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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全球性金融危机不仅引发了主要国家对其金融监管模式和监管水平的深度考验,同时也使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目标。鉴于各国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存在较大差别,国际上也尚无对金融消费者统一定义,我国进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应当在厘清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路径。  相似文献   

2.
数月来随着各种"宝宝"的兴起,互联网金融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寻常百姓的生活中,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越发重要,然而我国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却依旧匮乏。我国关于"金融消费者"的界定并未明确,并且相关法律规定也散见在部门法规及部门规章之间。本文首先将界定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概念,然后通过对我国现有法律保护的不足入手,提出合理的建议或者意见。  相似文献   

3.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人们开始更多的关注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金融审慎监管分为宏观和微观两部分,微观审慎监管的终极目标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为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界定金融消费者的含义,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理论界与实务部门普遍认识到对金融领域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的重要性,但鲜有人论及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存在的必要性。对金融领域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是确立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最大动因。不过,通过对现有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法律及金融领域的法律的整合、修改,即可达到保护金融领域消费者的目的,因而无须设立金融消费者概念。事实上,因金融消费者存在内涵上的局限性,并不利于对金融领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金融机构的交易相对人的统一保护。因此,应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确立为一种法律理念,而无须为此专设一个概念。  相似文献   

5.
在后危机时代背景下,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议题多次被各国政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一直被忽视,法律法规不完善已经无法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对中美两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认知当前我国在此方面的不足,并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本土资源,设计出一个全方位、高效率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在后危机时代金融市场中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从而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  相似文献   

6.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法律依据不足,金融监管不完善,信息不对称严重,金融消费者素养较低以及纠纷解决不畅等,导致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频发,金融投诉数量总体先升后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涉及多方面,金融消费者维权比例较低。金融消费者的监管保护、自律保护、自我保护、市场保护、法律保护等方面均有不足。为提升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应该健全金融消费者机构监管制度,强化金融消费者市场保护力度,弥补金融消费者司法保护缺陷,提高自律组织保护水平,金融消费者自身也应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7.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美国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彻底改革,最核心的变化是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加强金融监管的出发点,并专门设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本文对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设立的背景、具体职能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的现状,对如何构建我国统一的金融投资者保护机构进行了探讨,以便为我国政府构建相关监管机构时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8.
“一行三会”先后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文章以此为切入点,借鉴发达国家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的经验,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展开论述,认为我国一是在立法中引入金融消费者概念,并明确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列入监管目标;二是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制度建设,以协调“一行三会”的监管行为;三是设一专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争议解决机构,并引入ADRs。  相似文献   

9.
随着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金融产品日趋专业化和复杂化,在给消费者带来巨额回报的同时,也产生了极大的风险,消费者往往因为金融机构的不当销售行为或复杂的金融产品蒙受经济损失。冷静期作为一种保护规则,可以有效防止金融机构的不当销售行为,避免金融消费者的非理性行为,在各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中都得到了运用。通过资料的搜集和比较,对冷静期权利的性质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就冷静期的具体适用问题,如适用范围、适用期间的计算等,加以进一步的论述,试图借此为冷静期在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适用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金融产品凭借互联网的助力迅速推广,但是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问题也更加严峻。通过对国内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我国金融消费者信息秘密与安全权存在立法不完善、自我约束不彻底、监管不到位、司法救济不全面等缺陷。文章旨在对国内外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进而初步提出对我国金融消费者信息秘密与安全权的保护体系。首先,我国应该对个人金融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制定专项的法律;其次,金融机构应当对保密措施进度公开,以便社会的监督;再者,成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以及行业协会对金融机构信息安保工作进行监督;最后,在诉讼中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缩小争议双方的实力差距,以及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对大范围的信息泄露案件进行统一保护。  相似文献   

11.
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建立现代商业保险制度的标志之一,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从法律的视角观察,健全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已成为后金融危机时代欧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取向,也是我国保险消费者保护的着力点。金融危机之后,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确立倾斜性保护法制理念,改善维权法制环境,保障依法自主维权;需要改革现行的监管体系,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实现监管功能转型,强化对消费者的依法保护。  相似文献   

12.
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最根本原因是金融交易中的金融机构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通常容易被忽视的是当金融消费者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及过度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通过运用经济学当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对金融交易中产生的双重道德风险进行分析,更好地防范双重道德风险的产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愈发紧密,金融市场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不可逆转,且呈现高度融合与加速发展的态势。当前,数字化转型下的金融市场风险逐渐显现:企业金融化普惠表象蕴藏高杠杆与高泡沫,数字技术发展构成的天然技术鸿沟加剧对金融消费者的金融排斥,大数据应用于金融领域威胁金融数据安全。我国在数字金融时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式构建中,应通过厘清监管理念、激发市场活力,健全监管体系、增加监管专业性,打破金融壁垒、缩小信息鸿沟等措施,回应数字金融背景下金融消费者保护面临的新型风险,适应金融市场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  相似文献   

14.
金融消费者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金融领域的体现,是金融消费者的重要权利之一。然而,由于金融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使得其隐私权常常受到侵害,因此,法律有必要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当前,中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通过立法确立金融消费者隐私权,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隐私权所负有的各种保护义务;加强政府在保护金融消费者隐私权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完善金融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消费者联盟等国际组织都开始拟定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示范规则,美、英等国及欧盟、中国台湾地区已经启动并实施了大范围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与立法改革。展望未来,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独立性、统一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国际性不断增强,已成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三大重点领域之一,有从传统审慎监管机构中逐渐分离趋势,并可望成为评估一国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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