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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在经济衰退及裁员浪潮面前,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失去工作,因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在一定的程度上来源于性别分工的作用和影响,而且往往被公共政策所默认。因此,需要政府积极作为,为女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健全促进女性就业的社会运行机制;需要社会热情服务,提供和创造促进女性就业的社会条件;需要女性努力进取,提高劳动就业层次和参与竞争的能力。  相似文献   

2.
以往对残疾人就业或妇女就业的讨论,缺乏对女性残障个体的关照。我国残障女性规模庞大,残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劳动条件权等就业权益面临严重困境。文章从交叉性理论出发,剖析我国残障女性的就业权益困境,分析我国残障女性在宏观(传统观念和法律制度推波助澜)、中观(媒体的形象控制和代际压力)和微观(残障歧视和性别歧视)层面的多元交叉压力和歧视。对此,残障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应当推动残障女性反就业歧视的理念变革,促进残障主流化和社会性别主流化;建立性别与残障双重评估立法机制,完善法律制度设计和配套措施建设;优化多元主体协同网络以谋求社会合力,切实保障残障女性的就业权益。  相似文献   

3.
新型城镇化是近年来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然涉及一些弱势群体,需要加以特殊保护,以示公平和正义。女性作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既属于失去土地又处于自主就业能力较低的特殊群体,应当对她们给予特殊关注。国家要千方百计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需求;政府要提供就业渠道,培养就业能力,提供就业机会,推进失地女性充分就业;社会要营造关爱失地女性的氛围;失地女性自身更需要主动提升能力,自我赋权,主动融入社会生活之中。  相似文献   

4.
通过在厦门市的调研发现,新时期城市女性非正规就业表现出年轻化、白领化、社会参与意识较强且有正规化预期等新特点。现行的就业和福利政策都未能关注到这个群体的成长和变化,对年轻女性非正规就业人员存在保障失灵的问题。同时,制度性的就业保护和非制度性的"职场规范"等原因导致的正规就业"高门槛",加速了年轻女性就业的非正规化趋势,且由于女性就业非正规化会形成一个自我加强的机制,从而可能将女性固化在非正规就业轨道。基于此,提出重塑职场文化,降低女性正规就业的门槛;改变非正规就业"低下"的标签,加大对非正规就业的保护力度;规避妇女福利对女性就业的负外部性,优先发展儿童福利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武汉市女性就业状况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职女性的工作环境较差、维权意识不强;未就业女性的就业期望较高,但年龄、技能、学历、资金等障碍很多;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学历层次、英语水平、计算机运用能力要求,高于被调查女性自身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女性就业状况,政府各有关部门、民间社团组织、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大力优化女性就业环境,政府、民间社团组织应该加强执法和监督,使女性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政策得到切实执行;企业应该承担一定社会责任,减少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另一方面,围绕女性的就业指导、培训、扶持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创新,构建分类指导的女性就业培训体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就业创业融资体系。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女性就业规模与结构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人口普查资料并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女性就业状况的相对变化作纵向考察与分析,旨在透视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对女性就业的影响,为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寻求良策。研究发现,转型期,女性就业率下降的同时就业领域扩大,职业结构优化,这一变化形成了女性群体不同方向的社会流动,一部分城乡女性实现了向上的职业流动,而另一部分则因就业难等被边缘化。同时,转型期的就业困难对20~44岁城镇女性的影响更严重,农村女性的发展机会明显不足。据此,在促进公平就业中,社会不仅应关注女大学生就业,还应充分注意生育期女性和子女年幼女性的就业以及农村女性的平等就业机会问题。  相似文献   

7.
女性就业困境与公共政策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现阶段全社会的“就业难”问题突出反映在女性身上,女性就业求职普遍遭遇用人岗位少、“门槛儿”设置高、用人单位要求苛刻等歧视性问题,通过对造成女性就业困境的政策方面原因的深入分析,指出政府在制定就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社会政策时,应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充分认识到女性就业中存在的困境,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益。  相似文献   

8.
随着近代上海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女子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女性的就业群体不断壮大、就业范围日益广泛、就业层次也不断提升。女性就业不仅为女性的社会认同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女性家庭地位的变革带来了经济上的话语支撑。  相似文献   

9.
在非正规就业整体中女性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非正规就业女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非正规就业女性参与社会劳动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劳动就业状况、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状况不理想,社会福利保障基本享受不到等诸多问题。为此,应该从加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入手,改善非正规就业女性的社会保障现状。  相似文献   

10.
社会排斥主要是指社会弱势群体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日益成为孤立群体的过程。目前,由于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对非正规就业女性的排斥,造成了她们社会权利的缺失。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认为社会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非正规就业女性应该享受到相应的社会权利。所以,必须通过改革户籍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和追求社会发展等政策措施来保障非正规就业女性的社会权利。  相似文献   

