为法国大革命旗帜性口号的历史过程以及西方法国大革命研究者对该口号的困惑不解,与中国儒家思想中"博爱"思想的起源形成与历史演变过程、博爱思想对历史学和佛经翻译的影响以及晚清民国对法国大革命fraternity口号的超越改造相比较,说明"博爱"并不是法国大革命fraternity口号的正确翻译用语,因此法国大革命并未提出"博爱"口号。  相似文献   

16.
曾铁山 《理论界》2006,(9):59-60
担保物权制度,由其自身发展的历史来看,无不是为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次第建立起来的。当前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如何建立健全我国的担保物权制度,是一项我们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我国目前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存在不足,本文对担保物权制度中的担保物权的定性不明确、担保物权期间可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财产的范围过窄、担保物权从属性理论滞后等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与探讨,以期促进我国担保物权期间制度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法国社会党在二战后坚持要建立"法国式社会主义",但其在理论上陷入了困境。20世纪70年代,社会党改组后,密特朗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法国式社会主义"理论,并在议会和总统选举中获胜。但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一理论面临着新的困难和挑战,需要作出新的调整。  相似文献   

18.
担保物权是信用经济的基本保障。为迎合现代市场经济资金融通之需,担保物权独立性逐渐增强,担保标的日益扩展,担保类型不断多样化。担保物权的现代发展趋势对我国担保物权立法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阎磊 《理论界》2005,15(12):100-101
本文通过阐述让与担保的发展历史及其特征,结合相关的占有改定制度、善意取得制度,说明让与担保与民事基本理论的冲突。阐明让与担保是一种非典型的特殊担保,债权人取得的是担保性所有权。参考各国立法实践,本文认为一方面让与担保的立法应该成文化,另一方面将其纳入特别法加以规范为宜。  相似文献   

20.
独立保函即不依附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担保,担保人的责任不取决于基础合同的履行与否,而取决于债权人的付款要求,故也被形象地称为"凭要求即付的担保"或"见索即付的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便于债权人直接快速地实现债权,使担保人银行摆脱了产生于基础合同的争议,主债务人也可避免因提供抵押而使财产不能有效利用而产生的损失,银行的担保也提高了履行信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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