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刑法解释的界限介于被允许的扩张解释和被禁止的类推解释之间,换而言之,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标准就是刑法解释界限的设定标准.从问题类型划分的角度来说,这个设定标准属于刑法问题中的价值判断问题,对此应该通过协调刑法的安定性与刑法处罚的必要性这两个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来解决,换而言之,就是要在刑法解释的明确性与妥当性之间实现均衡. 相似文献
2.
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分是刑法上一个长久的难题。这可能导致对类推禁止的怀疑。晚近以来,我国刑法学界逐渐出现了这种声音。如果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分不具有可能性,那么可能得出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实质上是同一事物,会否定类推解释禁止,而这会严重削弱罪刑法定原则的根基,造成刑罚力的过分干涉,压缩国民的自由空间。因而本文出于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目的,尝试论证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界分的可能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两者的界分标准。 相似文献
3.
司法实务界对刑法解释迷局的热切关注,缘于在具体案件的司法判断中,刑法解释的适用导致案件的判断结论可能迥然不同。该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建构一套不受限于经验的、概念式的固化约束,可以适用于司法思维的判断方法。司法实务界应理性看待刑法解释的方法论定位,找寻吻合法律精神的法律"明文",重视司法人员的规训与交流。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定主义及其当代命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是物权法定主义之要义.但是,物权法定主义过于僵化,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故对物权法定主义应采取缓和态度.物权法定主义之"法"应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依习惯创设物权;物权法定的内容仅包括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禁止类推适用. 相似文献
5.
徐岱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6)
刑法的立法解释作为刑法解释的一个分支,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的标签,是指最高立法机关对法律条文和法律事实所作的有权解释。在运作过程中,需要对其从三个方面加以梳理和细化:一是巩固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法理基础;二是弘扬刑法的立法解释的合目的性原则;三是界定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扩张解释方法。由此,以期达刑法恰如其分的适用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王景亮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2):77-79
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预交罚金"问题,认为其仅是一种变通的刑罚执行方式,"预交罚金"的性质实际上是罚金刑执行的保证金,与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根据罪刑法定这一刑法基本原则,此种变通不能突破现有的刑法框架,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能也不应拒绝作为罚金刑法律依据的刑法第52条、第53条等条款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8.
刑法的适用主要是通过刑法解释实现的。在司法中心立场下,刑法解释的主体为法院和法官,作为直接与个案接触的法官,其解释活动无法做到价值无涉,其"先见"势必会参与到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与法律判断中。因此,要使法官在刑法解释限度要求内做出合法的司法判决,就必须树立解释者对法律文本的尊重,并对其价值取向进行合理的引导与规制。 相似文献
9.
以忠诚义务说为理论基础的无限制的属人主义,缺乏合理性与可行性,属人主义应与保护主义相结合,当中国公民在外国的行为,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法益时,即使行为地的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中国公民在外国的行为,并未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公民法益时,如果行为地的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就应当类推适用刑法第8条的但书规定,不适用我国刑法,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法律行为的类型化,绝非只应局限于对单一法律行为的分门别类.分门别类本身不是目的,法律行为的分类只是其类型化的第一步;第二步是法律行为的模型化——即归纳、抽象和提炼出特定类型的法律行为的行为模式,而法律行为的模型化之内在之理源自于法律行为的法定性,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尤其是行为模式决定着一般社会之行为人的行为何以成为法律行为;第三步是法律行为模式的类推化——类型化的终点就是类推,类型化的思维就是类推思维.司法过程中必须以规定的条件严格衡量那些被抽象概念所规范的对象.凡是诞生于类型化思维的法律规定,必须强调适用过程中反复将法律与个案对应,权衡和区别个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征和没有被法律所描述的特征,进而找到适合个案裁判的细则或理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