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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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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行政相对人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法治实践中由行政主体依法定要件实施的具有行政行为外型但与行政相对人权益没有直接关联的内部行政行为或外部行政行为。其包括貌似外部行政行为的内部行政行为、貌似给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以第三人为对象的行为、貌似具有特定对象的对象不特定性行为、貌似实体性的程序性行为、貌似执行性的决策性行为、貌似设定义务的赋权性行为、貌似法律行为的事实行为等类型。对行政相对人不产生影响的行政行为并非完全没有诉讼地位,它是具有部分诉讼地位的行政行为,即当事人有将其作为诉讼标的的权利,人民法院有裁定不予受理的权力,原告资格转移后有再诉的可能,人民法院应作出适当的司法处置。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因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纠纷的各种活动的总称。行政诉讼制度是指司法机关在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与下,审理各种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的总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这条规定说明;我国存在行政诉讼,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却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制度,也就是说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尚付阙如。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的行政纠纷绝  相似文献   

3.
纵观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在我国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构成要件是认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前提条件及判断标准。从把握其本质和便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认定应考虑以下要件因素: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必须存在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人具有侵害债权的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导致理论与实务争议颇多,不利于第三人制度的有效实施。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类型化分析是走出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在行政过程论的视野中,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为基本结构,可以将第三人划分为行政主体层面的第三人、行政行为层面的第三人和行政相对人层面的第三人等三种类型,这一...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依据法律进行,对此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审理行政案件。而对于效力仅次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规章,行政诉讼法规定将其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参照”依据。那么,规章在行政诉讼法中具有什么  相似文献   

6.
采用按揭贷款为付款方式买卖商品住房,当事人须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当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银行作为购房贷款发放人参与诉讼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将其定位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笔者认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具有连带关系;因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按揭贷款合同随之终止,银行发放贷款的预期可得利息受到损害、银行从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人沦为普通债权人.但是,以担保物权人参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的银行,毕竟不是合同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主张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有效,这与本诉中的被告出卖人的主张一致,而不是同时针对原、被告的主张;原告撤诉,银行不可能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转变为典型的原告又与被告对立,只能是丧失“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因此,银行的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7.
离婚诉讼是集身份关系的诉讼和财产关系的诉讼为一体的诉讼制度.离婚诉讼通常所包含的离婚纠纷、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均属于确认之诉;且三个诉具有主从关系.离婚诉讼本身作为一种复合型诉讼,已经是身份关系纠纷和财产纠纷的复合,引进第三人制度无助于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实现,严格的离婚诉讼中不具备引进第三人制度的生态.  相似文献   

8.
我国保赔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保赔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制度是保险法制乃至整个民事领域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制度的重要一环,但在立法上缺乏基本法律框架,司法实践中亦存在缺失.应当通过在《保险法》中统一设置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的一般法律规定,在《海商法》中重点设置船舶强制责任险第三人请求权的特别规定,补充《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形成可以依赖的基本法律框架,进而通过必要的司法解释,解决目前我国保赔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存在的诸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应借鉴国外主流经验.  相似文献   

9.
在高倡合同自由原则、强调法律为社会经济发展尽力服务的近现代,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甚至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均有其适当的位置。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产生补偿关系、原因关系和执行关系。第三人取得请求债务人为给付的权利,基本上为债权,至于可否取得物权、矿业权、知识产权,原则上应作否定回答,但不宜绝对化,在权利变动采取意思主义的领域,可以考虑承认第三人基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约定而径直取得此种权利。一般来说,债权人不得撤回或终结第三人的权利。不过,从合同及其目的或其他情事中可推知,债权人保留了在某些情况下撤回或终结第三人权利的权利,即债权人可不经第三人同意就变更或撤回第三人的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第三人无权变更或解除合同。在解除权的成立要件和行使要件均已具备的前提下,债权人不解除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会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遭受严重的损失。对此,可有两条路径解救债权人:一是债权人代债务人向第三人为清偿,然后行使解除权,终止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二是债权人径直行使解除权,至于第三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债权人可先向第三人赔偿,而后向债务人追偿。补偿关系可产生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享有最广泛意义上的抗辩,所有能够...  相似文献   

