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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害人或第三人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轻经营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动物致害责任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动物致害责任是典型的对物的替代责任。饲养的动物指一切为人实际控制的动物。动物基于本身的危险性,以独立的动作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应承担责任,不问其主观过错。混合过错下,所有人、管理人、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而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故意以及受害人的承诺是责任主体据以援引的当然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3.
网约车平台与传统平台相比,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乘客之间法律关系更加紧密,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之间、平台公司与乘客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各类型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人为乘客时,平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受害人为第三人时,若责任在网约私家车一方,平台公司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责任在乘客一方,平台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当受害人为驾驶员时,平台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或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相似文献   

4.
随着董事会中心地位的确立以及董事权力的扩张,必然要求强化董事的义务、责任。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应规定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即公司和董事共同地和连带地对公司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有利于防止董事权力的滥用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其中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分为董事法定责任和侵权行为责任,这有利于明确董事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切实保护第三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5.
受害人同意是侵权法上的重要抗辩事由之一,具有使侵害人实施加害行为而不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法律效力.受害人同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受害人同意法律效力的基础有正当理由说、权利抛弃说、受害人过错说.受害人同意是一种正当的抗辩事由,而非免责事由,其基础应当考虑行为自由、权利滥用、利益量衡、法律价值趋向等方面.  相似文献   

6.
文章认为经营者应防止其提供的商品、服务本身致人损害;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产品责任;产品缺陷的标准应予细化.经营者应防止其经营环境设施致人损害;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营者应防止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被第三人侵害;经营者未采取合理的防止、制止第三人侵害的安全措施的,应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对社区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绿化”,但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的侵权责任制度仍有完善空间。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并致损害发生时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的环境管理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为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得以顺利进行的机会,对损害发生有间接原因力。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与第三人侵权行为发生竞合,构成竞合侵权行为。第三人应对受害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不能承担侵权责任时,物业公司应在其能够预防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法》第71条专门规定了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该条在归责原则方面采取了统一模式,只要民用航空器造成损害,无论受害人是乘客还是地面第三人,都承担危险责任。与此相应,其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民用航空器运营危险的实现、受害人的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的主体是其经营者,免责事由限于受害人故意和特定类型的不可抗力。此外,此种责任实行赔偿限额制度。  相似文献   

9.
随着现代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对受害人的价值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责任保险已经越来越普遍,人们对责任保险的依赖程度也逐渐提高。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不再以被保险人实际向受害人给付赔偿金为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受害人对责任保险人的直接请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制度,该权利即为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0.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明知他人享有债权,采取引诱、胁迫甚至伤害债务人、故意毁坏债务履行标的等方式阻止债务人履行债务并造成债权人损害.第三人能否在侵害债权,学说及司法实践上存在争议.认定第三人侵害债权要从当事人资格、主观方面、侵害对象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考虑,类型化的分析同样有助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认定.责任承担上主要以损害赔偿为主,兼顾其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除一般侵权免责事由外,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以及职责上的需要得为第三人侵权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11.
由于博客自身的独特魅力以及它所寄生的母体--互联网的大众传播性.在不长的时间里博客得以蓬勃发展起来.记者博客的出现与发展是博客创造的传播奇迹之一.记者博客融合了博客与传统媒体的优点,具有三大传播优势:拓展记者获取新闻信息的渠道;通过互动,将信息的"叠加"效应和媒体的"放大"效应有效地结合;与媒体联动,提高和放大新闻的传播效应.记者博客欲承担传统媒体延伸的责任并得以良性发展,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记者应将开设博客看作是本职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确保博客新闻内容的真实性;三是力求与读者有效互动,努力凸显其个性.  相似文献   

12.
宋才发 《南都学坛》2001,21(4):76-79
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是指因从事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必须依法认定各种具体的致害行为,明确高度危险作业致害惩处的构成要件,依法给受害人予以经济赔偿。  相似文献   

13.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认为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关于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学界存在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控制股东对债权人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损害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民用航空器侵权责任属于高度危险责任范畴,民用航空器经营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责任。然而,对于经营人之外有过失的第三人能否作为责任主体,以及受害人能否向此类第三人直接求偿并未在该法中得到明确,进而造成了民用航空器侵权责任主体的相对性。这种相对性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受害者,是风险与收益平衡的选择以及经济责任的体现,但是这种相对性不利于侵权责任法体系的完整,对于受害人以及航空器经营人的保护并不周延。基于利益平衡以及明辨是非的标准有必要突破这种责任主体的相对性,将具有过失的第三人作为责任主体,并赋予受害人向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5.
有关第三人过错所致海洋环境损害的责任承担,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了三种模式,不同模式所体现的归责原则有所不同,体现严格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法》第68条的规定是最佳模式选择。为保护海洋污染受害人的利益,《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1款在被修改之前,可参照美国立法和判例作严格解释。  相似文献   

16.
2011年颁布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对旅游领域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做出新的强制性性规定,新规的出台对于保护旅游事故受害人利益、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发生将发挥重要作用。但作为承载着法律正义价值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其在立法及实务中仍存在着保险人承担保险给付性质界定不明、承保责任范围不严谨、除外责任条款欠缺、受害人利益保护不充分等问题。本文试图从扩展旅行社责任保险承保范围,规范旅行社责任保险除外责任条款,强化受害第三人保护机制方面探索解决对策,以期对我国旅行社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进一部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雇佣关系作为一种合同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而受雇人在执行受托事务中,难免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如何确定雇主和受雇人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本文从法律理论上进行了探讨。认为雇佣人作为雇佣关系的受益人、对受雇人执行职务中因侵权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并对司法实务中,处理雇佣人民事责任纠纷中涉及借用他人雇佣的受雇人执行职务、共同雇佣以及雇佣人的诉讼地位等几个问题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18.
受雇人因雇佣活动对他人造成损害,应由雇佣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我国,是一个新的法律原则及法律课题。这一新型侵权责任的立法有其特定的宗旨及理论依据;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如受雇人应否负连带责任;雇佣人在对第三人负责之后,对受雇人的追偿权;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等也据此可以解答。  相似文献   

19.
规定无过错责任应当着重解决限额赔偿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中,责任人有无过错,于确定赔偿责任上应当有所区别,例如无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限额赔偿责任,有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国法规、规章中有了关于限额赔偿的规定,但与无过错责任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中,受害人能够证明责任人有过错的,应当适用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能证明或者未证明责任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限额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三鹿奶粉事件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提出了严峻挑战,但由于目前立法中的法人替代责任的规定,追究董事在行使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是比较困难的。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应对自己职务行为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在公司破产时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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