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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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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 《民族学刊》2019,10(4):62-68, 118-119
历史上的土司制度设立之初,其辖区与经制州各有畛域,互不侵犯,即所谓“蛮不出峒,汉不过境”,土司政区的地理沿革相对稳定,大多沿袭传统地域。但随着明代后期中央王朝与西南边地民族关系的紧张及其土司之间土地的侵夺,土司辖区时有扩张与盈缩;土司政区的起源与形成有三种,世袭领地、朝廷赐封与战争扩张。明清时期西南的强势土司大多侵占吞并周邻地盘形成领地纠纷。如明代播州、容美、酉阳土司甚至公然侵夺卫所屯堡。土司之间的领地纠纷往往由地方经制州长官的仲裁与调整,而土司的领地扩张与领地纠纷引起的民族地区冲突也是明季至清代前期中央王朝大规模施行“改土归流”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3.
文章主要从乡城土头情况着手,分别介绍了各主要土头的特点及势力强弱,指出稻城土头统治的形成及发展系因乡城而起,即乡城激发稻城自保,产生并发展了土头统治,进而与乡城相勾结又相矛盾。在此基础上,文章将土头统治分为以下6个阶段:1、洛绒丁真—土头形成及发展时期(1912~1923年);2、彭错大吉、冷龙大洼与降措尼马的矛盾—土头的争斗时期(1924~1939年);3、稻城土头的崛起;4、扎西宜马与降措尼马的争斗(1937~1939年);5、扎西宜马独尊及新兴土头的出现(1940~1950年);6、土头统治的结束(1951~1956年)。最后,文章从政权更替、社会变迁、地缘政治及地理环境等因素出发,分析了土头统治产生、发展及消亡的原因,指出“乱世”滋生了土头,新式“武器”发展了土头,土头统治只是民国年间统治失控的特殊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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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放 《民族学刊》2018,9(2):25-34, 103-105
元代至明嘉靖中期没有“土司”名称,嘉靖四十一年才出现“土司”名称。嘉靖、隆庆时土司是对武职个体的专称,在四川、贵州少数地方使用。明嘉靖至万历时,土司、土官区别明显,土司主要指属兵部的武职带“司”的职衔、衙门和官员,土官指属于吏部的文职。万历至天启、崇祯时,土司扩大为武职、文职的统称。清承明制,只是兵部所辖武职称土司,吏部所辖文职称土官。明代湖广、四川、贵州、云南、两广使用土司名称,东北诸夷、西北诸夷和属番的同类职衔没使用土司名称。清乾隆时,土司使用范围增加了甘肃、青海、西藏的土司。因此,把元明清王朝在民族地区以各族首领为世袭土职的统治制度称为土官土司制度更准确,称为土司制度不准确。  相似文献   

6.
群在时空之间:论明代土司的民族族系分布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土司族属理论研究基础上对我国明代土司的族属分布、群分布、时间分布和空间分布做出了基本分析,揭示了民族政治文化的同一性以及多元性、多样性特点.文章认为在明帝国辽阔版图内有26个少数民族存在着土司,而且形成四大土司集群,各民族土司内部存在数量不等的土司类型,不同类型之间不断发生转化.对土司的民族族系进行断代清理,可以强化土司学的跨民族文化研究的功能,有效地实现土司学和民族史学科的对接与转换.  相似文献   

7.
以往藏学界通常认为康区白利土司顿月杰是一个崇奉苯教、排斥一切佛教的宗教极端者,尤其仇视格鲁派,遂于1640年被与格鲁派联盟的青海蒙古势力固始汗所灭。文章通过对藏文史料的梳理发现,此看法有相当的片面性,导致对当时复杂政局的概念化、简单化理解。文章指出,顿月杰在其执政的大部分时期,宗教上均兼容和尊崇佛教各教派,并与噶玛、萨迦、宁玛甚至包括格鲁派等各教派高僧均保持着良好关系。顿月杰与格鲁派交恶也并非出于宗教异见与教派歧视,而是有复杂的政治背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乃是格鲁派"没有能保证蒙古人不进攻康区"。  相似文献   

8.
文章通过对李安宅、于式玉1940年代前半期川西北的汶川、理番、松潘、黑水、德格等地调查报告的梳理,分析了他们对川西北、德格土司头入调查的内容及其特点,即调查涉及面广,重点突出,政府支持。文章肯定了他们不避艰险,身体力行的研究精神,肯定了他们在调查中细致入微的观察与高屋建瓴的分析,同时也指出了调查中存在的某些局限。  相似文献   