10.
在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要考虑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特别是涉案恶意诉讼权利人的主观过错是否存在恶意,是认定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是否成立的关键。专利恶意诉讼反赔的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并由民三庭审理。对恶意诉讼造成的不同损害后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案情和当事人的请求决定适用不同的民事责任方式和处理措施。  相似文献   

11.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55-160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撤销诉讼规定较为原则,无相应的既判力理论辅佐,容易造成任意扩大第三人范围,对司法权威和裁判公信力造成严重侵蚀。由于我国既判力制度的欠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将面临重新检视和构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原告适格必须结合既判力主观扩张理论进行研判,在既判力主观扩张范围内的第三人因实体或程序权利受到损害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诉讼,在该范围外的第三人可借助案外人申请再审或者另行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  相似文献   

12.
林莉红  蒋文峰 《江汉论坛》2022,(11):116-122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和“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确定标准,回应了对第三方权益保护的现实需求,但同时也导致了两种标准在内涵以及关系理解上新的潜在争议或偏差。关于现行法第三人两种确定标准的理解,应回归其文义层面,从而认为“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标准在内涵和所确定的第三人范围上囊括了“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此之下,从界定第三人范围这一确定标准的基本功能出发,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的规定只需要“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其中一种即可满足现有立法、司法及理论上之期待。  相似文献   

13.
刘晓坷 《理论界》2007,(3):87-88
我国现行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规定了第三人以本诉原被告为共同被告起诉的诉讼形式,而经分析认为,这一特征恰恰掩盖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存在的的某种类别的不同。即第三人在参加诉讼时可能具有的不同诉讼目的及其诉讼请求指向对象的的区别,这种区别也正是第三人享有不同数量的诉权的表现。为了更好地保护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利益,应当对现行的第三人制度进行重构,对不同类型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个人、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这一概念包括几层意思: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个人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为某种行政行为或不为某种行政行为的机关或组织。这里包含三种意思:第一,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二,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未必是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出现,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而为相对人所告时,行政诉讼才能成立;第三,行政诉讼的被告人不一定是行政机关,由法律、法规授权从事行政行为的组织(如卫生防疫站)也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相似文献   

15.
齐晓霞 《理论界》2011,(1):57-60
债权具有对世性已为学界通识,立法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也隐然可期。构成要件理论是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核心问题。通过明确要件构成,厘清制度界限和适用范围,能够于一定程度上缓和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实际操作难度,使其具备实践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当今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此为中心分析了其存在的理论基础,指出了债权具有不可侵性,并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作了分析,并以此指出,我国应该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除以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为要件,还包含程序要素。“程序构成要件→实体权利配置”的规范构造既呈现于《民事诉讼法》,也出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第229条是实体/程序交错的典型例证。无论是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还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均体现出行政权和司法权等国家公权力对物权秩序的介入,对此应坚持谦抑性原则。征收决定导致物权变动之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补偿到位。法律文书范围的厘清亦应贯彻谦抑性,即在法律文书的三大类别与三个层次的体系定位后,将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限定为形成性文书。在“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请求人民法院分割”等形成诉权典型表述的基础上,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应考虑公示公信原则和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实体内核,参酌虚假诉讼之程序规制,坚持以法院形成判决为原则,避免虚假诉讼/仲裁对民事法律关系造成不可逆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之冲突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智武 《人文杂志》2002,(5):156-158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在法定期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裁决的活动。刑事诉讼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查证 ,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 ,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 ,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罚处罚的活动。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在审判程序、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上有许多是相同的 ,例如 ,公开审判 ,两审终审 ,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审判监督程序 ,等等。但由于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一直是我国行政诉讼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尤其是行政诉讼第三人类型的划分更是学界研究的重点,而关于其类型划分争议也颇多。借鉴德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类型的划分,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类型划分的研究。根据第三人与案件处理利害关系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可将行政诉讼第三人分为独立第三人,准独立第三人和辅助第三人。  相似文献   

20.
康猛 《兰州学刊》2006,(11):193-197
行政许可第三人的权利保障是行政许可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维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行政许可第三人权利被漠视、被侵犯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些现象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在于行政许可制度的不完善。这些不完善在保护行政许可第三人的权利方面,最主要体现为权利保障的界定不明确;行政机关不依法保护;权利的救济途径不畅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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