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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曾组织国内部分学者以“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型”为题,召开了一次小型学术研讨会。会上,张文显等对当代中国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做出了“从阶级斗争范式到权利本位范式”转换的估价。这确实是中国法学50多年来、特别是近20多年来发展的事实。 严格说来,“权利本位范式”应当和“以法律规范为核心”具有一定的逻辑关联。但如果站在谨慎对待该范式当年提出的背景上,则不难发现,它是以某种价值呼唤为背景而提出的一个法学命题。在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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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学家》杂志,1981年1月号——创刊30周年纪念号,在“法学的课题与展望”的总标题下,发表了纪念性的法学论文和“研究会”、“座谈会”的纪录。其中,以《日本刑事法学30年的发展与展望》为题的“研究会”,在立教大学教授田宫裕主持下讨论了下列五个问题,现将每个问题的中心发言摘译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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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马克思主义研究室主任龙绍双副教授撰写的论文《大城市发展研究的几个问题》在2001年10月20日《光明R报》“理论与实践”专栏发表;我校哲学教研室主任李仁武副教授撰写的论文《加强社会主义网络文化建设》在《光明日报》(2001年1月23日 )发表后,被2001年第5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我校教研人员在《光明日报》、《新华文摘》发表理论文章@于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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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西方哲学"语言学转向"的认知范式和方法论渗透到西方法理学领域形成了具有整体效应的法理学语言学范式的转换.以哈特为代表的语义分析法学、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法学思想以及风靡一时的法律解释学、结构主义符号法学等学术派别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均来源于语言学的智力支持.这些派别跨学科、多向度的研究范式怀疑、消解、重构了传统法学理论中的法律语言观,给现代西方法理学的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体现了当今学界的潮流;同时法理学语言学视域的开启对现今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的借鉴意义也是深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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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社会学的研究范域——当下中国语境意义中的理论可适性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应当关注中国法学的具体问题。梳理法社会学的研究范域有助于清晰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社会分析模式。法社会学的研究范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法社会学的研究范域可以是社会中的法,也可以是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还可以是社会中的法同法律社会互动关系并重的存在状态。在当下中国语境意义中,审视以上三种对法社会学研究范域的模式化认识有助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实践研究路径的清晰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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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文化人类学分支的法律人类学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比较法研究。但是对于人类学的比较法研究,传统比较法学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法学与人类学在比较法领域没有太多正式的交流和对话。由于学科分立,作为“综合学科”的人类学必然会涉足法律现象。自19世纪末的一百多年来,致力于探索文化多样性的人类学始终对比较法抱有浓厚的研究兴趣。人类学比较法研究的对象有其自身的特点,且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从早期侧重于非西方法和不成文法,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扩展至全球法律多元。人类学研究比较法主要使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而搭建民族志的具体技术则经历了从“问题个案”到“日常个案”的转型。人类学在从事比较法研究的过程中,对于如何理解和评价外国法坚持了主位视角和相对主义的研究立场。人类学范式的比较法研究对于传统比较法学有着重要的补充、借鉴和启示意义,对于当代中国更是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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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话语是以塑造法治认同为目标的法学表达。将“法律渊源”这一法学术语作为法治话语,一方面是建构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的时代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化解司法裁判必须援引法外规范这一可能诱发法治话语危机的现实诉求“。法律渊源”作为法治话语具有丰富的法理意涵,其既预设了语用视角的内部性,又预示了裁判规范来源的开放性,还预决了“所指”的制度事实属性“。法律渊源”作为法治话语具有多维功能,其不仅能为法律获取经验提供理论构造,为“据法裁判”观念提供证立依据,还能塑造法治运行的现实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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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究肇始于20世纪海外尤其是美国的中国研究,并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开放而被大量译介过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与实践,国内学界已能娴熟地运用西方理论范式来解释“中国经验”,但中国研究的“西化之路”并不算顺利,学界一些有识之士敏感地意识到,作为西方社会经验的提炼和抽象,海外中国研究的理论范式和解释框架只是一种“地方性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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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学刊》2015,(1)
