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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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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立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追求包含公正的法律效益目标已成为必然的趋势.不方便法院原则一方面反映了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从诉讼经济、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而对本国法院管辖权进行有效的抑制.本文通过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西方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以及在我国的司法现状,论述了该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3.
赵昭 《理论界》2005,(2):84-85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民商事交往日益增多,各国之间在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问题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冲突。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引入,作为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一种积极措施,目前正逐渐被世界上绝大部分普通法国家和一些大陆法国家所采纳,我国司法界专家学者也正在关注。  相似文献   

4.
张秀芳 《殷都学刊》1998,(4):112-112,116
海峡两岸法院管辖权的冲突是区际司法管辖权的冲突,双方应本着诚意和信赖对方法院的管辖权。但由于两岸间的交往在目前还存在着台湾当局的阻挠和限制,专属管辖权的作用显得十分突出。除了大陆《民事诉讼法》第34条对不动产、港口作业、遗产继承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  相似文献   

5.
在拟订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时,对是否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形成了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大陆法国家主张摒除不方便法院原则,英美国家则主张尽可能地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最后公约草案采用了严格的方法,把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例外条款而存在,只有在受理法院是明显的不适当法院且替代法院是明显的更为适当的法院时,才能运用该原则.公约草案充分地协调了两大法系的不同实践,顾及了普通法国家的灵活管辖传统和大陆法国家不得拒绝司法的宪法性问题.  相似文献   

6.
"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和"一国四法域"格局的形成,产生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各法域之间区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内地现行相关立法存在诸多不足,表现在对区际民商事案件的定性模糊,不当扩大平行诉讼的范围等方面,司法实践中也表现出了较强的扩张管辖权的倾向.在解决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过程中,应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灵活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此外还应扩大当事人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7.
不方便法院原则产生至今天,不仅被普通法系国家广为采用,也为少数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不方便法院原则被一些国家所确认有其法理基础。我国立法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也具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立法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应严格规定该原则适用的条件与程序。  相似文献   

8.
非方便法院原则起源于普通法系。该原则允许法院在存在一个实质上更加方便和合适的替代法院时,拒绝行使司法管辖权的一种理论。它的适用有利于解决由于僵硬的管辖权规则造成的问题,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国际合作与礼让。文章对于非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对我国在立法中有限度地借鉴该原则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10.
刘睿 《南方论刊》2008,(2):58-59
有人说民事诉讼的管辖权之争是律师参与民事诉讼的第一道防线。尤其是在我国当前这种文化背景和政治体制下,民事诉讼管辖权之争(包括正当的和不正当的)对当事人来说就显得更为重要了。二十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就管辖问题作出解释、批复、电话答复等近二百件,但仍未能从根本上遏止各级地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管辖权方面的争纷。从某种现象上看,  相似文献   

11.
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主要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是个多法域国家,各法域有独立的管辖权规则;英格兰存在两套独立的、差别颇大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除成文法外,英格兰还存在大量有关确定民商事管辖权的判例;英格兰普通法民商事管辖权具有过分性,英格兰法院的普通法管辖权取决于传票的送达,而传票的送达可基于被告在管辖区内的出现。在“惯常居所地”管辖、保护性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中止诉讼和禁诉命令、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例法制度方面,英国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可为我国提供诸多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2.
现有的不方便法院制度的法律背景、性质以及由这种性质导致的缺陷正在使之沦为歧视性工具。《海牙管辖权公约 (草案 )》一旦正式成文并生效 ,将提供一种全新的法律背景 ,有助于不方便法院制度公正目的的实现。未能改变不方便法院制度的性质 ,是上述公约的一大缺憾。  相似文献   

13.
民商事案的"直接国际管辖权"是国际私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在国际法与国内法上的意义必须引起学界重视,要努力解决好直接国际管辖权的冲突.当国际民商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是国家时,主权豁免问题同直接国际管辖权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4.
赵敏燕  董立 《理论界》2002,(2):66-67
一、船舶碰撞与国际司法管辖权所谓船舶碰撞,最初是指海船与海船或与内河船舶发生碰撞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受损害。当时的船舶碰撞概念并不包括因船舶间未接触而导致的损害,虽然公约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也适用于后者,即因船舶间未接触而导致的损害。后来的船舶碰撞概念包括了未发生实际接触而导致损害的“碰撞”,但仍然要求碰撞发生于船舶之间。最新的有关船舶碰撞的概念,则把船舶定义为碰撞所涉及到的可航或不可航的任何船只、船艇、机器、井架  相似文献   

15.
国际合同管辖权是一个需要加强研究的问题。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管辖权确定的首要原则,特殊地域管辖规则是确定合同管辖权的一般规则,基于某些合同的特殊性,也可以确立诸如“有利于保护权益”原则等特殊管辖规则。“适当—和谐论”要求在解决合同管辖权问题上,以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利于保护和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合同关系经济及社会功能的发挥、促进国家间经济交往与司法合作为基本取向。  相似文献   

16.
黄进  邹国勇 《东岳论丛》2006,27(5):5-13
欧盟的民商事管辖权规则经历了从《布鲁塞尔公约》到《布鲁塞尔条例》、《布鲁塞尔条例Ⅱ》和《布鲁塞尔条例Ⅱa》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该过程中,欧盟所确立的直接国际管辖权制度从一般民商事领域延伸至特殊民商事领域,并以多种连结点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而且,管辖权规则在立法形式上实现了由公约向条例的转变,强化了欧盟法的直接效力。  相似文献   

17.
承担政治性职能是现代法院的一个普遍特征,中国法院在当下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下也积极主动地发挥裁判案件之外的功能,只不过我国法院在实施公共政策方面的作用是通过显著的中国特色方式表现出来:其一,政治性功能集中表现为在裁判案件、制定司法解释及其他司法行为过程中融入政治性的原则和标准;其二,政治性职能发挥的载体主要是法院制定的解释、批复、通知、调研报告等;其三,各层级法院都有通过司法权力的行使彰显其政治功效的强烈愿望。这也反映了其中蕴含着的潜在问题,并因此导致了司法体制未来发展路径的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8.
易玲 《理论界》2006,1(9):140-141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极具特色的一项重要制度,目前对其争议颇多。本文比较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有关法院调解制度的异同,旨在通过借鉴台湾地区的有关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陈承帼 《学术论坛》2007,30(7):153-158
目前,我国海事案件的专业管辖已经名不符实,在实践中造成了司法的不统一;地域管辖明显力不从心且这一矛盾无法在现有体制下得到解决;级别管辖与普通案件的级别管辖不一致,造成诉讼中的不统一、不便利和不经济;海事法院的设置,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和诉讼成本的增高;海事案件管辖制度和海事法院的设置明显存在法律依据和理论根据方面的不足.据此,撤并我国海事法院、将海事案件划归地方法院管辖,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行使审判权和维护司法统一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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