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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本文在对假冒他人专利罪进行实然解读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立法的不足,并着重论述专利侵权行为、冒充专利行为以及故意销售专利侵权品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专利犯罪的罪名体系与刑罚体系进行反思,提出应设置虚假专利标记罪、侵犯专利权罪与故意销售专利侵权品罪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假冒专利罪在刑法中的具体规定、所属类罪以及立法背景的分析,该罪的刑法条文的目的主要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也兼而保护权利人的个人利益。据此,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客体要件是复杂客体要件:其主要客体是专利标记管理制度,其次要客体是专利标记权。  相似文献   

3.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行为为假冒专利行为.本文分别对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和伪造变造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两种假冒行为在实践中的各种表现形式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我国现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了评析,对我国假冒专利的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查处假冒专利犯罪活动需要经历前置性行政执法与后续性刑事司法制裁的衔接过程。实践中,专利执法机关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限制了刑事司法机制在专利权保护中的功用。从多个维度来规制专利执法以罚代刑并寻求衔接机制的建构,应以强化对以罚代刑行为追究职务犯罪的刑事责任为前提,并在假冒专利罪构成要件中引入行政前置模式。从长远来看,应通过调整我国假冒专利罪的定罪模式逐步推进入罪标准的低门槛甚至是零门槛化,以改良犯罪治理中的权力配置模式来限缩专利权保护中的行政执法权。  相似文献   

5.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所涉及的罪数形态主要包括牵连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过程中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或伪造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非法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成立牵连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成立法条竞合,两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符合想象竞合的特征。  相似文献   

6.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体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制度。与WTO规则相适应是2 0 0 1年 10月 2 7日修订商标法的重要任务 ,作为法定犯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也随之有所变化 ,其侵害的对象应包括服务商标 ;我国应该扩大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对象范围 ,将假冒注册证明商标行为规定为犯罪 ,并给予驰名商标特殊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刑法将强奸罪和抢劫罪的客观行为都规定为"暴力、胁迫和或者其他方法",但由于两罪侵犯的客体以及类罪细化的程度不同,两罪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应当具有不同的外延和内涵。正确区分强奸罪与抢劫罪的客观行为,有助于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从而更好的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8.
刑事制裁是维护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强力法律手段,"假冒专利罪"则是我国《刑法》旨在保护专利权、维护专利管理秩序的唯一罪名。第三次修改《专利法》使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发生变化,由此扩大了成立"假冒专利罪"的外延范围。与西方专利大国相比较,我国《刑法》仅仅制裁假冒专利者而不惩罚非法实施他人专利者的现状不能适应国内专利侵权案件频发之情势,应当对非法实施他人专利且情节严重者入罪处刑,以有效维护专利秩序,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新增设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严重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中,“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的四种具体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金融机构的信誉以及金融机构和公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明确其与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以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0.
假冒专利罪指单位或个人故意违反专利法规,谎称自己已获得某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而该专利实为他人享有,从而侵犯他人专利权和我国的专利管理制度.假冒专利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国家、公民财产或人身的重大损害.  相似文献   

11.
先行行为能否产生作为义务,关键看是否存在作为义务。任何人都要遵守刑法规范设定的义务,一旦破坏规范,只有承担刑事责任,而无义务再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结果加重犯中的重结果是在主观意志之下的产物,法律意义上的不作为也是主观意志之下的不作为,以不作为的主观方面与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方面是否对应来判断成立结果加重犯,还是成立不作为犯。  相似文献   

12.
论衍生类型犯罪所得的没收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衍生类型的犯罪所得,指的是已经通过掩饰、流转,不再保持取得时的“原貌”,或者在“原貌”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财产性收益的犯罪所得.其包括替代所得、混合所得以及增值所得三种子类型.对于增值所得:若利用犯罪所得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违法性乃至犯罪性,则一律予以没收;反之,只能没收犯罪所得的直接收益.对于混合所得:如果是出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目的把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相混合,则应当连同合法财产部分一并没收;反之,应当扣除其中的合法财产部分.由于原始或事后的原因导致犯罪所得的特定物没收不能时,应当替代没收犯罪人与犯罪所得价值相当的合法财产.  相似文献   

13.
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新罪名。通过分析人对物持有、支配关系的主观意识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和行为人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时间 ,界定了侵占罪与盗窃罪、侵占罪与不当得利 ,进而指出侵占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 ,案发前拒不交还的行为 ,旨在解决由于法律条文抽象性和相关司法解释滞后性的矛盾 ,使法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的评判。  相似文献   

14.
恶意串通诉讼行为不仅对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有严重的危害,而且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因而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恶意串通诉讼罪.恶意串通诉讼罪应属于妨害司法罪的一个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既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有主次之分;客观方面表现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暗中勾结,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在法院面前相互配合进行表演,蒙蔽法院,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在刑罚配置上,恶意串通诉讼罪的最低刑不应低于普通诈骗罪,而最高刑不应高于妨害司法的犯罪.  相似文献   

15.
非法经营罪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客体为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其犯罪对象应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限,司法解释通常将其明确化.作为本罪客观行为表现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作严格的解释,以最大限度地克服小口袋罪的弊端.本罪的司法认定也应予以充分重视.  相似文献   

16.
从实然的角度讲,现行刑法中重婚罪的主要法益是配偶在夫妻关系中要求对方忠实于自己的权利,次要法益才是一夫一妻制。被害人承诺配偶重婚的,重婚行为不构成犯罪。前后都是事实婚姻,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即成犯,追诉时效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现行刑法中遗弃罪的法益是需要扶助人的受扶助的权利,对象不限于家庭成员。妨害婚姻、家庭罪整体搬迁弊多利少。  相似文献   

17.
我国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节,明确将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并不影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犯罪仍然属于公司犯罪,也即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18.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用对绑架罪负刑事责任确实存在法律漏洞,但是可以通过将绑架罪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再适用非法拘禁罪第二款中的法律拟制,让未成年人对并无杀害故意但是用暴力引起的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况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直接或者间接造成死亡结果,以及使用残忍虐待手段迫使被绑架人自杀的,也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加以处罚。  相似文献   

19.
在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其主观要件或是客观要件都不合适。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司法实践中表现为公职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国家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的,即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当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可以作为受贿罪的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20.
寿险欺诈犯罪是保险诈骗中最为突出的一种,具有危害多重性、主体多元性、行为隐蔽性、资金流失性等法律特征。寿险欺诈的行为特征决定其存在数罪并罚问题;教唆或强迫被保险人自杀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法人进行寿险欺诈必须实行“双罚制”,既要对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要依法判处罚金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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