9.
本文回溯了近百年来中国土司制度的史料整理及研究概况,包括有关土司的家谱、世系考证和实地调查资料,并提出了土司制度今后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0.
试论甘肃永登连城鲁土司家族的联姻及汉化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甘肃连城鲁氏家族是西北地区著名的土司家族之一 ,以军功著称于西北地区。这个家族在五百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 ,凭借成功的姻亲关系和积极汉化的调适 ,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 ,达到了维系家族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在嘉绒藏族土司的祖源问题上,嘉绒土司、苯教学者、藏传佛教僧侣以及中原史家这四方从各自的角度分别进行了解答,因而相应地产生了四种不同的历史文本,即:“琼乌卵生说”、“琼部东迁说”、“四(六)氏族说”和“皇帝册封说”.通过对这四类历史文本的解读,不仅可以厘清嘉绒土司与临近藏区和中央王朝之间的关系,而且从中也能反映出嘉绒地区所具有的多种文化元素互相碰撞、融合、共存的历史文化特点.  相似文献   

12.
清朝是赫哲族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的重要时期,由于清政府采取了武力征讨、安抚羁縻、攻心为上及训迪教化等刚柔并济的统治政策,对该民族的长远发展和会进步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13.
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云南省政府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保甲制度,并将保甲与自治合一办理.滇省最具实力的土司多位于滇缅交界的腾龙边区.官方力图以现代化、统一化的区、乡镇、保、甲(闾、邻)的层级体系重组土司区域原有的行政区划,打破传统的组织架构,进而真正实现乃至强化其对边区基层社会的控制.具备强大生命力的土司制度却一仍其旧,虽有行政权力的冲击,但其组织大厦并未因之而轰然倒塌.土司名义上成为设治局统属下的区长,可其权势依然十分强大,乡镇保甲长等职务多被土司公署所垄断.设治局下的乡镇保甲之新建制,“管教养卫”的实际影响十分有限,自治更是徒有其表.概而言之,尽管实际情形与推行保甲制度的预定目标之间尚存有巨大差距,但地方政权对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已日趋增强.与之相对应,土司的权力也逐渐显露出萎缩的态势,基层社会业已强烈地感受到政府所施加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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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州攒都沟后土司向来被认为是甘青地区的重要土司家族,与明封大智法王班丹扎释同出一族,历来受到学界的关注.已有史料中关于其家族世系大致有五种记载,各史料相互之间亦多有抵牾.本文以新发现的“攒都沟后土司宗图”为核心,对该土司的世系及相关史事进行了分析研究,初步厘清了后氏土司的世系、品级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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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克基上司官寨座落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卓克基乡政府驻地背后山腰的台地上。官寨左依连绵起伏的高山,正对着钢足沟的涓涓细流,隔沟相对的是西索村——“卓克基官寨的哨兵”——林比鳞次的嘉绒传统民宅村寨,梭磨河宛如一条银白匹练自背后绕右侧将其紧紧环抱。卓克基,部分史书亦称为“卓克采”,嘉绒藏语的汉语音译,意为“像桌子一样的地方”,来源于卓克基土司官寨所处的台地地貌。卓克基土司始于元朝至正二十三年(1286年)。此前,卓克基属梭磨土司辖地。至正二十三年,卓克基地区的小头目们集体商议,准备迎请一位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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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生问题是学校乃至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对此,党和政府非常重视,通过采取奖、助、补、贷、减、免等有效措施,确实缓解了特困生问题。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民族高校特困生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作者认为,除了开展积极的资助工作以外,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广泛开展勤工俭学等活动,也是解决特困生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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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至嘉靖时期,明朝对西南土司朝贡的频率与规模、贡品的运输方式、违规朝贡、赏赐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调整,其措施多围绕经济这一因素展开。在此背景下,朝贡的政治功能不断弱化,经济作用持续强化,这加速了西南土司的政治身份开始从之前的朝贡成员向编户齐民转变,本质上是明朝对西南少数民族从之前的间接管理开始向直接管理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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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平 《民族学刊》2015,6(5):28-38,101-104
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研究中的老“问题”,研究论著汗牛充栋,本文论证与之不同,依据史事分析而非学理推论,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如何提出、怎样建立、有何考虑及其特点。中共选择民族的区域自治作为政治制度,有借鉴历朝管理边疆民族地区之经验,延续内蒙古的工作实践,也有少数民族上层的要求,以及藉此影响争取西藏地区。周恩来在接受“民族区域自治”时,加上“的”,成为“民族的区域自治”,得到政协代表的认可,表明区域自治是实质,自治是中国领土内某地区的自治,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中共之所以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在于少数民族能当家作主、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民族自治区的划分是以地区而非民族,故有区域因素,在制度建构、领导人选择、相关管理及地方武装等上,自治区与其他地方一样,由中共领导、服从中央政府;亦有民族因素,除规定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士担任政府领导人外,在立法、教育、执法等上,维护区域内各民族的利益。当少数民族实现当家作主,且有制度保障后,区域自治应在经济、文化等上下功夫,利用自治法规,发展区域经济、改善民生,促进文化交流与繁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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