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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38 毫秒
1.
论证排污许可为公益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认为环境保护的公益性决定排污许可管理的行政性,而持续削减原则和固定污染源制造过程的变化决定排污许可管理的契约性。认为排污许可法律关系的重新定性有利于合同强制性理论的适用,以解决排污许可制度缺乏稳定性、持续性和权威性的问题;有利于适用为公益的第三人合同理论,以解决环境许可程序上公开性不足的问题;有利于适用为公益合同的相对性理论,以解决排污许可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可以为企业达标排污损害责任的溯及既往提供法理解释;可以在排污许可制度中运用情势变更原则。  相似文献   

2.
目前,无论在我国立法上还是实践中,民事公诉已经"崭露头角",而行政公诉则"前途未卜"。然而,环境民事公诉的实践困境折射出民事公诉在督促行政执法进而维护公益方面难有作为。监督行政是我国检察监督的应有之义,行政公诉更能促进行政执法以维护公益、更契合我国国家机关权力结构和检察机关性质,行政公诉应该大有作为。在即将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中,应当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明确检察机关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3.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者(主要为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重要途径,其交易体现了排污权的产权性质。关于企业排污许可证的会计核算,本文首先将其确认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然后根据其取得方式、使用、转让等具体情况,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排污许可证的特点分别选择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等计量属性;最后,对企业排污许可证主要会计业务的处理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民事检察监督改造论——以检察权的性质为视域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检察机构的设置均与本国特定的历史传统、诉讼文化及现实条件相适应。近年来各国检察制度改革的趋势表现为检察官的独立性增强,检察机关在行使职务时更多地体现了公益代表人的性质,且一般法律监督权得到确认。在我国,检察权兼具司法权、行政权的特征,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它又具有独立价值。检察权的性质决定了在民事审判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必须凭借法定程序的保障加以完善,而就公益案件提起民事诉讼也是检察权性质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5.
论证企业间以排放指标为标的的排污交易、环境主管部门与企业间的排污行政许可及排污费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三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提出对它们分别进行法律规制的设想。认为为使环境行政管理不对排污指标的市场配置机制造成障碍,法律应明确排污交易适用商事交易规则,对于排污交易引起的排污权主体变动,应以对出卖排污指标企业进行许可证变更或解除以及由购进排污指标企业申请新排污许可的制度模式进行承认。此外,还论述环境管理部门在排污交易相关管理体系中应具有的法律功能。  相似文献   

6.
探究公益诉讼立法现状,从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主导地位、检察机关的辅助地位、公民个人的监督地位几方面,对公益诉讼各力量层级整合进行理论分析。探讨公益诉讼各力量层级整合的实践模式,包括主导力量的模式细化、辅助力量的职能层级模式构建及监督力量的间接参与模式构建。指出在现行立法框架下,应对各公益诉讼的主体界定进行明确,并在此基础上逐一分析社会组织、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公民个人这四种公益诉讼促进方的具体促进方式,确立以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为主导力量,检察机关为辅助力量,公民个人为监督力量的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7.
近10余年来,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皆对公益诉讼这个命题关注有加,尤其是对行政公诉,大量研究成果系统性地介绍了西方国家的行政公诉机制.但是,中国的检察机关从权力性质上讲是司法机关,从功能定位上说是宪法所专门规设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置法治语境于不顾,强行赋予检察机关以不符宪法定位的公益诉讼人身份,不仅存在着难以克服的滥诉风险,而且由此带入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中还会引发诉讼本身的异变,继而生成一系列不利于公益保护的负面效应.然而这并非检察机关刻意为之,归根到底还是法律监督疲软无力的问题.所以,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良好实施还需回到原点,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及其运行架构.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虽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些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也缺乏具体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和程序,使得司法适用面临诸多困难。因检察机关是环境公益最合适的代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符合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检察机关也具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所以检察机关具有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合理性,甚至优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的行政部门。在制度构建方面,确定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的原则,检察机关可通过支持起诉、检察监督、直接起诉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具体制度包括登记备案、环境公益损害调查、提起诉讼等方面。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对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是实现这种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检察机关行使的调查权归根溯源属于当事人证明权内含的证据收集权,是推动实质且充分的诉讼活动从而实现公益诉权的保障。检察机关基于监督目的而补位提起公益诉讼是维护公益的后置救济途径,应当赋予检察机关不同于一般当事人的调查权行使方式和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0.
虽然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并没有相关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研究已经成为当今学界讨论的热点,其中,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性是争议焦点问题之一.不少学者基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我国的制度架构,认为检察机关不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主体.但是,从检察权的权力内涵、权力性质和功能预期上考察,它保护社会公益的属性为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形成了正当性基础.并且,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已经在陆续试点的环保法庭司法创新实践中得到肯定.  相似文献   

