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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中医药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该条例的立法研究起草工作,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有一些重点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明确该条例的定位和需要规定的事项,明确此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保护对象,明确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手段,明确中医药传统知识相关权利的主体等。  相似文献   

2.
传统医药知识在非洲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对非洲地区人民的影响延续至今。由于传统医药知识在非洲地区的医疗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非洲地区对传统医药知识的立法保护起步较早。除了非洲工业产权组织为了保护传统知识签订的《斯瓦科普蒙德协议》之外,非洲各国还通过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对传统医药知识的专门立法等方式在非洲地区对传统医药知识进行法律保护。非洲地区传统医药知识的立法保护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我国可从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构建独立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法以及通过习惯法、国际条约进行补充保护三个方面对传统医药知识法律保护的路径作出选择。  相似文献   

3.
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着无法可依的难题,急需制定一部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中医药法。在内容上,应当明确中医医疗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扶持制度,应当对中医药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应当建立中医药传承制度、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通过立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相似文献   

4.
关于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制度等难以起到显著作用,尤其是专利制度不仅无法保护处于“公有领域”的中医药传统知识,相反已然成为生物海盗行为的工具。中医传统知识保护的困境决定了中医药传统知识想要获得全面保护,必须采取积极性保护模式。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确认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的相关“财产权”,划定与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权利边界,可以有效实现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和利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协调国内与国外专利授权的冲突,使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能真正得到落实。  相似文献   

5.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法律制度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与现今世界广泛流传的西医药知识相比,中医药传统知识具有传统性、地域性、相对确定与开放创新的特点;从中医药长远发展角度看,基于西方现代科学原理设计的知识产权制度只能解决局部保护问题,简单套用现有保护制度,并不利于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传承、保护和发展;认为必须在充分、准确把握中医药传统知识特点的基础上,构建符合全球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以及中医药自身发展要求的法律保护制度,通过赋予主体中医药传统知识权等具体方式,以保障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发展与传承.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少数民族拥有十分丰富的传统知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传统知识价值的日益关注,少数民族传统知识陷入了危机,而现有的传统知识保护手段不能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拟从传统知识的界定出发,对现行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进行分析,不断完善现有制度和建立专门制度的渐进性保护对策.  相似文献   

7.
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做了很多履约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2011年,我国颁布并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对加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重大。但分析我国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特别是传统中医药知识保护制度,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潜在的法律冲突、立法理念不足以及惠益分享机制缺乏。  相似文献   

8.
《中医药法》第43条规定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其中利益分享权在传统知识现代使用与保护中是核心问题。在梳理国内外关于中医药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权的研究动态基础上,结合中医药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权的立法解读,论证了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利益分享权实施的可行性,对利益分享权的应用规则设计提出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9.
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传统知识方面存在种种弊端和不足,为加强和完善传统知识的保护,从国内层面,在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关于传统知识保护的专门制度;从国际层面,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借助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在内的各种国际组织,推动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立法与协调。  相似文献   

10.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为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和可持续利用,必须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制度,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建立专门的保护法与相协调的相关法律保护。此外,也指出了我国在立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意义在于其对人类文化形态多样性的贡献及可能的实用性,让民族传统文化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来继承。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产业的不断壮大,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医药贸易往来不断增多,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必要。基于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专利申请现状的分析,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仍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在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印度和泰国为我国提供了立法新思路和保护新途径;我国可制定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专门立法,建立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基金以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2.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刍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通过对中医药传统知识概念、自身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分析,针对现阶段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所面临的困难,提出符合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继承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法保护是其法律保护体系内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是知识产权法公共政策性的体现,也与知识产权法的根本旨趣一致.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是传统知识利益之上形成的增量利益.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立法能够为少数民族传统知识提供一定的保护,但不全面亦不系统.本文在分析已有的立法实践基础上,详细阐述了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领域传统知识的保护途径,并给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综合法律保护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实行有效的法律保护。对现有的法律保护系统进行分析,找出现有法律保护体系存在的问题。针对现有体系存在的不足,提出在完善国内私法的基础上,建立公法保护体制,构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体系,形成私法体系完善、兼顾公法模式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5.
传统知识特别保护制度设立的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关注传统、强化对传统知识保护的力度,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关系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文章在分析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传统知识保护主要不足的基础上,从制度基本功能出发,提出并论证制度形成和法律制度的根本都在于利益协调与平衡,制度及法律保护的核心是利益问题,并从制度层面和现实利益冲突角度,认为国家对传统知识特别保护制度的确立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6.
传统知识的地理标志保护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现今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何种保护模式能够更适合传统知识本身的特点,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传统知识便成为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第一要义。地理标志因其自身"无时限性""不可转让性""群体性""新颖性""人文性"等特质,与传统知识的特点更加契合,因此,采取地理标志这一专门立法保护模式具有独特的优势,且能够更好地挖掘传统知识的价值,发挥传统知识的效用。  相似文献   

17.
通过问卷调查及对相关专家的访谈,探讨当前我国制定中医药法存在的难点,认为其主要在立法者对所立之法的名称、立法目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重要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为此提出以下建议:明确立法目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传统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命名;对少数民族医药、民间确有疗效的医药给予立法保护和规范;中医、中药分别立法,增强法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8.
我国尚无完整专门的《核安全法》,有关核安全的法律规范散存于相关的法律文件之中,其主要问题是:专门法律缺位,效力层次低下,出台时间滞后,规范内容零散.《核安全法》的制定应依循立法程序,阐述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证明法案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核安全法》必须设置的基本法律制度有行政许可制度、核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核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核损害赔偿制度和核安全监督制度.为了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核安全法》的制定,应采用有效的立法机制、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19.
传统村落是中华农耕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地域文化根基和民族传统积淀的体现。通过立法保护有利于促进传统村落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与弘扬、资源开发与利用、乡村文明建设与社会治理。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地方立法先试先行,为保护本行政区的乡村文化遗产提供法律保障。但相较其他国家先进文化遗产立法,我国还存在立法依据缺少适应性、地方立法内容同质化突出、缺少国家层面专门立法等问题。因此,可以借鉴日本传统村落相关立法的专门性、综合性和体系性实践经验,完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体系,出台专门性传统村落保护法律,促进传统村落相关立法的衔接与协调,建立促进传统村落立法实施的配套措施,以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0.
当今我国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遭受了十分严峻的侵害,而传统知识的特性又决定了其基本得不到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保护,因此寻求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显得尤其迫切。加强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应从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以防止不当授予专利;确立利益分享权及事先知情同意权以保护传统知识持有人的各项利益;适时、适度的介入国家公权力等方面入手,最大化的保障传统知识持有群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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