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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情形,同时为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规定了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是,视同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视同工伤的认定应该确立宽严相济的认定原则,严格遵守"与工作相关"原则,并宽泛认定"与工作相关"的情形。在操作层面,应统一突发疾病视同工伤认定标准,运用用人单位是否因劳动者行为获利这一标准认定工作时间与岗位。取消48小时时间规定,减少伦理风险,并确立突发疾病的原因与工作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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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贾某,女,出生日期为1958年1月2日,于2010年5月13日在某物业公司工作时摔伤。2011年5月,贾某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认为贾某发生事故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贾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人社局不能依据职工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能否受理的条件,而是应当以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能否受理的判断标准,并据此向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人社局遂自行撤销了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重新审理。争议焦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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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实践中,对如何判断突发疾病和48小时存在较大争议,出现的相关解释也是含糊不清,导致各地司法判决不一,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对2003年4月27日颁布的《条例》进行了修订,但对该条仍没有改变,以至于困惑实务部门的这一问题仍没有解决。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条例》十五条突发疾病和48小时如何认定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期待建立更为成熟的工伤认定标准,完善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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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在郭某诉安圣态建筑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诉案中((2012)沪二中行终字第408号),上海市卢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11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郭某系安圣态公司工作人员,其于2011年7月4日出差期间不慎摔倒,后被医院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症,该所受伤害构成工伤。郭某摔倒的事实主要由证人林某、吴某的笔录予以证实。在安圣态公司诉区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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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件回放2011年3月30日,某煤矿职工钟某上午在井下挖煤作业后下班返回家中休息,当天下午感到头痛到当地诊所治疗,晚上头痛加剧送往医院检查,CT显示为颅内出血,家属将钟某从医院接回家中,4月1日晚上死亡。钟某亲属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争议焦点钟某井下挖煤作业下班后回家,在家中突发疾病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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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应当如何理解?在实务中存在哪些问题?借本期以案论法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希望能够引发对此规定的更多争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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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汪某在Z劳务公司工地外墙高空吊篮作业时摔伤。医院诊断为:脑部左侧基底节区出血;高血压病;右侧颈部皮肤擦伤。汪某于2015年6月11日向Y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递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受伤害部位为"脑后右侧颈部"。Y区人社局依法受理,并于2015年6月24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汪某颈部受到的伤害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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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许多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在工作中没有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由于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承担,双方便会围绕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执。上期“以案论法”中的案例正是这一典型现象的反映,究竟谁是用工单位成了工伤认定过程中的争议焦点。那么,工伤认定机构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是否有权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对于这一问题,在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施行以后,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观点一:工伤认定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应由工伤认定机构行使。持这种观点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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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就意味着不能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针对这一问题,市民小秦与当地人社部门有不同看法.因不服人社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小秦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认定其亡母魏女士构成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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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江西省于都县工伤认定现场会在某矿山举行,县工伤认定小组各成员,矿山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参加会议。这是于都县人社局为"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工伤保险、保障工伤基金安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该县将近期事故频发或事故率高的用人单位作为工伤认定会议现场,通过查看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经过等工伤认定过程,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工伤预防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对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