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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从哲学理论上讲,客体就是行为作用或指向的对象,而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社会关系不过是为法律所刻意确认并加以调整,由一定的法律行为所引起的产物,这种社会关系本身不可能被行为所直接指向而成为行为客体。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刑法上的客体被仅仅局限为犯罪的客体,而在几乎所有现行刑法学教科书中,均把犯罪客体说成是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这一违反哲学原理和法学原理的犯罪客体概念,本身包含着逻辑错误和定性错误。犯罪客体就是被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指向的人或物。  相似文献   

2.
校园刑事案件的法律关系与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校园刑事案件近年来频发且有蔓延之势,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校园刑事案件具有特殊性,其法律关系是教育刑事法律关系。其中,主体为国家与实施犯罪行为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国家依法行使刑罚权与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对国家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教育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校园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人的学生、教师等的生命、自由、财产和资格。鉴于教育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在校园刑事案件法律救济方面应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扩大非监禁刑的司法适用;适用辩诉交易制度解决未成年学生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3.
“主、客二分”范式中的传统法律关系可以采“主体、行为二要素说”。“主客一体”范式中的生态法律关系既注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注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生态关系,可采“生态三要素说”,即主体、客体(物)、行为。传统法律关系是在法的调整起因和机制层面上思考问题的结果。生态法律关系是在法的调整作用和功能层面上思考问题的结果。由于思考问题的层面不同,两者并不矛盾。生态法律关系是传统法律关系的发展和补充,两者可以和谐共存。  相似文献   

4.
大学生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具有特殊性,有别于其他法律关系。大学生保险法律关系受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规范调整,其法律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探明大学生保险法律关系本体问题,理清大学生保险法律关系类型和责任形式,对于依法保护大学生保险利益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5.
关于身份权的客体,向有争议。有身份说,精神利益说,法定无形利益说,身份利益说,对方当事人说等等。本文认为,身份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包括人身、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相似文献   

6.
国内学者受传统法学理论影响,一般不将人身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但是,随着行政法律实务的开展和传统法学理论在主客体关系问题认识上的突破,带来了对行政法律关系中主客体问题的新的认识与理解。本文试通过对法律关系主客体及行政法律关系的认识,分析人身能够成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  相似文献   

7.
传统刑法理论关于犯罪客体的解释有失严谨与科学,并且未能将犯罪客体与犯罪客体要件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予以严格区分,以致得出“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要件”这一明显有悖逻辑的错误命题;同时,传统刑法理论对犯罪客体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定位也明显失当。犯罪客体与犯罪客体要件不容混淆。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破坏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不是犯罪成立以前就存在的一种事实情况,不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能。而犯罪客体要件则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危害行为所破坏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是犯罪成立以前的客观表现之一,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能,属于犯罪客体要件的范畴  相似文献   

8.
我国学者关于法律关系客体的论述,多有值得商榷之处。作者认为,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只限于行为,而且这种行为限于程序性行为。这种行为同实体法中的行为在法律根据、实际内容、主体范围、表现方式、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意义等方面,均有区别。这种区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立法、司法实践中,均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保护的灰色地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网络上的知识产权保护 ,阐明法律调整的基本设想 ,并对国内外学者关于机器人及其智力成果能否成为知识产权的法律主体、客体问题提出若干观点与商榷意见。  相似文献   