11.
普遍认为女性农民工在就业中处于边缘地位是教育水平低、劳动技能缺乏等自身素质决定的,本文通过对女性农民工就业特征和过程的分析,认为女性农民工在就业方面面临城乡差别和性别差异双重挤压,使女性农民工游离于城市的边缘,社会权利得不到保障.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就业保障制度、倡导性别平等、增强就业的正规化等方式解决女性农民工面临的就业困境.  相似文献   

12.
女性就业歧视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女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现象, 自二战至今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女性就业歧视损害了人与人之间的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 使人类的发展潜能、选择和从事职业、实现个人抱负的自由受到限制, 由此造成了人的才能和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严重地影响到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 反女性就业歧视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根据贝克尔的歧视理论, 对女性就业歧视现象进行了经济学分析, 并结合目前我国女性就业歧视的特点, 提出了反女性就业歧视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于女性的合法权益完善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国家已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用以消除对于女性的各种歧视,但伴随就业压力增大与就业竞争加剧,性别歧视成为就业市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其中女性职工就业歧视问题尤为突出,不利于社会长远发展,需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国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女性职工就业歧视问题,有利于使女性职工获得平等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本文主要阐述与分析女性职工出现就业歧视的具体原因,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期促进公民平等就业。  相似文献   

14.
失业女性就业再就业难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现实。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制约失业女性再就业的主要因素是,就业岗位短缺、经营主体趋利化的行为选择、社会公共品的缺失和失业女性人力资源存量不足等。推进女性就业工作是一项艰辛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特别是失业者个人的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15.
调研发现,失地女性是否就业与就业安置政策、就业保障服务、社会支持网络、就业观念意识等密切相关.生活安于现状,倾向于自愿失业是失地女性失地后的主动选择.研究认为,社区就业活血机制的构建是解决失地女性就业问题的关键,将失地安置社区建设与增加失地女性就业结合起来,通过开发社区服务增加就业岗位的社区就业,是缓解当前严峻就业形势下失地女性就业困境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6.
随着日本劳动力市场出现雇佣形态多样化、雇佣流动化的趋势,非正规就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女性就业的主要模式.为解决非正规就业女性工资收入低、福利待遇不完善等问题,日本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引导企业从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教育培训等人事制度层面,消除非正规就业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日本的经验说明,要消除就业领域的性别不平等,保护非正规就业女性的权利,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多方努力构建非正规就业女性的社会保护网,为女性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相似文献   

17.
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现状、成因及法律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转型时期,女性享有平等就业权是实现其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两性协调发展的保障。然而,近年来以女大学生就业歧视为代表的女性的就业歧视,已经演变成为我们必须面对普遍现象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尽管我国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了有关禁止性别歧视、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规定,但仍难以有效解决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面临的歧视问题,女大学生的就业率普遍下降。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重点对策为重构反就业歧视立法,具体说来,应当完善、细化现有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修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女性就业的规定,明确规定就业歧视的判断标准和就业歧视行为,完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程序或建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建立、健全生育保障法律制度,将生育成本社会化等。  相似文献   

18.
何雨  陈雯 《南都学坛》2009,29(2):113-117
作为女性中的知识精英,在完成学校教育后能否顺利地进入职业生涯是女性研究生们实现从"学生族"向职业化"劳动族"转换、由知识精英向社会职业精英转型的关键。运用SPSS分析N大学2004—2007年女性毕业研究生实际就业状况,发现女性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表现出双向歧视抑或偏好特征。稳定性与社会声望较高的职业、沿海发达城市成为女性研究生们就业时的主要选择单位与区域。在遭遇"性别歧视"的同时,女性研究生们在就业实践中表现出对公司企业的"单位歧视"与中西部城市的"地域歧视"。  相似文献   

19.
中国法律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在职女工实行就业保障,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三期”解雇女工,但对正在寻找工作的求职女性的同类保护还基本上是一个空白。我国女性就业保障法规要不要明确限制用人单位对求职女性进行婚孕调查,要不要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而拒收求职女性?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第一,用人单位排斥求职孕妇应该被界定为性别歧视;第二,用人单位应该为孕妇分担生育责任,这应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政府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甚至应该比企业责任更大;第三,保障生育妇女的立法精神要前后统一,只有具体规定“不能以怀孕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才能使我国女性就业保障的立法精神在就业入口处与就业过程中前后统一,达到男女公平就业的目标。否则,我国现有法律所宣称的对怀孕、生育和哺乳女性的就业保护就显得不够真诚,这对女性是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20.
相关就业理论表明,女性就业符合U型的劳动供给曲线。基于我国女性就业现状,运用理论模型重点分析了低碳经济转型中女性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指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低碳经济转型期女性就业率;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与家庭角色,政府主导、有效应对女性生育后的就业问题;推进家务劳动市场化,促进女性多元化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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