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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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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一部重要配套法规。它的出台,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基本标准、征缴方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法规,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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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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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自2002年9月1 日起施行。它是为了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顺利实施,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 一、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上指出: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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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 所谓“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是指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有权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机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和《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为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法与办法之所以将以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由乡(镇)人民政府上升为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考虑到: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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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一定的效力。如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就随意中断,否认行政行为,会造成法律秩序上的不稳定,影响国家行政管理严肃性,对社会公众的利益也难以保障,所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还要继续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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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国家向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的公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费。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公民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应当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追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的法律责任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必要手段。公民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客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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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 是指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如何上缴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缴纳方式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作出征收、缴纳方式的具体规定时,立该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原则。在这个原则下,既可以规定一种征缴方式,也可以规定数种征缴方式;既可以规定由当事人直接到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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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全面推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及“票款分离”的征收办法,取 得了较好的效果。   1.规范程序,明确职责。一是县计生局、财政局、农行、信用社四家联合发文制定《实 施意见》,由计生局与作为委托代收社会抚养费的农行、信用社签订《收缴票款协议书》, 计生部门依法对计划外生育对象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书》或《行政处罚规定》,银行 将全部收款上缴财政管理,财政部门按用款计划拨付,计生部门按规定使用;二是实行票款 定期核销制度,并将附有收据的记帐联送计生部门登记;三是实行滞纳金制度,逾期缴款将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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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规定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各省相继在条例和政府规章中对社会抚养费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制度由此确立。一、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演变20世纪80年代起各省地方立法中规定了对超过规定数量生育子女的公民要给予超生罚款。1994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定,计划生育的经济限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罚款,不在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范围,随后,各地在地方立法中先后将超生费更名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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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合明 《人口研究》2003,27(2):71-73
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公民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多生育子女 ,客观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造成了影响 ,加重了社会负担 ,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对社会公共投入的一种补偿。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的公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费。所以 ,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1 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征收到位率低是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征收社会抚养费始于 2 0世纪 80年代 ,最初称之为“计划外超生罚款”或“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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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它的颁布确立了计生工作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地位,完善了人口与计生法制体系,对落实计生基本国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宣传《办法》,是当前贯彻依法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落实中应注意:1.宣传要避免一个误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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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湖南省安仁县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征收到位率低,依法应当缴纳而拒缴的对象不断增多,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度成为制约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为破解这一难题安仁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确立了以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为突破口,推进“法制计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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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操作很严格而又很重要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严肃、慎重、准确,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处理运用法律手段与开展思想教育的关系。开展思想教育与运用法律手段,二者不可偏颇,不可单一地进行,开展思想教育要以法律手段做后盾,运用法律手段要以思想教育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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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基层文明执法、防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中之重。以往河北省社会抚养费一直委托乡级征收,征收主体多达2000多个,个别乡镇还委托村干部征费,容易发生执法主体不合格、征收标准因人而异,甚至乱收费乱罚款、营私舞弊等现象,虽然我们不断加大查处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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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困难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抚养费是公民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而从经济上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是对社会增加的公共投入的一种补偿,其名称由“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一制度对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强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规范、调节公民的生育行为,抑制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规定,“在现阶段,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给予必要的经济制约”。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法律上确立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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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一项补偿性费用。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采取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它对于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还较低,这已成为当今计生工作的一个难点。现就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现状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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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人口计生委于近期深入到全市20个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数据分析和直接到违法生育户家庭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发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一些问题,得到许多有益启示。一、抚养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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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人大逸夫会议中心举行,与会代表50余人,分别来自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妇联、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等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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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蚌埠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明确了目标,强化了措施,规范了程序,总结推广了依法征收的典型做法,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就全市工作而言,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仍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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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对违法生育的公民征收的一项行政性收费,是依据违法生育的事实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其目的既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和经济限制,也是对违法生育子女给国家造成额外经济负担的必要补偿。与行政处罚存在的共性是,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具有自行判断、自行确定、自行决定的权力——自由裁量的权力。为了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维护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本文试从多年执法实践和理论分析人手对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自由裁量权的实践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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