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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诉讼监督权,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检察权与审判权、当事人诉讼权利之间的相互协调,遵循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法理基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使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更加明确,从原本的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扩展到修改之后的监督整个“民事诉讼”,除生效民事裁判之外,将符合条件的调解书、民事执行活动、法官违法行为等也纳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界定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有助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2.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做出了修改,但仍然存在不足:民事诉讼法总则和分则部分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立法规定并不统一,民事诉讼法仍未明确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地位。完善民事诉讼立法,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明确检察机关具体职权,有效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权,这是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合理性的肯定。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和程序问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应包括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的整个行使过程;检察监督程序应主要依当事人申请而启动,由同级检察院进行监督;根据执行中的不同情况,检察监督也应采取不同的具体方式。  相似文献   

4.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定型。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监督和保障民事独立审判原则、处分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对抗原则的正确施行,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具体而言,可在民事执行、调解、破产程序等方面拓展民事检察抗诉监督的范围,把握抗诉监督的重点,实行主动干预和被动响应相结合的程序运作机制,遵行规范的抗诉程序。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一部分理应是一种全方位的监督。但近些年的司法实践表明 ,民事检察一直缺乏力度 ,究其原因 ,民事检察立法的不完善是其重要原因 ,因而立法机关应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 ,将民事检察的方式、监督权限、再审程序纳入法律条文之中  相似文献   

6.
过去,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监督机关对于民事诉讼的监督仅局限于审判阶段,而对其后续的执行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以致于构成检察监督的盲区,使得我国“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日趋严峻,民事执行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理论界和实务界亦长期致力于克服这一难题,试图探索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2013年1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首次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程序。本文以此为视角,对我国民事执行活动引入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需求、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构建路径等相关问题做简要的梳理分析,以期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7.
新《民事诉讼法》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仍然面临着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成熟模式和经验可供借鉴和参考、外部阻力较大而自身实力薄弱等问题。应当以促进民事执行活动规范化进行、维护民事执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基本目的,根据预防性监督和普遍性监督等基本原则,明确区分监督范围与对象,通过构建检法沟通协调机制、推进民事执行案件资源法检联网共享、实施重大疑难民事执行案件情况通报制度、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等一系列保障性对策,促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规范化运行。  相似文献   

8.
新《民事诉讼法》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仍然面临着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可供借鉴和参考的的成熟模式和经验、外部阻力较大而自身实力薄弱等困难.应当以促进民事执行活动规范化进行,维护民事执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基本目的,根据预防性监督和普遍性监督等基本原则,明确区分监督范围与对象,通过构建检法沟通协调机制、推进民事执行案件资源法检联网共享、实施重大疑难民事执行案件情况通报制度、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等一系列保障性对策,促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规范化运行.  相似文献   

9.
检察院对法院民事执行行为具有不同的检察监督方式,不同地方采用了不同做法,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的运用略显冗杂,缺乏统一标准。刚刚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虽然从立法层面对检察监督方式进行了相应的厘清,但修缮范围有限,并不能完全解决今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适用杂乱的问题。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具有相对明晰的检察监督方式体系,值得我国借鉴、整改。  相似文献   

10.
新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2007年的修改相比,这次《民诉法》的修改可谓是一次大改,新《民诉法》对很多民事制度做了修改,对审判监督程序也做了新的规定,尤其是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和检察院的检察监督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新的认识和分歧。由此也就引发了对新《民诉法》中对申请再审和检察监督之间关系的理解和应用的思考。根据目前的法律原理来看,检察院的检察监督应依照《民诉法》第209条的规定,只有在诉讼程序中规定的所有救济手段被当事人所穷尽后,才能启动。但也不能排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机关依职权行使检察监督权。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民诉法)对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以下简称民诉检察监督)制度进行了扩大化修订,然而民诉检察监督制度在诞生之初就因违反诉讼效率,侵犯诉权的平等对抗,破坏司法独立等因素而饱受学者诟病.文章简单介绍了学者们对民诉检察监督制度存废的争议,并试图从民诉检察监督的合宪性,诉讼法理及现实需要等方面分析论证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应当加强的立论观点.  相似文献   

12.
学界和实务部门有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核心功能的观点尚存争议,未能厘清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制度利用者对不同功能的过度追求易导致制度功能发生异化。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核心功能仍为法律监督,并未转变为权利救济。在确有监督事由且有监督必要之情形下,权利救济是法律监督功能的自然延伸,因此也应重视权利救济的补充功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建构法治秩序等。社会转型背景下,民事诉讼检察监督需同时注重法理功能和社会功能。应在注重法理功能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功能,进一步注重息诉等社会功能实现的路径和方法,同时须避免制度利用者过度追求非核心功能导致的功能异化。  相似文献   

13.
由于传统司法观念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性质认识上混淆了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的概念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有效把握既判力原则与有错必纠原则 ,审判独立与检察监督的辩证统一 ,使得现行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机制打破了民行案件诉讼两造间平等格局 ,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为了使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实现良性的发展 ,就应设计一种互动的抗诉机制 ,促使检法两家形成互相独立、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局面。  相似文献   

14.
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其对缓解"执行难"、遏制"执行乱"具有重大的意义。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要遵循依法、谦抑、程序保障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就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等内容作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最终体现。通过剖析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监督的现实需要和优越性、制约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监督的因素,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何加强执行监督的建议和对策,以切实推动和加强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的监督。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但步履维艰。立法的缺陷、检法的分歧;学界的争论、理论的困惑;监督方式的缺陷、监督效力的低下等,是困扰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发展的三大障碍。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经过数十年的曲折发展,至今已成为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立法的先天不足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困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处境仍很尴尬,监督效果也大打折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何去何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深入分析了存在的民事检察监督范围过于狭窄、监督的方式单一、抗诉后再审的周期过长等问题及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构建检、法权力平等的检察监督机制、完善民行抗诉机制、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民事公诉机制等符合中国现实的可行性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希望对完善和发展我国民行检察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随着俄罗斯现行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表现出极大的复杂性。此种复杂性源于新民事诉讼法不仅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和理由,还列举了检察机关在诉讼中所维护利益的主体。  相似文献   

19.
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提起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立法应予以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主要限于三类案件一类是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的事件;二类是公害事件;三类是涉及其他公共利益的事件。由于案件本身的特殊性,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程序应有别于普通诉讼程序,在程序的具体设计中,应注重法院职权探知与非诉法理的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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