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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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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行政复议机关对待原行政行为的态度,可以将复议决定分为肯定型决定、否定型决定以及消极不作为决定.不同类型的复议决定使得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各不相同,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不同复议决定类型的范围及适格被告的认定规则均做了修改.然而,部分复议决定游离于诉讼法之外、同类决定功能相互重合、非同类决定之间界限模糊的困境给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造成了很大障碍.有必要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出发,对纷繁复杂的行政复议决定进行合并同类项、厘定界分标准的类型化研究.  相似文献   

2.
新《行政诉讼法》在立法目的、受案范围、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审理判决制度和执行制度等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行政诉讼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要做的核心工作是准确领会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内容,推动新法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3.
环境行政裁决是解决环境民事争议的重要制度,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裁决诉讼不合理的规定是导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放弃行政裁决权的主要原因。应当借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时机重构环境行政裁决诉讼制度,以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解决环境民事争议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抑或行政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均提出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立法建议,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抑或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大部分是相同的,因为公益诉讼保护的利益是公共利益,但有的案件的固有属性是"民事",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属于"行政"的范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实施民事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程序构建方面有较多相似之处,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程序,二者在行政前置程序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两个方面有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5.
台海两岸行政复议制度功能解析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陆行政复议制度自1990年确立以来,成为行政救济的主要渠道,但行政复议制度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自我纠错、及时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同样性质的台湾地区诉愿制度在对行政机关自我省察、诉愿人权利保障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及时疏解了行政纠纷、有效保护了民众权利。大陆行政复议法与台湾地区相关规定相比较而言,缺少更为便捷、畅通、中立的自我纠错途径,在复议申请人权利救济方面还有待作出更具操作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法》自制定之日起,其修改问题就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学者们在思考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时大多疏漏了从制度理性的角度去考量,这个疏漏对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而言是非常致命的。我们认为,行政诉讼法修改中制度理性的考量应围绕下列方面展开:行政诉讼中正当程序精神的体现、确立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地位、衔接行政诉讼的制度基础、处置行政诉讼的制度元素。  相似文献   

7.
为制约二审法院以一审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由任意将案件发回重审,有必要明确何为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解释,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分为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与普通参加诉讼第三人。把握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判断标准可借助类型化分析的方法,将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区分为原告型与被告型。原告型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判断标准为保护规范理论,被告型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原则上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但是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二者均不能转化为第三人,只能以共同被告身份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8.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本文针对行政诉讼法中确立的特有诉讼原则作了较全面的论述。这些原则是:(1)复议前置原则;(2)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员主要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有限变更原则;(6)适用民事诉讼法原则。在论证方法上,采用逐条分解、中外对比和归纳的方法,对每一原则创制过程和法律依据作了详尽介绍,并强调这些原则完全是为实施行政诉讼法服务,它的内容将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客观上一定会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9.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通过增加肯定式列举内容、撤销判决、对行政行为概念的解释、增加判决类型和规章确定的行政主体等方式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遗憾的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的低级错误仍然存在,部分内容是对原有法律制度的重复,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意义,内部行政行为依然游离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行政合同原本就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事项,行政事实行为,准行政行为仍未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样的修改不能达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目的,不能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使行政诉讼法在其他方面的修改意义不大。有必要通过修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定方式、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行政法院、缩小否定式列举范围和明确判例法等方式来完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0.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执行难"等问题积极地做了回应。但该法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所作的改进,相较于理论界近十年的探索来说,明显有些保守和踟蹰。受困于现行的政治体制、合法性依据的匮乏和相应配套制度未及时跟进等因素,新《行政诉讼法》在解决"三难问题"上略显踟蹰,制度设置上也乏善可陈。欲真正实现行政审判独立,真正解决"执行难",行政法院的设立势在必行。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分步骤、有计划地建立起从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专门行政审判组织是可行之举。  相似文献   

