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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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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为了厘清这个问题,从无权处分的相关概念界定出发,对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进行比较分析,着重剖析中国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析。当下,将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规定为有效,适应了中国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的物权变动模式,达成了对财产“静的安全”和“动的安全”保护的统一。但是问题依旧存在,最典型的如给恶意第三人取得无权处分标的物创造了可能、善意取得制度有被架空之嫌,因此可以考虑在未来引入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探寻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的解决之法。  相似文献   

2.
学界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有效力待定说、无效说、有效说等诸多学说。作为通说的效力待定说认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一种介于有效和无效之间的模糊状态,这种认识违反了法律的确定性原则。对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原因较多,其中就有切入角度的不同。笔者更倾向于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考察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从无权处分合同当事人角度并区分无权处分合同最终结局的不同情形进行分析,无权处分合同实属有效合同。基于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衡量,无权处分合同也宜认定为有效合同  相似文献   

3.
论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可撤销合同的基本问题。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后变为无效合同,在撤销权存续期间届满未被撤销时则变为有效合同,而在撤销权存续期间内又未被撤销时则为效力未定合同,但此时应给予效力推定,且宜作有效推定。  相似文献   

4.
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我国学者众说纷纭,其主要观点为效力待定说、无效说和有效说这三种。笔者认为这些学说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武断的地方,有待进一步商榷。笔者通过对已有的三种主要学说进行较为详细的评析之后,认为从无权处分人和相对人的主观方面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进行再思考,可以得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可能为无效、可撤销或有效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无处分权人和相对人是无权处分合同的基本当事人,但由于处分财产属于权利人,因此权利人在无权处分合同中的地位还需进一步明确,笔者结合《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并区分无权处分合同最终结局的不同情形来分析无权处分合同的当事人。由于权利人与所处分财产的权属关系,如果权利人追认无权处分合同,那么结合笔者的"新并存债务承担"理论,应当允许权利人作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浮动当事人。  相似文献   

6.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与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采取何种形式、登记与否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出卖依法自建的房屋,即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也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应属无权处分,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目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情况下,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的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7.
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是效力未定合同的一种形态 ,其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追认 ,或出卖人签订合同之后是否取得财产的处分权。具备上述任一条件 ,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就从效力未定状态归于有效。在实践中 ,应特别注意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与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缔结的合同之间的关系 ,以及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事实上,无权处分的效力是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即在权利人追认和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两种状态下当然发生权利变动;在权利人不予追认和无权处分人不能取得处分权两种状态下,不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无权处分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存在一种例外,即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取得所有权;在处分行为被追认或者权利被补正前,权利变动的结果和合同的效力都是待定的状态,不能断定是否确定有效。  相似文献   

9.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处分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对标的物实施处分行为,其涉及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权利人与第三人、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间的法律关系.当无权处分行为被追认后,在探讨权利人与第三人间的关系时,必须先明确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间的关系问题,通过隐名代理制度的适用,可以较好地维护第三人的权益.当无权处分行为未被追认时,债权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此时,合同相对人善意,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合同相对人恶意,无权处分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10.
从合同法理论上对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关系进行探讨,分析了合同成立的几种情形及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着重研讨处于合同成立到合同效力未确定状况的三种类型的合同.即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享有变更或者撤销权的合同、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和具体情形,在这一部分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认定,学界素有争论。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各国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但总的趋势是承认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确定了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我们应在此模式下合理区分无权处分合同与无权处分的物权变动效果,承认合同的债权效力,待定物权效力,以更好的指导实践,完善理论。  相似文献   

12.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比较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是从世界各国的立法规定来看,还是从理论自身完善的需要来看,无权处分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其有效性并不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或出卖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承认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对于维护交易秩序、保护第三人利益具有积极意义,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世界各国立法的大趋势。  相似文献   

13.
研究善意取得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可以解决《物权法》第106条与《合同法》第51条法律适用的理论困惑和冲突。善意取得制度不应该遵循《物权法》中规定的一般物权变动模式(即我国所采原则上债权形式主义),因为善意取得制度本身之设立就在于以牺牲财产的静的安全来维护交易财产的动的安全。只要适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善意取得之转让合同的法律属性就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   

14.
合同盖章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确定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书上加盖印章的行为。合同盖章与否不仅影响合同成立,也将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盖上自然人名章或法人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盖章的主体不同合同盖章的效力也有所不同,合同盖章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效力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5.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从立法的角度对合同的效力做了一般性的探讨,对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概念进行了比较,阐明了合同的批准、登记对合同中效力所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未经授权即以他人所有之物为标的,以其自身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并依合同实施了能导致物权设立,转移或消灭的行为。无权处分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生效,就算出卖人欠缺处分权,买受人明知无权处分之事实,均不影响合同之效力。处分权是导致权利变动的核心要件,出卖人欠缺处分权,即使合同有效,也履行了相应的公示行为(动产交付或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也不能导致物权的变动,但善意取得除外。  相似文献   

17.
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但由于人们对这两种合同认识不清,而不能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比较分析,以期加深人们对这两种合同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房屋联建合同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而司法实践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常常无所适从。从房屋联建合同的义务和内容入手,正确分析房屋联建合同的性质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前提。以此为基础,分析、评价可能影响房屋联建合同效力的相关因素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关键。同时,将名为房屋联建合同的合同与真正的房屋联建合同进行区分可以真正清晰、正确地认识影响房屋联建合同效力的因素,从而正确处理房屋联建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19.
我国过去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将合同未成立和无效均当作无效合同处理.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增设了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效力的条款,完善了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制度,但对某些情况究竟属于未成立、不生效还是无效,存在不同理解,以致归责不当.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探讨合同成立与未成立、有效与无效的要件,以期促进理论的发展和司法的公平.  相似文献   

20.
合同形式与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历来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就不甚明了.法律规定的模糊阻碍了司法实践的统一运作.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对各国法律的比较研究,尤其是通过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此问题的相关立法规定、学理的梳理,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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