11.
当今社会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中海油漏油等事件的处理和应对再次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法律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是企业为实现公众环境知情权而履行的义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无论是对于及时应对污染事件,还是对生命健康利益的维护,抑或对环境污染的事后救济都有重要作用。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这一制度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缺乏统一的环境信息法,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的主体、内容等都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性。有必要围绕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强制公开制度在主体、范围、监管机制及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息的强制公开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核电作为一种高效清洁能源在全球性的能源危机以及环境问题中得到重视。几次大型核电安全事故,告诫当追求核电经济效益时一定要注重核电的安全发展,走核电安全经济发展道路。中国核电行业安全监管中存在寻租行为,文章运用博弈模型对公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及核电企业三方寻租机制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公众监督受到罚款金额和行贿的影响,与惩罚金额呈反比关系,与行贿呈正比关系;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选择行动概率受到工资、行贿、惩罚金额及监督成本的影响;核电企业行动概率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工资及惩罚金额相关。  相似文献   

13.
综合运用制度理论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剖析不同规制压力对企业环境战略的影响,以及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企业对规制压力的异质性战略响应,进而从中国典型重污染行业中筛选597家上市公司,采用多项Logit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显示:(1)政策压力增加,企业倾向于选择环保领导型战略,而不倾向于选择反应型战略;(2)监管和公众压力越大,企业越不会选择反应型战略,但对选择污染防御型或环保领导型战略无明显差异;(3)进一步地,政策、监管和公众压力越大,成熟期企业越倾向于选择环保领导型战略;(4)政府政策的不断施压使初创成长期和衰退期企业偏好污染防御型战略。通过揭示规制压力、企业生命周期与企业环境战略选择的内在关系,丰富了制度同构和战略异质性二元行动逻辑的理论分析。  相似文献   

14.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媒体作为重要的社会监督主体,在政府监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针对目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较低的问题,从理论层面分析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界因素;立足媒体监督视角,建立政府与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中的演化博弈模型,对政府与企业的策略选择和演化稳定策略进行分析;利用Matlab软件进行仿真研究,分析各参数的变化对政企策略选择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加大媒体监督力度可以督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提高政府监管效率,但媒体监督力度过大会弱化政府监管效力。因此,政府在完善媒体监督机制,加大媒体监督力度的同时也要提升自身监管水平。  相似文献   

15.
产品环境标志是表明产品符合环保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产品环境标志制度是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塑造生态消费行为的一种理想制度,是使环境管理由单纯的强制性行政管理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商标,保护环境标志的手段是证明商标登记。环境标志保护的另一个措施是国家与环境标志使用者签订环境标志使用合同。环境标志使用合同从其性质上而言是一种环境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16.
国资委的成立使政府、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新的变化,为制定新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契机.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有利保障.  相似文献   

17.
环境公私协作通过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引入责任共担、风险分担、互利互倚的合作契约机制的建立,旨在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治理以及增进环境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它体现了环境行政从传统的监督管理行政到契约行政的法理拓展与机制创新.环境公私协作契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环境公益目标导向下的行政契约,并具有公法性和私法性并存、行政目的性和契约合意性兼具的特点.依据环境公私协作契约中契约合意与行政权力优位顺序的差异以及所占比重的不同,可将其类型化为私法性环境公私协作契约和公法性环境公私协作契约.司法救济是环境公私协作法治化、规范化不可或缺的环节,私法性环境公私协作契约以传统的民事诉讼为主要司法救济途径,而公法性环境公私协作契约的司法救济,则可根据具体纠纷起因而选择适用行政诉讼或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此外,环境公私协作契约行政追求的环境保护公益目标,也为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救济机制的引入提供了必要性基础.  相似文献   

18.
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农民环境权所包含的程序性权利,是农民环境权其他权能实现的保证。在探讨了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定义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总结了农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我国推行的障碍主要有:立法缺陷,行政机关定位不准,制度保障缺失,农民环境意识维权意识淡薄。提出完善对策:一是完善立法;二是实现环境行政权和公民环境权的协同;三是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权利补偿机制,以确保农民环境权的实现和救济;最后要提高农民环保参与和监督效率。  相似文献   

19.
加强环境监管,减轻环境污染和破坏,保障全人类的环境利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现行各种单一监管模式局限性较大,应当构建一套以政府监管为主协议监管为辅、社会监管为主自我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体系,这种刚柔相济、内外结合的环境监管模式体系需具备合理的结构和功能,既能兼顾监管主体的利益诉求,又能有利于对企业环境行为的有效监管。在监管模式体系中存在4种监管关系。政府监管体现管理关系,目的是保障全社会的环境利益;协议监管体现契约关系,关键是尊重企业利益;社会监管体现外部关系,主要是重视行业自律;自我监管体现内部关系,核心是强调企业的环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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