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8 毫秒
1.
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法理学研究中两种典型的研究进路,这两种进路在深层次上是具有相互融通的可能性的。自然法为法律的终极合法性提供了一个解释模型,而法律实证主义者则有意回避了基本规范的合法性问题,因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然导致对自然法的肯定。正是对法律终极合法性的追问使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这两种研究进路的融通变成可能。  相似文献   

2.
法律理论一词与“法理学”、“法哲学”广泛通用。法律理论历史的特点就是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理论的长期对立,在英美国家更是如此。一、法律实证主义它严格区分事实与价值,其重点在于确认和适用作为社会事实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现代性的出现构成了对整个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的颠覆性转折,法律思想领域现代性转折即体现为自然法的衰落和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其中代表性的思想家为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二战之后出现了新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的论争,但这并不能改变法律思想的现代性特征。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对法律阐释的原则是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这关乎西方法哲学传统中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无休止的论争。自然法持有"法律因正义而生"的论点,要求从道德意义理解法及"普世性"的诉求遭到了批判;而法律实证主义则认为"因命令而制定法律",将事实与道德性二元分离,试图否定最高"价值"维度来创建法律科学,则造成了陷入经验主义的危险。这两种理解均是误解马克思与法律关系的理论根源。当我们借助马克思历史科学的视角便可以看到,马克思既通过揭示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颠覆了法律实证主义的经验主义思维,又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瓦解了自然法的"抽象的形而上学",从而实现了对传统法哲学的"双重超越",建构了通达"正义的生活秩序"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5.
法律实证主义有其自身的悖论。它批判了自然法传统中法的不确定性和任意性,以自己的方式拒斥了传统的法的形而上学,并促使了法律的客观化和精确化。但是,它的理论基础和目标诉求是可疑的,并与自然法学说一样仍然分享了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种种前提,也导致了法的绝对技术理性化以及权力与法、法律与法一体化的后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治建设在吸取法律实证主义的理论成就的同时,要尽力避免其可能导致的"法哲学的安乐死"倾向。  相似文献   

6.
富勒教授虚构的“洞穴探险者案”,引出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碰撞,也引发了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争论.该文分别立足于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探讨案例背后涉及的相关法哲学、法社会学等问题,并以观察者的角度进行点评.  相似文献   

7.
自然法理论在应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挑战之前,就已经不可避免地遭遇了一场深重的内在危机,并且为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在古希腊至近代自然观衍变的视域下,通过对霍布斯思想体系中“自然”和“理性”两个核心概念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利维坦》中宗教论证部分的重新梳理,揭示了霍布斯对传统自然法理论基石的颠覆性打击,从而清晰地展现了自然法自我消解的内在理路。以此为据,进而确立了霍布斯作为法律实证主义思潮之理论先驱的地位。  相似文献   

8.
英国启蒙时代哲学家霍布斯在法律思想领域与洛克及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共同开创了理性自然法的新时代。他的法律思想除了包含自然法的因子外,也具有近代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与其坚持绝对主权的政治观点紧密相连。  相似文献   

9.
法律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与方法论特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讨论了当代西方法律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特点。在简要介绍从孔德的实证主义、新康德主义到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之后,重点分析了纯粹法学的演变、与新康德主义的直接联系及其代表人物凯尔森对法学方法论的创造性贡献,并讨论了哈特分析法学的主要方法论特色,指出法律实证主义在区别事实与价值、实在法与自然法或正义理论、法律研究对象是作为法律事实的规范以及逻辑形式分析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及其对东方社会立法和法学变革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0.
道德与法律关系是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论争的焦点问题。在批判和吸纳众多思想家理论精髓的基础之上,哈贝马斯试图重塑道德与法律关系。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重塑,归根结底是为了论证正当的法律如何才有可能这一深层次的核心问题。围绕道德与法律关系的论争,很大程度上源于对"法律是什么"的不同理解,同时在实践层面彰显出来。遵循从功能和规范层面进而深入实践层面的脉络,本文探讨和梳理哈贝马斯如何重新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审视他对法律正当性问题的解决路向,进而评价其理论优势及理论缺失之所在。  相似文献   

11.
卢曼的系统论法学既不同于单纯强调法律封闭性的传统法律实证主义,也不同于单纯强调法律开放性的自然法学或法社会学.卢曼的系统论法学也不是对"封闭/开放"二元对立的庸俗折衷,而是创造性地超越了实证主义/自然法学之间的争论,对现代社会的法律运行极具解释力.卢曼把法律描述为一个自创生系统,既强调法律系统沟通的"封闭性",也强调法律系统沟通的"开放性",法律的开放性与封闭性互为条件,形成了循环指涉的悖论关系.  相似文献   

12.
基于简单化理解,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始终饱受误解和质疑。与自然法相比,法律实证主义关注的重心发生了“位移”:前者关注的是法律“是”什么的定义问题,而后者关注的是法的实效层面的对策、策略问题。通过对“恶法非法”及与之关联的“恶法亦法”命题的分析,指出自然法学派与法律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都具有两面性,二者的差别应当在认识论、方法论的意义上理解,而不应简单理解为本体论上的对立。就此来说,法律实证主义的考虑可能更为周全、稳妥。  相似文献   

13.
传统法哲学领域中存在着两大理论类型,即自然法理论和经验法律实证主义理论。长久以来。不少人以为这两大理论非但互相排斥,更共同穷尽了法律理论的一切可能。若承认这两大传统理论类型并且认为其穷尽一切可能并排除其它理论类型,将会产生法学上二律背反问题。凯尔森通过引入法律与事实关系的命题解决了这一难题。并提出了自己的纯粹法理论。但是,凯尔森并没有论证纯粹法理论的对立面存在的可能性。通过对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的反向探讨,问题的实质将会转向道德与事实的关系上。对道德与事实关系的论述,将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问题。  相似文献   

14.
人权保障离不开法治,人权法治化势在必然。近来,国际学界出现了人权法治的政治正当化即民主实证主义的思路,人权实践中则出现人权法治国际化的倾向。我们必须看到,法治的形式品格决定了法治与人权之间存在一致性,也存在紧张关系。民主实证主义强调人权法律化的政治正当性,有可能忽略道德正当性命题;人权法治国际化因应人权的普世价值,但忽略了国家法治对于人权保障的重要意义。因此,人权法治化是必要的,但必须谨慎对待。  相似文献   

15.
富勒的新自然法学(The revival of natural law theory)继承了以往自然法学(Classical natural law theory)的传统,追求法律的道德价值,强调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但是,在研究重点和以往自然法学有着很大的不同。 以往自然法学研究的重点是一种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上的外在道德价值目标,即法的目的的道德性,追求实体正义(external morality of law)。富勒的新自然法学的研究重点则是国家制定法本身所具有的内在道德价值目标,即手段的道德性,追求程序正义(inner morality of law),并明确提出符合程序正义的八项具体法律原则或标准。 研究重点不同,其方法也就不同。富勒的研究方法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个是把法律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强调手段与目的的整体性和过程的内在健全性;另一个是在坚持追求法律道德根本目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达到法律目的的具体标准,将抽象的价值观变成非常具体和具有高度实践性的事业,强调应该与实际的结合,以及具体与抽象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法律概念与法治--兼为概念法学辩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概念法学的误解与偏见,直接模糊了我们对法律概念的认识。而在对概念法学进行辩护时,我们发现,法律概念所拥有的价值储藏及意义演进功能,竟然成为法治框架内合法性与妥当性冲突的根源。因而,法治的最根本问题,也就演变为对法律概念的解读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