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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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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戈 《老年人》2013,(11):14-15
2013年9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有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2.
2月24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洪洞“12·5”重大责任事故案作出—审宣判:16名涉案责任人获刑,王东海(公司实际投资人)、王宏亮(公司法人代表)以及公司实际负责人孔惠平等3人,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被处罚金500万元、1520万元和22万元。同时,作为单位犯罪被告的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也被依法判处罚金1.852亿元。(见《新京报》2月25日报道)  相似文献   

3.
传媒览要     
巨贪“庄园主”被判死刑——2月14日《北京日报》 2月10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巨贪夏任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夏在担任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时,贪污公款818.9万元,挪用1837.8万元,受贿66.8万元。其中1106.8万元被用于建造占地千余亩的私人庄园。  相似文献   

4.
2006年11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国内最大的"华人第一成人社区"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告人陈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1个月。  相似文献   

5.
李孟雄 《老年人》2014,(1):12-13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刘志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6.
王成志 《老年人》2008,(2):16-17
重庆市川东油箱厂原厂长王璋,担任厂长期间,贪污公款1500万元,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逮捕。2007年9月,他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王璋没有想到,把他推上被告席的,竟然是7位退休老人.  相似文献   

7.
1998年11月18日和11月23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座无虚席。昔日曾风光一时的祁东县风石堰镇原党委副书记李本祥,杨柳村原村主任徐期会,镇国土和城建办原主任彭荣华,如今却站在了被告席上,分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据说他们被判刑的缘由竟是花钱买官——贿选。由这宗賄选镇长案而闹得沸沸扬扬的风石堰镇终于平静了下来,小镇里上万名老百姓,尽管不说话却掩盖不住那一双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露出的笑意:活该,官迷心窍哩!  相似文献   

8.
微言达意     
男人的一生一般至少要被判刑8次:1.治安处罚拘留10个月(胎儿时期);2.保释期3年(幼儿时期);3.劳动教养改造12年(中小学时期);4.假释(大学时期);5.无妻徒刑(毕业后工作时期);6.缓刑(恋爱时期);7.有妻徒刑(结婚),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及其他权利终身;8.最后死刑。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导刊》2007,(18):46-47
关系的建立阶段 基本资料 姓名:杨某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7年8月 文化程度:初中 婚姻状况:已婚(刚领结婚证书不久) 家庭成员情况:妻子徐某,安徽籍外来打工妹,现无业;父母亲均为征用土地退休工 家庭地址:上海市××区××镇××村 犯罪及处罚情况:1985年4月7日,杨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杨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2003年7月11日被假释,假释到期日为2007年1月29日,剥夺政治权利7年,附加刑到期日为2012年7月10日.  相似文献   

10.
《老年人》2014,(1)
正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刘志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志军其人1953年1月,刘志军出生于湖北鄂州市,1972年参加工作时年方19岁,至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39年工作时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铁道部门工作,  相似文献   

11.
贪官在仕途风雨飘摇时,如何规划自己的“后路”?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的梁卫,曾是全国赫赫有名的广西半宙制药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不料,震惊全国的“梅花K”事件将梁卫打入了人生低谷。2008年2月26日,梁卫犯受贿罪、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相似文献   

12.
2010年8月3日下午三点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市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故意杀人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谢再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为执掌一方大权的区委书记,刚刚过完48岁生日的谢再兴一直是组织部门重点培养对象,本来前程似锦,为何走上了触犯国法的不归之路呢?  相似文献   

13.
因不堪前夫的打骂侮辱和勒索敲诈,刘红导演了轰动滨城的“弑夫”血案。他们的亲生女儿张雪不仅耳闻目睹了母亲行凶的整个过程,竟然还帮助拿胶带捆绑父亲。事后,她甚至跪在杀父仇人面前磕头谢恩……2007年4月,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雪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相似文献   

14.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消息一出,举国震惊,各种媒体纷纷转载并报道。面对此消息,已置身中国制药行业15年的我在震惊之余,还有一份悲叹在心中——其实这不仅仅是郑筱萸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中国制药行业的悲剧。郑筱萸违纪违法,法院已作判决,但如果我们只停留在惩治贪官、大快人心的层面,就永远也无法明白究竟是什么导致郑筱萸走上这条不归路?又是什么在不停地侵蚀着中国制药行业的肌体?答案就是——郑筱萸管理下的"中国药"。它能让郑筱萸这个具有二十多年管理、生产、经营药品经验的内行致死,其个中毒性有三:1、药品的非法利润之毒;2、药厂GMP改造之邪毒;3、新药之"新"毒。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我在翻阅新刑法时发现一个原刑法没有的新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晨练时我请教了几位老同志,他们对此罪也都感到陌生。请在刊物上作个通俗解释。乃文乃文同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修订后的新刑法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否合法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廉政制度,其特征是:(一)行为人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二)行为人不能说明这些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根据新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  相似文献   

16.
2001年7月15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里,座无虚席。 经过一场激烈的辩论,最后,审判长霍洪刚威严地宣判:“被告人付维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黑龙江省海伦市公安局武警队长付维清,闲为迷恋上三陪小姐而杀妻分尸的滔天罪恶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相似文献   

17.
元1998年5月29日。细雨霏霏。古城巴陵.爆出一条震惊华及大地的周恩:一个遍及中南五省,牵涉二千多个家庭,涉及二千余万人,资金总额达3.22亿元的岳阳富盛实业有限公司特大非法集资案得到公正的宣判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决:被告人付建华、付建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没收财产30万元;被告人付建军(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20万元。主犯姚林辉(女)畏罪自杀……一个黑色的家族就这样彻底毁灭了。这起特大非法集资案,留给人们的是一串深深的思索……对姚林辉和她的子女们…  相似文献   

18.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公安部督办的樟树刘世波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案经过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7天开庭审理后,于2007年8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该集团头目刘世波,主要成员辜国兵、姜润平、喻林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等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皮继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唐志勇等其他17名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l35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这权利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这就是说,在诉讼时效期内,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的权利依法予以保护,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的,人民法院则不再保护。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对象共有五种类型,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服刑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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