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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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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赔偿标准过低是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一大问题。应采用补偿性和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确立赔偿标准。本文从公民人身自由权、公民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4个方面对赔偿标准的提高进行了具体研究。通过和民事赔偿标准的比较,提出国家赔偿标准应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结合适用法定标准,尽可能地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完全赔偿。同时,对有关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2.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一项重要的制度。英、美两国在国家公权力侵权行为中都有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判例。从实际运作来看,两者在适用情形、适用目的、适用限制等方面存在着些许共同点。以此为借鉴,我国可以确立二元的国家赔偿标准,即在一般情况下,适用补偿性赔偿标准 在出现"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形下,追加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惩罚性赔偿金,要在必要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算定。  相似文献   

3.
应用经济学分析工具论证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与独创性。重点讨论了对合同关系中存在欺诈和重大过失的情形下适用该制度的可行性和积极意义,指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防止出现合同欺诈和重大过失方面具有其独特的遏制功能。在对现行的赔偿标准弊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并参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建立起以分段函数作为指导的弹性的惩罚性赔偿标准。  相似文献   

4.
国家赔偿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国家赔偿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对受害人赔偿不充分的问题,学者提出的对策之一是将惩罚性赔偿引入国家赔偿法之中,同时也可以监督和促进公权力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等领域,惩罚性赔偿对惩罚和预防不法行为发挥着切实的作用。但是,国家赔偿责任无法满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也无法在国家赔偿责任中实现,所以惩罚性赔偿不宜引入国家赔偿制度中。  相似文献   

5.
国家赔偿制度的确立和实施,赋予了公民向国家追究责任的权利,限制了政治权力的滥用,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起到了警策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上,还存在着范围窄、标准低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新<国家赔偿法>首次将精神损害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从制度上确立了我国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还存在着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过窄、未规定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对违法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惩戒不尽合理等问题,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是以损害补偿为核心的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一个亮点。虽然其在侵权责任法中只有一个条文,但对大规模的产品侵权案件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我国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在适用时存在着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协调、主观条件限制过窄、损害结果不明、赔偿标准不确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赔偿标准,可以通过划定基准范围、设定最高限额、增加参考因素的方式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已颁行十余年,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日益显现出缺陷与不足。国家赔偿法的直观缺陷表现在赔偿范围狭小、赔偿标准低等方面,而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立法理念落后、基本原则缺位。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应修订国家赔偿法,改革和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相应制度。  相似文献   

9.
以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为依据,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对新法颁布后仍存在的包括"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并未体现国家赔偿责任、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标准较低、最高额限制不利个别特殊问题的解决、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和方式不明确、间接损害赔偿范围较小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认为这种制度设置造成被侵权人满意度低,协商型赔偿增加,违背了国家赔偿逐步向补偿性赔偿过渡的必然规律,并建议在恰当的时候进一步完善该法三十二至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法在实际运行中有许多不足,需加以修改.首先,在归责原则上要扩大国家赔偿主体的范围,减少法律前后矛盾,其次,在赔偿范围上要避免赔偿范围过窄问题,扩大受偿主体;再次,要实现科学的保障程序,使权利能顺利的实现,此外,在赔偿标准与赔偿数额等方面还有不足.  相似文献   

11.
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其具有的惩戒功能而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在侵权责任法领域和合同法领域得以广泛应用。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肇始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于《食品安全法》,发展于《侵权责任法》。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而言,由于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使其执行效果与立法目的存在巨大差距。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起到对同类违法行为的遏制作用,必须从立法角度完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采用无过错(严格)责任;修改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标准,变"价款"为"实际损失";将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为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我们对虚假广告侵权所造成的后果主要采用传统的补偿方式。然而,这种方式并不能有效预防和制裁虚假广告侵权行为泛滥。对虚假广告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既有法律根据,也有其合理性。关键是在法律上如何构建好惩罚性赔偿制度,以真正遏制虚假广告的泛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3.
2012年8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为其亮点之一,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赞赏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经过实证考察发现,目前中国法院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多采用补偿性赔偿,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侵权样态及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提供了法理学基础,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可以弥补补偿性赔偿之不足,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激励守法行为。结合中国现实国情,现阶段专利侵权领域可以审慎地引入惩罚性赔偿,但应严格限定适用条件、细化赔偿标准、限制赔偿数额,以发挥其最佳效果。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定位与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乃补偿性民事责任之重要而有益的补充,某种意义上,惩罚性赔偿制度甚至可称为现当代侵权法发展的一个方向。中国在欺诈性消费合同、恶意不签劳动合同、产品责任领域严重侵权、恶意违反执行程序等领域,应坚持在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金额以所造成损失的2倍赔偿为宜,环境侵权领域和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在当前尚不宜适用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15.
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普遍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涵盖广泛,实质上是以土地财产权为根基所确立的公正补偿原则。我国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却以低价征收取代市场价格,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也都存在明显疏漏,主要原因在于至今尚未确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而在根本上缺失了公正补偿所赖以建立的产权基础,并由此导致农村征地冲突的日益尖锐。应尽早建立法权意义上的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以此为基础将土地财产权与土地征收权这一内在矛盾予以制度化,才能确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所要求的公正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16.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向被害人支付的,超过其财产损害范围的一种金钱赔偿。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的功能,而且同时具有制裁和预防的功能。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完全适用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显现出很大的局限性,无法实现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目的。因此,在适用同质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应当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制度是以抚慰性赔偿为主,功能也仅限于补偿,没有惩戒违法行为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作用。而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之功能,更具有惩戒和威慑违法行为的作用,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以及预防冤假错案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民法学界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功能的争论由来已久,目前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填补、抚慰和惩罚“三重功能”的学说渐趋主流。从理论上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功能只能是对填补和抚慰功能的一种补充,而不宜视作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功能。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功能与惩罚性赔偿分属不同的制度领域,未来应当将二者明确区分开来,从而更好地发挥精神损害赔偿的填补和抚慰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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