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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陶行知先生将毕生的心血奉献给我国乡村教育事业的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乡村教育理论,深刻的揭示了乡村教育的本质和精髓,借鉴陶行知的乡村教育思想,树立我国陕北农村教育改革的新理念。  相似文献   

2.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引导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们深入研究了马克思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及核心内容,从而为当下我国教育在新时代、新挑战、新潮流的背景下提供了科学的引导。  相似文献   

3.
本文针对新时期以来我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 ,强调了必须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变化 ,对思政教育方式进行了宽泛性研究 ,并揭示了结合具体情况采取各种思政教育的具体措施 ,以提高思政教育的效果。  相似文献   

4.
习近平提出要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这一论述植根于对新时代教育地位和作用的新定位,体现了对新时代教育使命的新认识,提出了新时代教育使命担当的新要求.习近平关于教育使命的重要论述,是对我国教育事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把对教育事业历史使命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为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指引.  相似文献   

5.
将"新常态"一词应用于教育领域,探讨新常态下爱的教育内涵和实践,从而更好地发挥教育爱的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教育的新常态可以概括为:从注重效率向注重公平转向;从追求教育普及向普及基础上的质量提升转变;从同质化教育向个性化教育转型.新常态下教育爱是政府、学校、教师的合力之爱,是爱的情感、行动与智慧,是具有精神品性的爱.为更好地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需要实施爱的教育,即政府要为教育服务,推进教育公平;学校要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幸福奠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个性和创造性发展.  相似文献   

6.
邓小平教育创新思想的形成,深刻反映了时代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是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深化对教育创新问题认识的逻辑必然。它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创新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指导我们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健全的教育政策运行流程,对于适时调整与完善以往的教育政策并赋予政策以切合时代的新精神、新内容及新的运作方式,使教育政策自身保持应有的生命力,从而提高教育政策的运行效率,促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邓小平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当代世界发展的趋势,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观点,形成了富有时代特点的新的教育思想,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教育思想。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健全的教育政策运行流程,对于适时调整与完善以往的教育政策并赋予政策以切合时代的新精神、新内容及新的运作方式,使教育政策自身保持应有的生命力,从而提高教育政策的运行效率,促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正处于我国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特殊时期,社会转型因素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不确定性,使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有紧密地结合时代特征和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人为本,不断探寻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手段,才能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相似文献   

11.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2.
犯罪既遂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志祥 《南都学坛》2009,29(6):79-84
犯罪既遂是犯罪成立的具体形态之一,是在犯罪已经成立的前提下表明犯罪已经完成的一种结局状态。犯罪既遂条件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既遂罪的犯罪构成是基本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分则条文直接规定的;未完成形态犯罪的构成是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以刑法分则具体条文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结合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认定的。二者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质"的不同,符合犯罪构成行为所成立的就不可能是既遂罪与未完成形态的犯罪,而是性质截然不同的犯罪,在这方面,转化犯是一适例,在转化犯的场合,之所以发生此罪向彼罪转化的现象,原因在于发生了根本不能为此罪的犯罪构成所包含的"质"的变化。  相似文献   

13.
现在,构成要件是刑法学的概念,犯罪事实是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者同源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犯罪确证理论。随着刑事立法的发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离,犯罪事实作为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而被延续下来,而构成要件作为成立犯罪的第一要素,专属于刑法。  相似文献   

14.
犯罪预备只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与犯罪形态(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犯罪预备又可称为犯罪预备阶段,以区别于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预备犯的概念及其成立的条件应在"罪行严重"和"对法益构成严重的威胁"的基础上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5.
当前刑法理论学派之争正在趋于折衷,对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也应该通过主客观相结合的路径来适应世界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在强调客观方面的同时,关注共犯的主观努力,同时对共犯的中止行为提出一定的要求。依据牧野英一"因果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应从因果关系理论的视角来构建,即时间性、自动性、脱离性。  相似文献   

16.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存在若干弊端,应当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对修订后的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立法的规定做出评断,有利于司法适用并为未来单位犯罪立法的科学化提供理论依据.新刑法的单位犯罪规定有诸多进展、特色与不足.理论研究的滞后性与立法、认识上的片面性、超前性,是现行单位犯罪规定不足的因由.  相似文献   

18.
聚众犯罪的主体具有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特定性,不能称之为特殊主体。聚众犯罪是不同于一般共犯和犯罪集团的独立犯罪形态,聚众犯罪并非都是共同犯罪,当刑法分则规定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均应负刑事责任时,这种聚众犯罪就是共同犯罪;当刑法分则规定只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时,则应当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并非都是主犯。聚众犯罪中的转化犯存在特殊性。  相似文献   

19.
陈旭文 《南都学坛》2005,25(1):94-97
根据刑法对罪行一词的使用,罪行可以分为抽象罪行即立法意义上的罪行与具体罪行即司法意义上的罪行。罪行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罪行是行为;第二,罪行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第三,罪行是与特定犯罪构成紧密相关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论犯罪着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犯罪着手是认定犯罪未遂形态的重要标志,但究其定义,理论上存在多种定义的方式。文章在对其具体分析后认为这些观点都有片面之处,很难揭示其本质特点。犯罪着手作为具有刑罚可罚性的行为,既要明确其区别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本质特征,又要坚持主客观的有机统一。对犯罪着手的合理定义应该是,犯罪着手是行为人为实现特定犯罪目的而实施的能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产生直接侵害的行为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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