10.
环境法律关系客体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确法律关系及其客体对于构建坚实的法学基础是非常重要的。环境法学界的学者普遍认为,环境是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通过对法律关系概念的溯源,以及法律关系客体的变迁,我们发现将环境作为环境法律关系客体不足以反映环境法的真正使命。生态利益才应该是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生态利益涵盖了人与自然的共有特征,反映了环境的本质特性,避免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窠臼。因此,环境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生态利益才应该是其客体。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假冒盗版侵权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市场经济秩序被严重扰乱、对外贸易受阻的严峻形势下,作为重要的刑事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担负着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之责。但因知识产权刑事立法以及公安自身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难获实效。公安机关必须积极研究破解之策。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法和行政法规或措施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措施,但刑法的保护作用不应被忽视。刑法通过知识产权罪刑规范和附属刑法规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护。该文认为应完善我国刑法中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刑规范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刑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我国知识产权刑法规范体系进行了大幅修改,不仅加强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规范供给,而且彰显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从具体内容来看,《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知识产权刑法的修改,主要表现为通过增设新罪和拓展旧罪的方式扩大知识产权刑法的规制范围,通过调高法定刑的配置加重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透过知识产权刑法规范可以发现,此次修法充分体现了全面保护知识产权、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和法秩序相统一的最新立法理念,这些立法理念对知识产权刑法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正式施行,应当对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进行系统解释,以便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能够在司法层面得以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14.
用法益取代权利和社会关系,将犯罪界定为侵害法益而不是侵害权利或社会关系的行为,并非简单的词语的变换和更替,而是涉及到对犯罪本质认识的根本进步.法益的提出将价值的评判引入定罪的层面,使得犯罪的范畴不再仅仅局限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害,而是扩展到对社会和公众侵害的范畴.这也为当环境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威胁人类生存根本利益的严重问题,而其他法律又不足以规制和保护时,我们将生态作为一种法益列入刑法的保护对象,将严重侵害或威胁生态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提供了最大的空间.作为一种新型法益,生态法益的提出引发了我们对犯罪本质的重新思考.随着这种法益的受重视程度以及受到或可能受到的侵害或威胁的严重程度,刑法必然作出相应的回应.  相似文献   

15.
传统刑法法益由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组成,并且刑法以保护国家法益为其最重要的任务。在这种法益结构影响下,人们往往将刑法的法律特性归结为刑法是公法,虽然有学者很早就提出了刑法是保障法的论断,但至今仍未超出刑法是公法的羁绊,这与刑法的发展趋势是不相符合的。在刑事法治视域中,刑法法益除了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之外,还应当包括生态法益,而且其中个人法益具有优先性,社会法益和生态法益具有基础性,国家法益具有保障性。在这种刑法法益结构的影响下,刑法的法律特性应当归结为刑法只能是保障法,这一论断,不仅表明了刑法的法律特性,还意味着对刑法法律品格的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16.
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立法的漏洞在所难免,实现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不能坐等刑事立法的完善。依托现有立法资源,加强刑法解释工作,才是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最现实途径。但并非所有的科研不端行为都能经由刑法解释的办法得以规制,因此,对那些不能经由刑法解释工作予以规制的科研不端行为应适时弥补立法漏洞,严密刑事法网。科学共同体不能成为刑事司法的"特区",实现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当下最为重要的是坚持刑法基本原则,做到平等适用刑法。  相似文献   

17.
犯罪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关系是考察刑事诉讼主体问题的真正法理基础。国家与被告人作为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不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故不是刑事诉讼当事人 ,只是发动、支持公法性诉讼的公民追诉人。审判权与公诉权的分立 ,本质上是国家将自身作为自己的对象 ,并在自己(裁判者 )与作为对象的自身 (当事人 )之间建立绝对区分 ,体现了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的自我反思节制。其他刑事诉讼主体均不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按照意志关系或者是国家的代表、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代理人或帮助人 ,或者是不从属于任何一方的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18.
犯罪的完成是以刑法保护客体即刑法法益为考察基点,在法定意义上的价值评判,是立法者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从自然角度观察的行为过程的完成,因而犯罪已经既遂但行为尚未终了、或虽行为终了但行为人还要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便成为通常的情况。此时,刑法规范当然得发挥其对法益的动态保护机能,使受侵害之法益尽早脱离行为人之掌控或避免它种法益受到侵害或威胁,由此便凸显运用刑法理论对纷繁复杂的事后行为给予恰当的刑法评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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