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运作方式相互协调地共同存在,所结成的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的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调整系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裁决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公力救济、社会救济和私力救济构成的多元化体系;纠纷解决规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程序的多元化等.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综合运用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诉讼等手段,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日益多样、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客观需要,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思路,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各类纠纷复杂多样的情况下,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3.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构建和谐社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正处于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多发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而且能够弥合紧张的社会关系,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水平,因此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国家权力在纠纷解决领域中有进有退;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支持和引导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健康发展;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  相似文献   

4.
法治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律性的认识及观念,中国社会在推进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居民的法律权威意识和法律合理性意识都呈现出增强的趋势,同时也表现为规范主义法律意识与工具主义法律意识并存的多元化特征。经验研究表明,法治意识对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并不产生明显的作用,但对人们选择纠纷解决机制有一定影响。法律权威意识越强,选择法律解决机制的概率越低;人们越是把法律当作工具,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可能性就越大。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的结构扁平化特征及两极化趋势与法律至上、法律万能的宣传有一定关系。因此,研究它对化解基层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能动司法与被动司法之争,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法院的角色定位带来了困惑。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中,法院的角色定位应当有利于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多元化"目标的实现。被动司法不仅能满足转型期社会的特殊需求,还能顺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需要,以被动、中立的角色定位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平衡发展,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6.
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和谐社会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纠纷的合理解决是和谐社会的表现之一,引发社会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也应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以司法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同时,发挥各种非诉讼程序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作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我国已拥有以法院调解、仲裁等为主的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这些非诉讼程序本身也存在着不足和滞后,因此,对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作出客观评价,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和谐社会秩序构建的促进功能。  相似文献   

7.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是人类和睦相处、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在纠纷主体的个性与共性、纠纷解决的自治性与规则性及纠纷客体的特殊性与一般性等矛盾因素的相互作用下,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呈现出多元化.和解、调解与审判既是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反映,也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三者在解决纠纷的功能与效果方面各有优势与不足.和解、调解与审判三者相互配合,形成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体系,是妥善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8.
构建服务型政府作为新时期行政改革的一个目标选择呈现出丰富的内涵.在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各种纠纷在所难免.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多样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各国都在寻求高效率、低成本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服务型政府所蕴涵的民主、契约、服务、合作等服务行政的理念,则是我们构建行政和解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张璐 《兰州学刊》2004,(3):166-167
由我国首创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虽然这一制度的运用是否违反了法律的正当程序还存在争议,但本文拟就此项制度产生的文化背景以及它为仲裁的改革与发展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所作出的重要贡献作一些探讨,以完善我国的立法实践.  相似文献   

10.
高效、公正地解决证券纠纷,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调解已成为灵活迅速化解证券纠纷的重要途径.证券监管部门通常设有专门机构,为投资者和证券经营机构提供调解服务.调解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并已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立法和实践中取得较大成果.但由于制度、机制等原因,目前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的应用仍然较为有限.为加强对证券专业调解制度的研究,促进我国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建立,本文在对境外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程序设置、调解效力、服务收费等方面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构想,建议由证券监管部门主导建立基本工作机制和平台,采取自愿管辖与强制管辖相结合的调解启动方式,建立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摒弃除诉讼调解外调解无强制执行力的观念,明确调解协议或裁定的执行效力,使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