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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编辑人的世界》是由自称“编辑老兵”的美国人格罗斯主编的、集30多位“资深编辑”而成的“多人文章的合集”。该书自1962年问世以来,经1985年和1993年两次大的修订,“已经成为美国编辑艺术和技巧的标准版本”(p1。中文版页码,下同)。该书中文版(齐若兰译,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  相似文献   

2.
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最大的亮点是适时对沿用已久的立法宗旨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在预算法的功能定位、立法作用等方面较以往的立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角度审慎地看,《预算法》的立法宗旨还需进一步完善。具体而言,《预算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整个预算过程的所有预算行为,而不应只是政府的收支行为;从立法功能来看,《预算法》应旨在加强预算对政府的监督,而不是强化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完成预算作为"政府管理的工具"转向"管理政府的工具"的转变,向控制、管理和计划综合职能转型;从立法目标来看,《预算法》要突出人民主体原则,保障广大公民的利益需求,而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应当明确其终极目标是实现公共需要最大化和人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3.
笔者从中小学生的现实生活状态出发,结合中小学教师对学校适应问题的调查结果,剖析了我国学校适应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试图从学业适应、关系适应和行为适应三个方面重新界定学校适应的涵义和标准。最后对将来开展中小学学校适应研究提出了四点建议:着眼于人的教育;着手于生态研究;着力于我国的教育实际;开展升学准备研究。  相似文献   

4.
2007年12月3日至6日,我校国学研究院举办了《中华文明史》(第一卷)英文译稿讨论会。由《中华文明史》英译本主编、美国人文与自然科学院院士、华盛顿大学教授、美国著名汉学家康达维先生率领的来自美国、加拿大、新加坡、中国的译者代表团和《中华文明史》中文版主编袁行霈、严  相似文献   

5.
社会适应是个体存在和发展的永恒主题.通过实证调查、理论分析,建构社会适应行为的三个维度,即自我调适、生涯活动和人际适应.在此基础上,编制小学-初中聋校学生社会适应行为量表,并进行实证验证.测量结果表明,该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并验证了该量表结构模型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律,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崇高的法律地位,素有经济宪法之称。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信息时代,不正当竞争又有新的表现,于是需要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使之更加适应新时代的市场竞争。本文从混淆行为、误导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滥用经济优势地位行为、倾销行为、权力经商行为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八个方面,厘清《反不正当竞争法》现有条文的含义,这是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修课。  相似文献   

7.
《清明上河图》中的街区空间反映了大量的人群行为信息,从非物质要素维度对其进行研究可形成对空间组合、建筑形态、街市肌理等既有研究方向的重要补充.引入人群行为信息层的系统分析模式,从表层信息中识别《清明上河图》中人群数量为786人;于中层信息判定人群行为分布于5个空间区段,并表现为穿行、买卖、劳务、观赏、交往、休憩、娱乐、卜卦、服务、祭祀10类行为状态;于信息里层得出行为分布随空间推进表现为波动型增长、表现为"梳理"与"展示"空间、汴河上游及虹桥空间、街市空间行为分布分别呈双向、单向选择性、汴河中下游空间行为结构稳定性最强,郊野空间最弱.  相似文献   

8.
美国《托幼机构教育环境评价量表》于1980年首次发布,30多年来经历了两次修订。文章对先后颁布的三个版本的维度和指标进行了比较分析,阐释了其在价值取向、基本理念与发展重点上的延续和变化,发现三版ECERS评价量表呈现出逐渐重构教师角色、肯定集体作用、强调学业成就的发展特点,这反映出美国幼小衔接实践中强调学业技能准备、关注集体教学价值、开展有意识教学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幼小衔接的理论与实践现状,文章从促进学习经验衔接、发挥集体教学价值、强化幼小师资培养、完善课程评价标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9.
幼儿的适应行为是幼儿社会化的前奏,也是幼儿逐渐融入新环境的必备条件。在和谐视角观照下,影响幼儿不适应行为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幼儿身心发展不平衡、社会适应能力欠缺、自然适应能力薄弱。据此,教师和家长可依据 “和合观”、“和处观”以及“和生观”等培养策略来加强幼儿适应行为,从而促使幼儿自身身心、幼儿与社会以及幼儿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  相似文献   

10.
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与原有的"滥用职权"共同构成了对行政裁量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标准。在现行审查标准体系下,"滥用职权"主要适用于审查行政机关具有主观恶性的行政行为,而"明显不当"主要适用于审查未考虑相关因素或违反一般法律原则等的行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显不当"标准与其他审查标准混用、"明显不当"的具体判断标准难以法定化、客观化等问题。中国对行政裁量行为合理性审查制度的重构,应当在明确行政裁量行为范围的基础上,将"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客观化、法定化,并将"滥用职权"和"明显不当"标准与其他审查标准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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