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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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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学界通常以物权共有理论来诠释专利权共有。实际上,专利权共有与物权法上的共有在权利客体、权利内容、确权方式以及价值追求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别,这些差别的存在使得物权共有的一般理论并不适合简单地应用在专利权共有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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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界通常以物权共有理论来诠释专利权共有。实际上,专利权共有与物权法上的共有在权利客体、权利内容、确权方式以及价值追求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别,这些差别的存在使得物权共有的一般理论并不适合简单地应用在专利权共有上。  相似文献   

3.
职务发明创造是受雇人在履行其职务时产生的体现单位意志的智力活动成果,包含劳动关系和职务发明创造关系两个法律关系。职务发明创造关系的产生以劳动关系为基础,以履行职务义务为条件。受雇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不受劳动关系的约束,独立于职务义务之外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现行专利法第六条违背了民事主体之间的公平原则,不利于实现专利法的立法目的。本文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其加以完善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对于职务发明创造适用范围过于宽泛,在“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问题及奖酬金制度上存在缺陷,发明人的利益因此无法得到保证,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利益也无法实现公正分配。建议修改法律时,适当调整我国职务发明创造的适用范围,充分保障发明人的利益,以激励创新。  相似文献   

5.
现行《专利法》对职务发明的规定有不合理之处,如第六条第一款"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与本条第三款"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在法律适用方面容易产生歧义;又如将"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界定为职务发明,本身就不具合理性。因此笔者建议在第三次修订专利法之时,重新界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平衡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从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职务发明专利纠纷来看,因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无法从单位获得应得的或者合理的奖励和报酬而引起专利纠纷,严重挫伤了发明人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基于《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激励创新之宗旨,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在《专利法》相关司法解释或者条例中增加相关技术贡献率考量因素、保障发明人享有的信息知情权、引进第三方监督机构等要素,对保护发明人权益、解决职务发明奖酬纠纷、促进我国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从制定《专利法》的背景出发 ,指出《专利法》中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过于简单化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重新定义的必要性 ;通过讨论发明人、发明所需的物质条件与单位的关系 ,将职务发明创造定义为 :在一单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期间内 ,职工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其职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和职工退休、退职、调动工作后利用原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相似文献   

8.
论共有制     
本文把扬弃个人所有权而构造共同所有权的产权制度称为共有制。共有制的本质是一个所有权,即共同所有权,不存在“双重所有权”,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的本义是共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共同所有权的分权构造是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的产权基础。  相似文献   

9.
10.
家庭财产的共有制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财产”与“家庭成员的财产”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家庭财产”本质上是共 有财产,其共有人是对家庭作出贡献的家庭成员,其具体的财产关系应当允许当事人之间约 定。目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家庭财产的性质、共有人的范围、家庭财产的 约定等都无明确规定,建议在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中给以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1.
为了提高综合国力,我国正在进行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创新体系工程.现行专利法和合同法对于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的规定没有真正反映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产生的客观规律,极大地削弱了广大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修订专利法之际,应确定一个合理的权利归属规则,由科技人员与单位按份共有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以此激发科技人员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最终提高中华民族在21世纪世界舞台上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12.
职务发明制度是专利法中实现人的智力资源与单位的物质资源优化配置的一项优秀的制度设计。当下无论从积极应对全球化、信息化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压力,还是金融危机背景下保持我国经济增长、拉动内需的需要,都必须突破原有的职务发明立法观念和技术上的囿限,以“鼓励发明创造”为唯一目标,以“实现利益平衡”为唯一原则,对职务发明制度的适用范围及相应的权益归属进行优化设计。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专利法》对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不清及专利权统归单位所有的制度设计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鼓励发明创造的立法宗旨。分析对比国内外有关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权利归属的相关立法,建立发明人优先、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的专利权权利归属制度,明晰和简化构成职务发明的要件理应成为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主要是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为中心,以各地方性专利法规、科学技术促进法规及部门规章中有关内容等为补充的基本模式构建的,“约定为主,法定为辅”是我国现行法律中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主要特点。作为职务发明利益分配范畴中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会知识财富则是其最主要的价值取向。在公平的价值取向要求下,职务发明报酬制度的完善,有赖于基本概念、法律规范的内容与法律规范的调整手段等多方面重新认识、调整与改进。  相似文献   

15.
以物权法基本原理为根据,分析了共有房屋登记的实体法基础、共同申请原则、种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登记等主要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专利权质押融资已经出现已久,但是,其在我国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其并没有使我国中小企业摆脱资金不足的困境。文章主要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专利权质押的效力、融资难的现状、原因,从而给出有益的完善建议,以期能为专利权质押融资的理论完善做些贡献。  相似文献   

17.
从制定《专利法》的背景出发,指出《专利法》中关于职务发明的创造的界定过于简单化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重新定义的必要性;通过讨论发明人,发明所需的物质条件与单位的关系,将职务发明创造定义为:在一单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期间内,职工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其职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和职工退休,退职,调动工作后利用原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相似文献   

18.
资本一元股份制的高级形式较之初级形式要先进、优越得多,但公平仍只是表面的,不彻底的,其局限性归根结底就在于,差异共有制仍是片面的、单向的,即只是凭借资本所有权对利润的差异共有,而尚未实现资本、劳动对利润的双重差异共有。在二元股份制中,劳动者的劳动收入能够不受限制地与其劳动贡献成比例增长,这就造成了革命性的收入分配格局。三元股份制必然发展二元股份制固有的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而克服其局限性,是最健全的差异共有制。产权改革的实质,就是从过去产权混沌不清的无差异共有制过渡到产权明晰的差异共有制。“股份合作制”的本质或终极目标,就是健全的或全方位的差异共有制。  相似文献   

1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所享有的一种所有权权利状态。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在实践中,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个别业主和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可通过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共有权的登记和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司法审查等措施来保护业主共有权。  相似文献   

20.
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将“约定优先”原则引入与职务发明奖酬有关的规定之中, 在法律上为发明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提供了平等协商的途径, 体现了以民法的理念与原则为核心, 构建职务发明制度的基本思路。基于对地方性专利法规立法实践的深入分析, 从三个方面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1)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在地方性专利法规中的现状与特征;(2)地方性专利法规中职务发明奖酬相关规定的缺陷及成因;(3)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在地方性专利法规中的改进与完善。研究的结果表明, 现阶段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立法完善, 应着眼于正确认识职务发明奖酬的功能与作用, 进一步强化《专利法》中有关规定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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