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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消极怠工,业绩不佳,原告彭元芬被从部门经理降职为普通文员。但彭却对岗位调整不服,拒绝移交工作,还一纸诉状将其所在的单位——重庆锦艺硅材料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经济赔偿金、额外工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78000余元。2008年8月26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了原告彭元芬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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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蒲阳铸造厂是蒲阳镇镇属集体企业,有职工108人,由于经营不善,长期处于半停产状态。2000年5月,经四川广宇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该厂资产总值为320余万元,负债达420余万元,净资产为负97万余元,又明显资不抵债。2000年8月,该厂两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最终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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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伦"商标侵权案由于一审判决9800万元的天价赔偿数额引发了社会的热烈讨论,而二审判决赔偿500万元的大缩水又引起了本案的新一轮关注.此案在商标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定中都有许多值得讨论之处,本文就商标专用权、反向混淆等方面对此案例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展开了中国外文驰名商标保护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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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以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为抓手,深化创新创业引领,强化扶持政策落地,促进创业推动更高质量就业。2019年,兑现各类创业补贴440余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0余万元,扶持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500余人,带动就业2000余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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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3年来,改变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劳动合同订立、解除方面,增大了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力度。该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赋予了劳动者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两项权利,即继续履行权和要求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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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来,江油发电厂劳服司先后兴办了一批企业,形成了以为主业生产、职工生活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电力生产销售,小型水、火电站及压力容器安装检修调试,耐磨钢球及铸钢件、配件加工制作,激光照排印刷、装卸运输、商品贸易、化工、粉煤灰开发利用、种植养殖业、农业肥等50余个项目。从业人员达1000余人,其中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两劳"和残疾青年600多人,全民职工460多人。企业固定资产增至1800多万元,所有者产权益达2680万余元,累计收入达2.1亿元,上交税金1100余万元,实现利润1200余万元,为国家做出了显著贡献。1994年该厂劳服企业总收入达4200多万元,利税640多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5000余元,人均创利税达6000元。劳服经济发展不仅稳定了主业,有力地支援了主厂三改,还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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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问题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违约问题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容忽视。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价值角度,劳动违约金赔偿问题尤为重要,其中发生的违约责任需要确切的明晰指出,保护一方合法权益的实现,追加损害方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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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郭某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费用。仲裁委经审理,最终因劳动者提供的证据不足,裁决对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不予认可,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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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郭某与某大学于2004年9月27日签订了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约定郭某应聘至某大学商学院任教,期限至2007年8月31日止。该合同第24条约定,乙方(郭某)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某大学),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第25条约定,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30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回人才服务中心。郭某于2005年7月首次提出将人事关系调离学校,但未获批准,某大学继续向其发放工资。2006年5月,郭某再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调离学校,但仍未能办理离校手续。郭某后向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该委以本案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郭某的仲裁申请。裁决后,郭某不服,诉至某区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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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医保费用不断上涨,基金亏损逐年增加,截至2006年底统筹基金累计亏损高达2977万余元。针对这一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劳动保障局积极创新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基金亏损势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公开招投标工作,有效控制医保费用恶性上涨势头,2007年医保费用累计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700余万元,征缴增长3000余万元,统筹实现扭亏2600余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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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2008年4月,单位以王某违纪为由口头告知王某停止工作,让王某回家等待通知,王某遂离开工作岗位。其后,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王某回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王某一直未回单位办理,也一直未向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09年8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出具解除劳动通知书致使其不能合法就业造成的工资损失3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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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原告刘某于2003年8月应聘至被告某市印刷厂担任技术员,双方签订了为期7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4月8日,刘某为增加工资一事与车间主任郭某发生争吵,并且在互相推拉中厮打起来,被他人拉开。厂领导在听说此事后,认为刘某违反劳动纪律且目无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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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劳动法》的实施、劳动合同的普遍实行,因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引发的经济损失赔偿争议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争议标的高,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且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因此,加强违约损失赔偿争议的探讨,及时妥善地处理违约损失赔偿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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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黄某于2007年5月入职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一职。2007年10月,公司为扩大经营,在广东成立分公司,任命黄某为分公司总经理。为此,双方变更了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