11.
一、行政复议的意义 行政争议和纠纷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经过诉讼后解决,是我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手段。但是,仅靠法院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争议纠纷。事实上,我国通过法院审判解决的行政争议纠纷,只是所有行政争议纠纷数目中的少数,大量的具体而复杂的行政争议纠纷是由行政机关自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这种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而向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请求复议,由上级机关审查处理的法律制度,称为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对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发挥重实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复议法制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有必要加以论述。本文重点阐述行政复议所必须确立的制度和便民原则。一、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一由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复议的规定,使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增加,为了与行政诉讼法相衔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先行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引年1月1日起实施,94年10月9日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对条例作了修改。条例的实施对监督和…  相似文献   

13.
《南都学坛》2021,(1):75-84
新法优于旧法,是《立法法》规定的法律冲突解决规则,法的清理也是解决法律规范之间不一致的重要方式。抽象的冲突解决规则缺乏权威具体的解释,"包裹立法"式法的清理批量更新旧法,给理解和适用冲突规则带来了困扰,司法审判中已出现冲突规则理解不一致的现象。理解"新法优于旧法"规则的难点,在于对"同一机关""制定""规定""新法""旧法"等要素的规范含义认识不清。法的清理、修改对"新法"的认定产生不同影响,具体表现为"部分新法说"与"全部新法说"之分。"部分新法说"认为只有经过清理修改的条款是"新法",其他条款仍为"旧法",这一理解更符合法治原则,为司法机关明确裁判适用的法律条款提供规范指引,也给立法机制和立法技术提出了更多要求。  相似文献   

14.
税务实践中,税务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争议不可避免.一旦发生争议,按传统税法理论只能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需求救济.税务契约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观念深入的今天成为解决税务争议的可能方式.适用得当,不仅能规避复议和诉讼固有不足,还能提高税务行政效率.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法》修改应特别注重贯彻"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应当旗帜鲜明地将"保障公民权益"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根本目的。为此,现行《行政诉讼法》中与这一目的不相符的规定和制度都应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例如要大幅扩大受案范围、进一步放宽原告资格、适度增加诉讼种类、采取更为灵活的判决方式、适当提高诉讼管辖的级别、简化诉讼程序、采取更为严厉的裁判执行措施等。  相似文献   

16.
在传统权力制约理论无法满足制度和实践需要的情况下,法权制约理论作为一种更为全面和完善的权力(利)制约理论应运而生.在法权制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下,行政复议的内部结构存在三种法权制约关系,分别是复议申请人权利对复议机关上级行政权力的外部直接制约关系、复议申请人对被申请复议机关下级行政权力的外部问接制约关系以及复议机关上级行政权力对被申请复议机关下级行政权力的内部直接制约关系,其中对行政复议的性质起决定和主导作用的是上级行政权力对下级行政权力的内部层级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的实质表现就是一种行政性质的监督.因此,在法权制约理论视野下行政复议在本质上具有行政监督的属性,是一种带有一定监督性的行政行为,体现的是行政权力的实施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确立了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当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救济制度中所确立的一项原则,他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过程中,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或者要求其他行政主体作出对复议申请人较原具体行政行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既不能加重对复议申请人的处罚或者科以更多的义务,也不能减损行政复议申请人既得利益或者权利。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原则,将对我国行政复议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解决争议是诉讼制度的根本,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突出背景下,行政争议的持续扩大,突显了行政违法问题的严重性。然而,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低能、缺位现状,使人不得不思考问题出在哪里,解决机制又当如何?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时,应从受案范围的扩大与诉讼类型制度的构建来提升行政诉讼的制度功能,构建动态、完整的司法程序,发挥司法审查的潜在功能,以此才能整体性地增强并整合行政救济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围绕《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对于《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与会代表集中讨论了行政强制执行模式、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具体审查、代履行、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等问题。会议还主要讨论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等《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的重大问题。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强制执行、公共利益的界定、补偿机制的完善等问题也是会议的热点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现行行政诉讼的弊端和滞后,大幅度、全方位改革行政诉讼制度势在必行。对我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必须强调对当事人权益的救济和保障,体现程序正当性和可操作性,从中国实际出发与借鉴国外经验相结合,改革审判体制,扩大受案范围,放宽原告资格,简化被告认定,完善行政诉讼程序,积极保障判决执行,从而达到排除干扰、实现审判独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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