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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7,(6)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矿山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违反《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予罚款处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条例》所称一般伤亡事故是指重伤事故和死亡1人至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第四条矿山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隐患但未发生伤亡事故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有关岗位的人员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停止作业或逾期拒不改进的,可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0元至500元罚款:(一)劳动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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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7):46-46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80号)等规定,切实保障因工作和意外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建筑企业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工伤和意外伤害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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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溯及力,也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这里明确规定了《条例》是有条件的溯及既往,即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已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认定仍在受理认定中,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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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人身伤害,指个体经济组织招用的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任务的过程中致自己人身受到的伤害.雇员俗称雇工,较普遍存在于个体工商户的用工中.在我国个体工商户是个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职工工伤,指为企业招用的职工,在企业安排管理下,因工作原因或规定的情形下致自己人身受伤、致残、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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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条例》所规定的认定条件较为宽泛,不仅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实务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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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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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中国劳动》去年第7期刊登的《民事侵权还是工伤责任———一起工伤福利待遇案的评析》(简称“待遇案”)一文后,笔者对该文的观点有点不同看法,愿与作者共同探讨。一、此案不是一起工伤事故《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1991]第75号)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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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由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所确立的一项制度.近年来,医疗期劳动争议纠纷不少,职工医疗期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医疗期待遇不落实,及滥用医疗期规则的问题不少,用人单位和职工只有正确理解和准确掌握医疗期相关规则,才能化解用工矛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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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出台三项措施,健全工伤认定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快查快报制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24小时之内,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向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部门报告一并报送事故现场和受伤部位照片及相关视频资料,2日内书面上报《东营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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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除名,依据国务院1982年4月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8条的规定,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对该职工有权予以除名。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