扬·斯密茨(Jan Smits),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Maastricht University)教授、欧洲私法系主任、欧洲私法研究中心学术主任。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院士,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荣誉法官,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案例法荷兰代表。赫尔辛基大学、鲁汶大学、列日大学、斯坦陵布什大学、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客座教授。2007年,被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校报评选为“法学院最佳研究员”,2008年,获荷兰蒂尔堡大学授予该校最高殊荣“顶级教授”称号,2009年,入选社会科学研究网(SSRN)世界百大法学家之列。从事欧洲私法、比较法以及法与经济学等交叉法学研究。著有《比较法百科全书》、《比较合同法》、《学术研究的思维与方法》、《欧洲私法的一致性与碎裂化》等2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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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关于城市社会学的研究经历了一次深刻的“范式”变革,传统芝加哥学派的人文生态学理论对于城市生活和城市变迁的解释力日益衰微,源于欧陆的政治经济学取而代之,成为新的城市社会学研究范式。与早期的人文生态学相似,政治经济学城市研究内部流派众多,视角各异,但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各流派都从马克思主义那里找到了新的灵感。政治经济学范式对于当代中国城市研究的影响如何呢?在对2004年以来这一研究领域发表的文章进行一番细致的研读和梳理后,笔者发现政治经济学范式的视野提供了一个相当精准的分析维度,可以把握中国城市研究的走势。联想到不久以前,仇立平(2006)在对中国当代社会分层研究进行反思的一篇文章中大声疾呼“回到马克思”,作为对此的回应,本文拟从深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政治经济学范式的视角,对近期有关中国城市的研究展开评述。〖JP2〗结合政治经济学在西方的经典研究,笔者首先对该理论范式的基本观点作一简要的介绍,然后从资本扩张、空间分化和都市运动三个方面,评述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近期中国城市研究,最后在政治经济学范式引导下,对中国城市社会学可能的新的研究方向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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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治法与法政治学——从政治与法律关系的契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治与法律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法律的实在化、世俗化是法律政治化的进程。政治不仅以立法过程产生法律,而且是法律的权力基础,并在法律适用中发挥影响。政治的法治化是政治领域建立秩序并有效约束权力的关键,但是政治中也保留不受法律规制的领地。政治的法治化形成政治法这一部门法。交叉研究是西方法学与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批判法学是法学、政治学研究结合的典型代表;近年来,我国学者也提出法政治学范式。本文通过廓清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冀图明确法政治学的学科性质、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和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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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和深刻地对理论法学予以思考,进而付诸建设的行动,需要对整个理论法学的前提性问题包括法学思维范式、法学思潮及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问题引起重视.法学思维范式体现于法学思潮或流派和相应的各学科之中,更体现于每位学者学术研究的整个过程之中,是一个非常艰辛而又无止境的理论思维创新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无止境的思想解放历程.而某一法学思维范式一旦唤起较多法学家的同一理论思维趋向,往往就要凝聚成为一股强弱不等的法学思潮.一个理论法学学科正是某个法学思潮或法学流派主要理论观点之系统化的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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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的拉德布鲁赫研究是折射其民主法治进程和法学理论发展的一面镜子。以2003年3月北京召开中国第一届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思想研讨会为契机,对近年来中国大陆的拉德布鲁赫研究进行了类型化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价值相对主义的仁学展开”问题进行了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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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马克思称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的亚里士多德,在法学上也有重要的贡献。他精心研究了古希腊城邦的政治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新的法学理论,对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发展,产生过极大的影响。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牵涉面很广,本文只就其中的主要内容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关于“法律的内容就是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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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制度与网络:产业发展的三种解释范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业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现有的理论来看,主要形成了三个理论解释范式,即以新古典经济产业理论为代表的市场主义的解释范式、以历史制度学派和组织制度学派为代表的制度主义的解释范式,以及以网络和社会资本等新兴产业理论为代表的网络主义的解释范式.这三种理论范式分别把市场机制、制度与产业政策、产业网络与社会资本等因素视为产业发展的核心机制.在一定意义上,这些解释范式分别存在着"市场决定论"、"制度决定论"与"网络决定论"的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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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现有的理论来看,主要形成了三个理论解释范式,即以新古典经济产业理论为代表的市场主义的解释范式、以历史制度学派和组织制度学派为代表的制度主义的解释范式,以及以网络和社会资本等新兴产业理论为代表的网络主义的解释范式。这三种理论范式分别把市场机制、制度与产业政策、产业网络与社会资本等因素视为产业发展的核心机制。在一定意义上,这些解释范式分别存在着“市场决定论”、“制度决定论”与“网络决定论”的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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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针对美国主导的新兴领域国际制度,为什么中国会选择不同类型的改革路径?本文从“社会网络理论”出发,提出从“网络性权力”这一新理论视角对守成大国的权力进行测量,补充历史制度主义的“渐进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了一个“守成大国网络性权力+国际制度弹性”的理论框架,并用来解释中国在跨境支付、互联网域名分配、开发性金融等新兴领域参与国际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在跨境支付领域,美国的网络性权力较大,而“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的制度弹性较高,促使中国选择了叠加型改革路径;在互联网域名分配领域,美国的网络性权力较大,而“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的制度弹性较低,促使中国选择了规避型改革路径;在开发性金融领域,美国的网络性权力较小,而世界银行的制度弹性较低,促使中国选择了替代型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