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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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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又有新规定 问:我是一名财会人员,最近在为本单位一位病故老同志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时,感到应当把近年来按有关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计算在内,但这样一来其数额大大超过3000元,不符合1986年以来的有关规定。请问,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有无新规定?  相似文献   

2.
《老友》2002,(6)
3、实行合资、兼并、分立、嫁接、转让、联营、租赁、承包等的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由接收或继续经营者负责缴纳;撤销、破产、倒闭以及拍卖等实体不存在的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在其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和其他财产转让收入中,按当地当年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一次性交足10年的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或按当地当年离休干部人均支出医药费标准的20倍一次性缴  相似文献   

3.
《老友》2014,(11):25-25
正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  相似文献   

4.
《老友》2013,(2):34-34
据《江西日报》消息,我省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冈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15%至20%。  相似文献   

5.
《老友》2012,(8):39-40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设区市市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休人员与国家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平衡工作的通知》(赣府发[1999]32号)精神,企业离休人员(含“建老”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民发[2012]3号)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执行,  相似文献   

6.
《老友》2012,(6):34-34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山西省襄汾县有离退休干部2300余名。为了确保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落到实处,襄汾县委、县政府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从而彻底杜绝了离休干部“两费”前清后欠的问题发生,从根本上保证了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一、建立完善离休费保障机制。一是行政单位和全额财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财政按月足额发放;二是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全部由财政发放;三是在财政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离休干部离休费的发放…  相似文献   

8.
《老友》2003,(1)
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无力缴纳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的特困企业、事业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赣劳社医【2002】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省属特困企业、事业单位的具体界定工作,防止和杜绝界定失误,使操作运行和政策相一致,特制定本办法:一、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止,处于停产关闭状态,而又无其他营业性收入,职工全年基本上未领取工资的为一类特困企业、  相似文献   

9.
《老友》2008,(10):32-32
(赣人字[2008]166号)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老友》2012,(8):39
赣人社发[2012]38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设区市市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休人员与国家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平衡工作的通知》(赣府发[1999]32号)精神,企业离休人员(含"建老"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民发[2012]3号)规定的  相似文献   

11.
昔阳县委、县政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办法,在逐步把100名企业离休干部分期分批全部转入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又出台了“缺一补一”的办法,解决部分困难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即对曾在行政机关或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10年以上,并长期担任过领导职务、在困难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且退休费待遇难以落实的退休干部,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离休干部自然减员的情况下,采取“缺一补一”的方法,财政全额预算…  相似文献   

12.
问:我是一名退休干部,听说最近国家对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有新规定,请问是否有此事?答:确有此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近几年不断有调整。我省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  相似文献   

13.
问:据闻,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近期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其具体规定是怎样的?答:国家民政部、财政部2003年7月18日以民发[2003]8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1.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2002年标…  相似文献   

14.
《老友》2005,(8)
各设区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委老干部局:根据省委赣办字[2002]25号文件精神,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三个机制"的建立,特别是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实行单独统筹,较好地解决了以前部分地区、部分单位长期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问题,体现了党与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得到广大离休干部的好评。  相似文献   

15.
永济市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今年以来为老干部办了六件实事:1.妥善解决了全市50名企业离休干部遗孀转入财政预算,从而使全市离休干部遗孀全部纳入财政开支,使她们老有所养落到实处。2.组建老年大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编制、待遇级别、经费来源等正在有序进行。3.提高离休干部特需费标准已落到实处。4.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一次性拨付10万元用于老干部车辆更新。5.离退休干部持证免费游览永济旅游景点将付诸实施。6.老红军杨永德在享受国家各项待遇上,根据本人生活实永济市为老干部办事重实效@李保民 @李社续  相似文献   

16.
问:据说自2002年1月1日起,山西省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这部分优抚对象指哪些人?答:2002年7月4日,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晋民优字犤2002犦74号文件规定优抚对象为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问:具体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2001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140…  相似文献   

17.
提起姚生平书记,灵丘县的老干部们无不竖起大拇指。早在他担任灵丘县县长期间,在当时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他就推动出台了一系列为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的政策: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自然减员数额,将困难企业离休干部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先后,分3批用3年时间收归县财政开支,  相似文献   

18.
本月回眸     
《社区》2002,(4)
北京工伤抚恤金标 准上调 日前出台的《关于调整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通知》中,对企业工伤保险标准再次做出调整:伤残一级的,每人每月增加抚恤金40元,调整后伤残抚恤金最高不得超过1310元;伤残二级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调整后最高不得超过1300元……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调整为:完全护理依赖574元;大部分护理依赖459元;部分护理依赖344元。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调整为:配偶459元;其他供养亲属344元;孤寡老人或孤儿574元。  相似文献   

19.
《社区》2002,(4):4-4
日前出台的《关于调整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通知》中,对企业工伤保险标准再次做出调整:伤残一级的,每人每月增加抚恤金40元,调整后伤残抚恤金最高不得超过1310元;伤残二级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调整后最高不得超过1300元……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调整为:完全护理依赖574元;大部分护理依赖459元;部分护理依赖344元。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调整为:配偶459元:其他供养亲属344元;孤寡老人或孤儿574元。  相似文献   

20.
企业离休干部抚恤待遇是否与国家机关标准一样? 问:我们是贵刊的热心读者,贵刊内容丰富翔实,是老者的良师益友。现有一问题请帮助解答一下:马某生前是一名企业离休干部,其离休金按照省里的文件,执行的是国家机关标准,不知家属抚恤待遇是否也能执行国家机关标准? 大同 老赵 答:关于这个问题,1998年3月20日,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劳动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抚恤待遇问题的通知》(晋劳险字|1998|56号)。该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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